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番外·西方(五)

作品:《全球复苏后我穿越了

    马车从子爵府出发, 前往孚日山脉周边的乡下地区。

    由于子爵府本就靠近孚日山脉, 所以这并不是一段漫长的路途, 但崎岖不平的道路带来的颠簸依然使人心烦意乱。

    “工业之神的荣光怎么还没有播撒到这里, 好叫信徒的狂热脑汁把这里的道路填平”宽敞的车厢内,子爵夫人讥讽了一句, 从格子里取出一个小玻璃瓶,晃了晃。

    出品自巴丽综合美容药局的“萨莫色雷斯的胜利女神”香氛的气味顿时弥漫在车厢中。

    林行韬坐在夫人的手边, 看到随玻璃瓶附赠的卡片上用花体字写着青春就是美丽。

    晚香玉、玉兰、茉莉花,上流社会的贵妇小姐们爱极了这个味道, 她们一定会和夫人一样用手指搅拌着空气中的香味,将它们涂抹到自己外翻的领口上,动作却绝不会有夫人那样的轻盈优雅。

    夫人穿着黑色的衬衫与紫色的半身裙,外面罩着一件紫色的紧身外套,那紫色浓郁而神秘, 衬得她领口的皮肤白得宛如凝固的牛奶。

    林行韬闻着这味道, 想起了夜间被子里团绕的清甜,说实话,他认为这味道没有那清甜好闻如果那不是子爵夫人身上的味道,难道是子爵身上的

    也许是洗澡的香皂味道林行韬看了看坐在对面头靠着头的卢卡斯和奥德蕾。

    “爸爸不过来吗”卢卡斯软软地问。

    夫人收回香氛,稍显冷淡地回答“他要一直骑在马上好让自己傲慢得不近人情。”

    卢卡斯转了转继承自子爵的绿色眼珠, 又问“那为什么路易斯不和我还有奥德蕾坐在一起”

    “因为他生病了, 会传染。”

    “喔。什么叫传染呢”

    这时的马车似乎经过了某条小溪,一股混杂着工业废气的味道飘进了马车里,尽管有着香氛的中和, 夫人依旧皱着眉戴上了纱帽,喊道“孩子们,捂上你们的鼻子加斯帕德,你确定你不进来待一会吗”

    “我想我没有关系。”子爵回答。

    奥德蕾掀开车帘,那声音就轻缓地被风送入了车厢中,倒比香氛更适合来调和气氛。

    林行韬透过空隙,看见子爵穿着白色镶嵌红边的骑装,骑在马上的身躯有节奏地起伏。

    子爵漫不经心地朝车厢里望了一眼,戴着白色手套的手指抬了抬帽檐,很快策马跑到了前面。他今天将金发扎成了略高的马尾,原本线条柔和的脸庞因为英姿飒爽的装扮多了几分凌厉,嘴唇的颜色都淡了几分。不过因为服装的鲜丽,他依然耀眼夺目。

    在林行韬眼中,他和打扮更偏向庄重的子爵夫人有了显著的差别。

    夫人今天的金发则扎成辫子盘在了头顶,在林行韬打量她的发型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回答卢卡斯的问题

    “那意味着你离路易斯太近,比如路易斯朝着你打了个喷嚏,你也会生病。还记得上回故事里说的巴丽的工人吗他们就这样传染,后来就成了瘟疫,奥德蕾,把车帘放下,外面的臭味就是瘟疫的味道。”

    正跪在垫子上朝着外面左顾右盼的奥德蕾吓得连忙缩回了手。

    “那我是不是就不能亲吻路易斯了”卢卡斯问。

    “你最多可以在他不咳嗽的时候亲吻他的脸颊。”

    他们要去参加的是孚日省唯一的公爵蓬斯莱阁下举办的贵族狩猎会,一年一次,每一年的这一天,公爵阁下位于乡下的庄园里都会迎来许多目的各异的贵族及其仆从。

    狩猎会,贵族骑在马上,带着猎犬,在丛林中捕猎提前放生的狐狸、兔子等小动物,在日落前回归,得到斤两最多猎物的人会得到公爵的奖赏并在下半年成为贵族圈子最受欢迎的人物。

    这已经成了传统,但向来很少踏足社交圈的萨利安子爵夫妇是第一次参加。

    他们并不局促,听着管家讲解规则,优雅从容地走下马车,迎来在场贵族们的热烈欢迎。

    林行韬这样的小少爷也迎来了贵族们亲切的问候。

    每一位贵族,不管是青年还是中年,都有着华丽而精心剪裁的服饰,冰冷的枪管就与精美的饰品贴在一起,看不出那是什么杀器。

    他们中也少有长相丑陋的,顶多是审美上的庸俗,总的看过去,女人或争奇斗艳或庄重优雅,男人或姿态沉稳或意气风发,即便男女之间耳鬓厮磨,那也是高贵与高贵之间的交欢。

    想来任何一个误入此地的平民都会像那被仆人端着的银盘中被拔光了毛的火鸡,自惭形秽。然而不会有平民误入此地,这里的边界处被倾倒了成桶的香槟,金钱的味道驱赶着每一个长了鼻子和懂得敬畏的穷人。

    子爵夫妇带着大狗罗斯留在树林边,林行韬三个孩子则坐在花园里,由公爵带来的十个女仆服侍。

    林行韬由于身体虚弱,一直缩在高背椅里,偶尔咬一口由大人吩咐送来的美味小点心。在他思索接下来要怎么做的时候,陡然间头一晕,卢卡斯的声音适时响起

    “路易斯路易斯你看那个女仆。”

    林行韬揉着额角,顺着哥哥的视线看过去。

    几个女仆正得了主人的许可在花园里嬉戏,卢卡斯看的那个正与莫尼耶伯爵在一起。

    “她在勾引伯爵。”卢卡斯稚嫩的嗓音有点尖锐,“你看呀,真是一个浪荡的女人。”

    林行韬一怔,为他这不像单纯孩子的话语。

    “她的动作真好笑。”卢卡斯学着那名女仆拨弄自己的发丝,发出清脆的笑声。

    林行韬盯着他不动,又慢慢往四周瞧了两眼。

    奥德蕾蹲在地上观赏花朵,其他女仆低着头,像什么也没听到。

    “卢卡斯。”林行韬的手搭在扶手上,被阳光晒了好一会的木质扶手却有着大理石的冰凉,“那是伯爵要求她这样做的。”

    “不,才不是。”卢卡斯先是平静地说了一句,再显出激动地跳下椅子,手指直直指着任伯爵咬着胸前衣襟的女仆。

    “你瞧她,抖得多么耀武扬威,她的嘴巴像草莓,口水和口红全都流到了伯爵阁下的下巴上啊,伯爵阁下尝到了那颗草莓。”

    “路易斯”卢卡斯抱住了林行韬的一只手臂,踮起脚尖,凑得极近,那张让人联想到蜂蜜与奶糖的小脸上露出一个即将分享秘密的淘气神情,“亲爱的路易斯,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知道吗像这样的女人,妈妈处决过很多,她们会像熟透的草莓自己送到嘴边,男人嘴巴一动,草莓就烂出汁来等你再长大些,你也会遇到的。”

    “草莓”奥德蕾回过神,向女仆问道,“这里有草莓,也许我能够得到一盘”

    “庄园里应有尽有,萨利安小姐。”

    于是奥德蕾从女仆那得到了草莓,她一手捏着草莓的柄,一手提着裙角,圆圆的小皮鞋踩在花园的石砖缝隙上,头顶上自己编织的花环鲜艳夺目。

    她在林行韬眼前晃了晃手指,问道“路易斯,你想吃草莓吗”

    下一刻,她将手背在身后,歪着头,而那颗草莓被她轻轻地含在了牙齿间。

    她也快是个大姑娘了,这样的动作做起来自然而娇憨,眼睛却闪烁着一丝令林行韬毛骨悚然的成人的光彩。

    “嗯”她软软地哼道,朝着林行韬靠近。

    林行韬皱了一下眉,不过很快舒展开来,他在椅子上朝姐姐勾了勾手指,引来卢卡斯兴奋的呼声。

    这时,一个语气微妙的低语慢慢响在了他的耳畔。

    “她在勾引你,不要上当。”那声音说。

    干燥清爽的呼吸从打着转的发丝一路晃到林行韬捏住扶手的指尖。

    林行韬猛地转过头,一只鸟从树林里飞起。

    他放下手指,回过头对着奥德蕾说“不,姐姐,我不想吃你吃过的东西。”

    奥德蕾停住。

    那颗草莓在腐烂。

    在奥德蕾的牙齿间,汩汩的红色淤泥一般流了出来,粘稠而缓慢。这个清秀的女孩好像也成了一颗绵软的草莓,身上出现了许多黑色的小洞,随后黑洞塌陷,挤出少女的鲜红。

    惊悚得足以加入恐怖片的场面,林行韬盯着奥德蕾结上一层发霉的白色的眼睛,像一个顽童般大喊道“不要来烦我”

    这一声大喊颤起了地上的尘埃。

    奥德蕾恢复了正常,她跺了跺脚,气呼呼地跑开了。

    “我才不给你呢,讨厌鬼”

    奥德蕾跑走后,卢卡斯转到椅子的正面,一边笑着一边将柔软的脸颊蹭上林行韬的脸侧,“哎哎”了两声,语气天真而活泼“路易斯你听我说你一定要仔细地听着”

    “卢卡斯哥哥,我在听。”林行韬回答。

    “我和你说,奥德蕾在嫉妒你,她想要和你亲吻,然后被传染生病,然后好得到爸爸妈妈的疼爱,姐姐太厉害啦。”

    那近在咫尺的脸蛋鼓动着不知该说是小孩子天真抱怨的话语还是恶毒难明的讽刺,卢卡斯的发梢蹭得林行韬脸颊发痒。

    林行韬却回想着自己生病时,两个孩子焦急而慌忙地抱着他去找父母的情景。

    他害怕地颤抖起来,去推肩膀上卢卡斯的手指,叫道“哥哥在说什么姐姐怎么会是那样的人呢你们怎么了,我觉得好奇怪。”

    卢卡斯激动得颤抖个不停,在他准备继续恶言相向的时候,林行韬直起了身,贴在他的耳朵旁,磨着牙齿说道“但是哥哥,她可没有我厉害,不是吗。”

    卢卡斯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凝固,他的喉间颤了颤,嘴唇下意识地撅起。

    他停住了,突然哽咽出声,抽噎着说“对不起,路易斯,我只是想让你打起精神,我好像做错事了,我得去找奥德蕾,向她道歉。”

    这时候,莫尼耶伯爵一边拿手帕擦拭着脖子上的印记一边满是笑意地走了过来,亲切问道“可爱的孩子们,这是怎么了不要吵架,父母会伤心的。”

    卢卡斯连忙说“伯爵阁下,请问您见到我的姐姐了吗”

    莫尼耶伯爵摸了摸下巴,做出思索状“这可真没见到呢,这个时候狩猎已经开始了,要是萨利安小姐不小心进了林子那可就糟糕了。噢,我也得过去了。”

    伯爵朝他们微微一笑,骑上棕色的骏马,赶往了林子的入口。

    “那路易斯,我们来玩游戏吧还是捉迷藏这一回是你来找我和奥德蕾,怎么样就这么说定了,你数个数,我先去藏了。”

    林行韬在原地,目送卢卡斯以一个绝对不是人类小孩的速度远去。

    他抬起头。

    天空变成了奇异的铅灰色,云朵与风晦暗无常,树林的微光在天幕下摇摇欲坠,人心也不知沉没到了哪一条潺潺的溪流中去。

    “诡异的世界”他呢喃着,从口袋中掏出了一把精致小巧的手枪。

    枪是子爵在帮他换衣服时塞进去的。

    当时子爵亲吻完额头,觑着门外拉长的人影,嘴角变幻出一丝柔和和残忍交织的笑意,嘱咐道“我的路易斯,拿着它加入到猎人的队伍里,你也得向我保证,你不会被它伤到就像在孤儿院时你对我做的那样。”

    林行韬举起枪,精准地对准卢卡斯越来越小的背影。

    “彭”

    一声枪响,树叶簌簌地摇曳,鸟鸣声就像被树叶划伤一般响起。

    但那不是狩猎的响动,那只是在最外边的树林里的贵族的尝试。他们为了捕获情人的芳心,会冷不丁地放上一枪以显示自己的勇猛,但真要让他们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骑马奔驰,他们定然不会叫马鞍磨伤自己即将出鞘的利刃。

    他们的衣衫依旧崭新,泥土的气味甚至没有覆盖住香氛的味道,林行韬经过他们的时候,他们只顾着贴面颊说甜言蜜语,将狩猎当成一次公诸于众的约会。

    这是男女贵族之间的相互狩猎。

    林行韬想如果有人肯朝心上人的胸口开上一枪,他或她必定是今天的胜利者。

    他正沿着溪流行走,这条银色的带子仿佛无边无际。

    但偶尔会有红色的血迹宛如缝入的丝带一般淌过,林行韬伸手去捞一片沾染了血迹的落叶,那精巧得如同书信的落叶就戏谑地亲吻了一下他的指尖溜走。

    冰凉的溪水与血迹都有着丝绸般的顺滑,他挑拣了很久,拼凑不出关于诡异世界的真相。

    当几声密集的枪响随波而逝时,他也正好拨开了落叶,看清了自己在溪水中的倒影。

    路易斯萨利安是一个孩子,长相俊秀,气质比起美丽可爱,其实更偏向于清俊。

    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只有擅长戏弄人心的家伙才会看出这个孩子漆黑的眼睛闪烁着一丝不一样的光。

    一只鹿蹄瞬间飞驰而来,踩在一片落叶之上,落叶一颤,将它送到了对岸。

    远处传出几声狗叫,这只小鹿正在被猎人与狗追赶。

    对岸,草梗被马蹄与马匹后方拖着的物体碾压而过,形成一道鲜明的路。

    贵族们已经结束了第一轮狩猎,正在返回途中,他们好像没有发现这只小鹿,正争论着其他猎物的归属。

    一个人说“这具尸体已经将自己卖身于我,爵士,你无权动它分毫。”

    另一人倨傲地答道“尸体,男爵阁下的话语是否属实,回答他。”

    两个贵族一番争论,终于达成了协议。其中一个用手中的马鞭勾起尸体某个部位上连着的项链,挂在了马头上,一声呼喝,马匹拖着尸体行走了两步。

    一名跟在后头的侍从见状连忙下马在尸体上挂着的牌子上补了一句话。牌子上写道

    [埃皮纳勒市,牵牛花小镇,科欧街,肉铺商贩,劳尔夫,重59kg。属于伊万男爵阁下,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贵族们有说有笑地离开了,夹杂着少女的称赞。

    “男爵阁下,你的技术真的棒极了那个猎物甚至刚刚跪下就被你射穿了”

    “可惜它太过瘦弱了。”

    “您已经很厉害啦,我射术不精,只能用枪,之前打中的那一个流了好多血,肯定轻了很多,而且伤口也很难看。”

    “没关系,美丽的小姐,我可以把一只腿给你。”

    “啊,您真是仁慈慷慨的绅士”

    林行韬看着这一切,直到溪水重新流动,落叶重新漂过。

    他看到自己本来是面无表情,但小鹿的蹄子踏乱了溪水,他的面容扭曲模糊起来,看上去像一个张大着嘴嘶吼的暴怒之人。

    当他的身后有急促的喘息响起的时候,他侧过头。

    一个人影向着他扑过来,似乎专门等在对岸的贵族走后才有所动作。

    那是一个衣衫破烂的中年女人,从她含着恐惧的脸上倒更可以看出她的身份一个可怜的平民。

    女人的确是平民,她之前躲在树丛,脚底满是被石子划破的伤痕,泥土与血全部糊在一起,但她顾不得疼痛,她朴素的智慧告诉她,她和她的儿子想要活命,就只有这一个机会。

    她目睹了邻居街坊一个个地死亡,那些平时或是与她友好地打着招呼、或是与她为了一把青菜争吵的人们,全部如同最低等的家畜,死掉了。

    砍断部位,互相赠送,嫌弃斤两,塞入泥土。

    她以前听闻过的最可怕的贵族是莫尼耶伯爵,据说他喜欢自己咀嚼葡萄,然后将葡萄的籽与皮抵在舌尖,吐给张大嘴的仆人。

    顺从,尊严,反抗,没命。

    隔壁肉铺的老板跪在了地上,被一支箭击穿了脖子,他死的时候发出的声音,比案板上的鸭子更加地嘶哑可怜。

    女人惊恐到了极致,口水因为嘴巴忘记合上而不断地滴落,落在怀中儿子满是泪水的眼眸上方。他们躲在石头后面,身上涂了泥土,枪一响就抖一阵。

    随即,她看到一个孩子从林间走出。

    孩子是那么地美好,像一个小天使。

    不需要与怀中的儿子进行比较,她清楚地知道,那是贵族的小孩。

    因为他有着柔顺的、不沾一丝泥土与血腥的发丝,他有着不带一丝褶皱、用料精美的衣服,他有着牛奶般白皙的肌肤,他安静的眼神如同林间安然饮水的小鹿。

    她不由自主地幻想。

    她想象自己的孩子像他一样,坐在最新的浴缸里面,周围有着专业的女仆,挤出抵得上平民几个月劳动的香波,给孩子仔细而小心地清洗发丝。

    孩子有着一衣柜的衣服,每一件那做工,必得要数十个工人忙活到眼睛瞎掉。

    孩子也得有那样一条柔软昂贵的毛领围巾,他尊贵而优雅的父母宠溺地为他围上,担心他受了凉,却依然亲吻他柔软的嘴唇。

    孩子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城堡里奔跑,跑累了便吃上首都最出色的点心师傅做的点心。

    孩子可以挑剔地不喜欢宫廷大厨的手艺却偶然间喜欢小镇子上一个小肉贩的熟食,他的到来使一个小镇的人都领到了赏钱。

    小镇上的女孩子都爱上了他。

    小镇上的人们喊他“小少爷”

    她仿佛真的看见了

    “妈妈。”她那可怜的因为喜欢吃肉所以喜欢肉贩老板女儿的儿子却在怀里呼唤着她。

    她晃了下神,头脑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指使着她行动她要让自己的孩子成为贵族的小孩

    她根本没反应过来已经冲了出去,当剧痛的脚趾撞着石头奔到孩子身边时,她奋不顾身地用不平整的指甲抓向孩子的脖颈她只有一瞬间的犹豫,只因为那陷在毛领中的脖子太过细嫩贵族的孩子很安静,他甚至没有挣扎,只是在抬起头注视着她的时候,那双清澈的黑眼珠令她的手指疯狂地颤抖起来。

    于是那细嫩的脖子上就多了明显的血痕。

    “雷诺,把你的衣服扔掉换上他的”

    你疯了,这不可能成功。

    “可以的,你们差不多大”

    你疯了,怎么可能会有贵族认不出来。

    “去找庄园的仆人,骂他们,让他们给你准备好吃的”

    起码他们看到这样一个穿着好看衣服的孩子,不会立刻开枪可以找到机会活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女人威胁着问,哀求着问,然后她的眼睛里划过了绝望。

    因为她看见贵族的孩子不急不躁地举起了一把枪。

    孩子拿着枪,丝毫不惧她掐紧脖子的手指,他的眼神依然安静。

    然而,下一瞬,她的眼睛重燃希望。

    她听到孩子说“我叫雷诺克劳瑟。”

    “他叫路易斯萨利安德洛林。”林行韬看了看女人儿子上挂着的牌子,对男孩说,“记住这个名字。你会用枪吗,我教你。”

    林行韬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也许他会在未来、也许他已经在过去听说个这个名字,他的记忆混乱,记得不是很清楚。

    在他教这个叫雷诺的孩子用枪的时候,他的脑海里闪过一句话妈妈让雷诺警官教我开枪吧

    时光也许也是错乱的,事实也许也会颠倒,林行韬从容地换上脏兮兮的衣服,帮助女人将她的链条塞给雷诺,说“自诩优雅的大人不会抢夺孩子的战利品。”然后走向树林的深处,等待第二轮狩猎的开始。

    林间的风越吹越大,它们自发地拂开溪水上连绵不断的落叶,好让一度溶入水中的灵魂更加清晰地显露出来。

    倒影中并不是路易斯的模样。

    林行韬的眉目间压抑着怒火,转瞬间锋芒毕露。

    落叶无声滑过,被切割成两半。

    作者有话要说  出场还挺多却始终是个工具人的雷诺

    从前的雷诺已经死了,现在拿着枪的是钮祜禄雷诺。,,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  ,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请加qq群647377658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