正文 75、75

作品:《沧海月明珠有泪

    当白杨和袁伟一前一后走进病房时, 程书颖正躺在床上休息,吴灿珍喜笑颜开站起来迎接他俩。

    程书颖看白杨还喘着粗气,衣摆的扣子脱了线, 正摇摇欲坠挂在那儿,再看袁伟的脸色也不见得好,腮帮子微微红肿着, 和吴灿珍说话时有些不太利索。

    “你俩打架了谭稷明呢”

    白杨脸色充满鄙夷“那没出息的货,跑了。”

    “跑了”程书颖疑惑, “跑哪儿去了”

    白杨又说“你没看新闻么, 昨儿凌晨沿海刮了场史诗级台风,还死了几个人。丫的不知道哪根筋抽住了非要这会儿赶过去, 人在跟前时不稀罕,这下知道急了,贱皮子。”

    程书颖楞了好一会儿, 后知后觉问他“是不是项林珠回来了他是不是去找项林珠了”

    她说话时看着白杨, 白杨转头,却见袁伟也盯着他看。

    “我草, 你们都不知道么”

    二人仍旧齐刷刷看着他。

    他解释“我他妈开始也不知道, 是张祈雨告我的, 就前不久的事儿。说项林珠从国外回来了, 专门跑来北京找谭稷明求复合, 可老谭不理她, 她实在没招儿了才找到张祈雨帮忙。”

    程书颖道“都分开好几年了, 这时候找来干什么, 我说佳慧和他怎么老没进展,敢情是她跟这儿插了一杠子。”

    “也不能这么说。”白杨道,“老谭从头到尾就没打算复合, 他都打算和胡佳慧结婚了,也跟项

    林珠说了这事儿,那姑娘知道以后就走了,没再缠着他。”

    “那为什么他这会儿又跑去找她”

    白杨咧嘴撒气“我怎么知道,都他妈有病。”

    却见倚着门扉旁听了半晌的张祈雨踱步进来。

    “我看你还是劝你那同学和老谭掰了得了,俩人处了近半年都没什么进展,还结婚呢,这场台风刮得老谭找不着北了,结哪门子婚。看着吧,阿珠要有个什么事儿老谭就不可能再找你那什么佳慧,要是她没什么事儿。”她顿了顿,恍然大悟道,“要是她没什么事儿,他更不可能回来找胡佳慧。”

    程书颖默了默,叹了口气。

    再看一直沉默不

    语的袁伟,竟也面有所思的叹了口气。

    且说另一边飞速赶去机场的谭稷明。

    人的情绪和理智总是矛盾相争,不分上下,极易致使大家在短期内看不清自己的心,不知道该如何抉择。当被压制的欲望像颗颗活跃的小分子,越反叛累积越大,等到了一个临界点,只需外界那么小小一刺激,所有的禁锢哗啦一下全崩盘,这下也不用纠结如何选择了,只能由着情绪被四处释放,抓不回来也收不住。

    他穿着直排扣风衣,迈着两条长腿在机场大厅奔波,那皮鞋踩着地板噔噔作响。柜台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突如其来的罕见台风,去沿海的航班已经停飞了,离那个城市最近的机场在二百七十公里以外的汕头。

    “要买票吗”

    他几乎没有犹豫“买。”

    接着他利用候机时间办理了在汕头的租车手续,后来经过三个来钟头的飞行终于抵达汕头。因着加了不少钱,那租赁公司听他的安排,早把汽车开去机场等候。

    和送来车的人交接完毕之后,他便开着那辆凯美瑞顺着沈海高速一路往北开去。

    当熟悉的海味儿伴随阵阵粘潮若有似无萦绕在鼻尖,他仿佛回到三年前的夏天。那些绿树成荫蓝天白云,软言侬语的客家话以及白浪逐沙的海岸边,让他既感到久违又觉得陌生。

    他开着车,耳畔时不时起伏铿锵有力的心跳声。他是激动的,大脑却是空白的,只想着快速见到项林珠,确认她安然无恙,至于安然无恙之后的事儿,他没时间也没心思考虑。

    就这样,一路上他的神经始终维持高度兴奋,不知渴不知饿也不知疲累,在开了近四小时的长途车后终于抵达目的地。可等他下了高速看到眼前的景象,心跳随即漏了几拍,渐渐沉至谷底。

    那场超级台风席卷整座城市满目疮痍,挂着路标的电线杆栽倒在地,棵棵大树连根拔起,撕裂的树皮半尺来厚,露出新鲜嫩气的内里,四处可见着迷彩衣的消防官兵,偶有过路行人,却高高挽起裤腿,小心蹚过半米来深的浑水。

    路边还有一辆轿车,被坍塌的矮墙砸中,车身不堪

    负重已经开裂好几道两指来宽的缝,车头还勉强支撑断成两截的砖墙,前胎已然被这份重量压得往里凹陷。

    好在南方多小道岔口,他握着方向盘四处寻路,这条不通便拐过弯绕行,行至一段儿又被阻挡,接着又退回去重选一条道儿,直到后来四面八方实在无路可走,他于是靠边撂下车,开始步行。

    折腾一天,那会儿已经晚上近九点,阴沉的天空时不时传来轰隆闷响,咕噜噜滚成一串儿,到底了碰撞出一声炸天雷鸣。

    他脚下的皮鞋早湿透了,裤腿都涮着水,风衣上也沾着泥,倒没觉着有什么,唯一的遗憾就是忘了带支手电筒。因着大面积停电,四周乌漆墨黑,他虽举着手机却仍被地上的狼藉绊得一脚深一脚浅。

    就在这种情况下,他磕磕绊绊走了近一小时,等终于抵达国海局第三研究所时手机的电也被彻底耗光。他站在街对面的居民楼前,那幢楼已经破败不堪,倒塌的大树混杂玻璃碴子和木板还有被大风刮来的各种物什堆积成一座小山。

    他在黑暗中静站了一会儿,隐约瞧见靠南的一层住户家透出烛光。接着,他摸索个大概,试图越过那团障碍物去找那家人问问,却刚一抬脚就被不知名的尖锐物什划了小腿,钻心的疼痛因着紧贴腿部的潮湿更加明显。

    他顿时不敢轻举妄动,正想着该怎么办才好,却见从那户人家走出来一人。

    那人手里举着蜡烛,身上披着浴巾,脚下穿着雨靴。

    “这种天气,又这么晚了,你不回家在这里干什么”

    他开口道“我想跟您打听一人,有一姑娘个子挺高人很瘦,长特漂亮,叫项林珠。”说着,又指了指身后,“就跟对面研究所上班儿,您听说过这人吗”

    那人是年近半百的大爷,闻言皱眉仔细想了想。

    “没听说过,在对面上班的都是些人才,挣那么多钱哪会住在我们这里,都住高楼去了。”

    说话间大爷身后走出一老太太,估计是她老婆,正拿着手电筒往谭稷明的方向照亮。

    “你来找谁”老太太说着,又拿手电筒照亮他跟前的树,“刮大风的时候这棵大树

    倒下来,带倒了路口的电线杆子,砸死了一个人,现在这楼上的人都走了,没有人了。”

    他心上一空。

    “死的那人是谁,你们认识”

    “是刘阿婆家的孙女,她在这附近上班,因为公司离得近,已经在刘阿婆家住了好几年。她下楼拿东西,本来能躲过一劫的,但是慢了一步,刚巧被电线杆砸中了,可怜得很,你是要找那个女孩吗”

    他又松一口气,说不是。

    “可是这楼上没有人了呀。”

    却听一旁的大爷道“怎么没有人,你忘记了三楼有个女孩子一直住在这里,下午还帮着解放军们一起清理路面,秀秀气气的很热心肠,你还和她说过话,打听到她是外地人,在这里没有一个亲戚的,你忘记了”

    老太太这才想起来,连忙说“是是是,是有个女孩还在三楼住着,叫叫什么来着”

    谭稷明管不了那么多,打断道“我能借用您的手电筒么我想上去看看,看她是不是我要找的人。”

    “没有问题啦。”老太太应着,给他照亮脚下的路,等他从那堆障碍物上翻过去,又把手电筒递给他,“楼上不好走的,你小心些。”

    他向人道谢,接过手电往那逼仄的楼道走去。那楼里果然很不好走,因着这幢楼年代久远,当年为了节省空间,阶梯间距不大,层距却修得很高,走起来费力不顺畅。

    这些也就罢了,二层的拐角还耷拉着一扇厚重的木门,堪堪堵住去路,只能侧着身子从缝隙中钻过去。那失去家门的室内还摆着零星家具,乱得一塌糊涂,已经没有人住。

    他心上渐渐浮起怜惜,这个女人如今看上去那么体面讲究,骨子里却仍然是当年那个毫不挑剔的项林珠。这地方破得连扇完整的门都没有,她却住得自在,还帮人清理路面,自己住的地儿破成这样也不知道换个安全的地方待着。

    虽然方才那老太忘记项林珠的名字,但谭稷明几乎能确认她说的女孩儿就是项林珠。

    这世上还有谁能像她一样冥顽不灵,又有谁能像她一样坚强不屈。

    行动间他终于踢踢踏踏走到那扇虚掩的房门口,手

    电的光照着木门的锁,只见那锁似被撕裂过,歪七扭八贴着门扉,二者之间还钉着老旧的朱红皮套。

    他瞧着有些古怪,于是伸手一推,那锁果然是坏的,木门嘎吱一声被推开了。

    他拿着手电筒往里照亮,一眼便看穿整间房子,只见失去窗户的小阳台仅剩下稀稀拉拉几根护栏,那栏杆下还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泡面,而立在一旁的姑娘正手执一支破皮笤帚,朝着门口摆出防备的姿势。

    下一刻,她也打开手里的电筒,对着门口一照射。

    整个人霎时惊讶的无与伦比“你怎么来了”

    谭稷明就那么站在门口看着她,看她清瘦的身子穿着背心短裤,柔顺的长发散在肩头。

    她眉眼如丝,红唇似樱,清亮的眼睛像月光下的星星。

    她变了很多,却也有很多未曾变过。她一句话不留抛弃他,又二话不说回来找他,如此让人憎

    恨,他分明是憎恨的,可他却无法控制自己,澎湃的情绪在那一刻到达释放的最高点,他没开口说一句话,只是趋步朝她快速走了过去。

    下一刻他便重重朝那个让他憎恨的女人吻了下去,他搂着她的腰,舔舐她的脖子,咬着她的唇吻她的眼睛。

    她静潭般的眼睛似真的含了水,在他粗暴热烈的狂吻下浸出层叠不穷的眼泪。

    他依然不说话也一点儿不怜惜,力气大到近乎笨拙,还止不住的剧烈呼吸。

    同样剧烈呼吸的还有泪流满面的项林珠。

    她也不开口说话,只是一味的承受,像三年前的任何一个时刻,不同的是曾经万般体贴怜爱的男人此刻毫不温柔,似要将她生吞活剥。

    她能感受到他蓬勃的怒气。

    她毫不抗拒,通通承着,像溺爱一个离经叛道的孩子。痛楚迷惘间却忽然感觉到肩窝一阵钻心的疼,她皱着眉睁开眼,见他正埋着头咬她肩膀,那力道不仅不减弱反有加大的趋势,她握紧拳头硬撑了一会儿,却被越来越大的力道吓了一跳。

    “谭稷明。”

    她叫他。

    他没反应,仍在加大力道。

    她被这疼痛弄得害怕,推了他的脑袋重复他的名字。

    下一刻,那力道忽然松了,只听他伏在她的肩头瓮声瓮气地说“你要再敢一走了之,我会杀了你。”

    她哽咽着喉头去捧他的脸,在漆黑的夜里盯着他的眼睛重复他的话“我要是再一走了之,你就杀了我吧。”

    有时,理智时的言语较疯狂的行动而言,会显得苍白无力,尽管这些行动看上去十分没有内涵,可谁的真实欲望又有多少内涵。被猛烈的情绪激发出自然界本能,这是一种无斟酌的袒露表达,也是一种可贵的感情体现。

    当往事过境后,他们从生涩而莽撞的恋人变为洗涤彼此灵魂的伴侣,这场重逢让他们彼此沉沦,又让他们比从前的任何时刻都要清醒。

    项林珠深刻明白,身上的感触虽然痛楚,但这是她该得的,也是她梦寐以求的。从不对客观事实以外的存在抱有任何希冀的她,在那一刻竟然十分感谢上帝,她感谢老天让她在赶回来时还能碰上他犹豫不前,如果相遇的日子再晚一些,彼此或许真的只能错过。

    生活给予这个姑娘诸多磨难和感慨,她一声不吭全部扛了过来,或许前半生的所有不凑巧就是为了换回今日的彼此珍爱重逢,那些错综复杂的情绪沉甸甸堆积在心上,像她为人一般隐忍着无法宣泄,她有些劫后余生般的心悸,也有些久旱逢甘雨的满足,她痛苦并快乐着,她觉得很值。

    她还清楚的意识到,和谭稷明认识这么多年,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终于迎来了对的时机

    一夜的缱绻缠绵后,漏风的窗外渐渐浮起鱼肚白。

    谭稷明醒得早,扭头看了看身旁的女人,掀被穿衣走了出去。

    楼下那座小山似的障碍物还在,有几个穿制服的军人正拿了铁锹清扫,还有几人抬着一棵倒塌的树苗路过。四周乱糟糟的,他的心却很平静。他越过那座“小山”走出那条路,拐弯之后走进一家药店。

    买完药之后他又折返回那个屋子,拍拍项林珠的肩。

    没动静。

    他扯了扯被子遮盖她露出的腿,又拍了拍她。

    “宝。”见她掀

    开眼皮,才又道,“把这吃了。”

    “我不饿。”

    她翻了个身接着睡。

    他将她的身子掰过来,扶着她往起坐。

    “你烧得厉害,吃了药再睡。”

    她这才依言吃了药,末了又去抓他的手“你别走。”

    “放心睡吧。”他吻她的头,“我既然来了,就不会走。”

    窗外的天空布满密集的乌云,天色十分不好。

    谭稷明安顿好项林珠后去了紧邻阳台的小厨房,他看了看厨房的灶台下放着一袋儿大米,他接着蹲身舀出半碗米准备放在水下冲洗,拧开水龙头后才想起来停水了,他四处看了看,看那贴着白色瓷砖的灶台边上放着小半桶备用水。

    于是他又从那桶里舀出点儿水来,搅和搅和简单冲洗一遍,便开始煮粥。

    等他把一切收拾好,盯着灶上的锅盖往外冒着水汽,他忽然很想抽一支烟。

    于是他拿出支烟来抽,怕烟味儿散进房间,他先是关了厨房的门,又去开厨房的窗。其实那并不是一扇窗,原先的窗户早被风敲碎了,大概是项林珠不知从哪儿找了一木板勉强挡在那儿,还遮不严实,漏着风。

    他将那木板挪开,手上却忽的打滑,砰咚两下那块板子砸在灶台上,震得盒子里的调味品挪了窝儿。

    他就那么站在灶台前,半湿的裤腿仍旧高高挽起,脚下趿着一双人字拖,腿上还豁拉着一道结痂的口子。他两只胳膊露出来,腕表上沾着泥,胳膊肘还挂着一粒米。他嘴里叼着一支烟,正歪斜着身子舒展着眉眼,看那轻薄的烟雾顺着风飞向户外阴沉的天。

    他看上去落魄极了,却又极度舒坦。

    约莫半支烟的光景,他又盯着掉落在琉璃台上的那块木板,好一会儿忽然咧嘴笑出来,面部肌肉僵硬的拉扯着有些不适,已牵扯出眼角的细纹,但他无法控制。

    那久违的笑容就像坍塌的那棵百年老树上新鲜的叶子。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