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 27 章

作品:《沙漠狂想曲

    这种思路实在是别出心裁,但基于之前提出的需求, 似乎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除此之外, 又能去哪里找符合条件的女人呢?阿巴尔坐在那里, 一瞬间是愣住的,随即他明白了姜媛的意思。这显然超出他的想象, 那张漂亮的面孔第一时间地狰狞起来。

    “我?!”

    “你是最符合条件的人选。”

    阿巴尔确实是最符合条件的人选,尽管他是男性,骨骼对比女性有根本的不同,但幸而他仍是少年,还在发育。他抽长的身高让肌肉还来不及填充身体, 职业需求的敏捷也不会让他追求强壮。他若站起身来, 仍和那些挥舞刀剑的成年男人差两三个号。

    这就够了。姜媛平静地看着他的神情在暴怒、恶心、讥讽、仇恨后也冷下来。

    “……好。”他说:“那就试试。”他扬着眉,目光阴鸷。“你是女人, 贾南,我希望这个因为你女扮男装才想出来的主意, 确实足够靠谱。”

    穿越红海的船一天有三趟, 但能承载马匹的大型帆船只有清晨那一班。阿巴尔悄悄潜进马厩, 将赛尔德马匹那一栏的草料全下了药。这样至少能拖延两三天的时间, 法蒂尼夫人给的马早就抵押在之前的某个旅店了,烙印太醒目了, 他们身边的只有黑夜和太阳。

    这就够了。姜媛和阿巴尔牵着自己的马上了船。渡过海峡的船比她从前在港口看到的差不多大, 却更震撼。来自非洲沙漠的风在日出前便送来红黄色的尘雾, 海上弥漫着铁锈的红。那些需要贩运货物的商人早在前几天就会将东西全搬进去, 整理妥当。他们将货物运去亚历山大港, 从那里蔓延开来的商路通往埃及全境。但他们只要花费一天的时间,到达对岸便可下船。

    现在这些帆船是在临出发前招纳更多的单身旅人。十几米高的船底包着铅皮,停泊在湿滑的港口,巨大的木梯被放下来,容纳行人牵马通行。这样的价格是更贵的,每个人应缴纳十五银币。

    太阳不适应摇晃的海,上船时惊慌失措。但他们要到日落才会到达。来自非洲部落的巫医是苍老的老人,冒着臭味,脸上涂抹着异色的颜料,检查他们的马,看是否有病。确认无误后,收下钱财,在它们头上凌空画奇怪的符号,又塞给他们一人一把草。他用含糊的口音说:“给它们吃下。”

    阿巴尔拍拍黑夜,安抚它,牵它到指定的位置,喂它吃草。姜媛也照做。太阳和黑夜不在相邻的栏里,它是年轻的小母马,没见过什么世面,在陌生的环境和药物作用下躁动不安,姜媛费力安抚它,过了会儿身边掠过阵风,阿巴尔把迷迷蒙蒙的黑夜也拉了过来,和它一起拴在同一个草槽旁。

    旁边的马僮不高兴地叫起来,叽里咕噜地说埃及话。阿巴尔回了两句,丢给他几枚铜币,他来回数了好几遍,才拿标记的小木棍给他,然后走开,盯着别人去了。姜媛说:“谢谢。”他道:“它们在一起,会安心些。”他环着胸,站在她身边,看着黑夜安抚了太阳一会儿。太阳跪坐下来,不大舒服地睡去了。

    黑夜倒是站着睡的。阿巴尔斜睨着姜媛,他手里还有点草,没全给黑夜吃完。哼了一声。姜媛没理他。

    他们挤进一间二等船舱,很狭小,舱中还有霉湿的气味,床单凌乱,有可疑的污痕。但反正他们也不是来住宿的。阿巴尔用水在桌子上给姜媛画了简陋的地图。红海两岸都是陡峭悬崖,人畜无法通行,而船行又太慢。他们会在宰海卜下船,北上前往苏伊士。尼罗河从那儿辐射向南,浸润沙漠的边缘,孕育无数绿洲。巴库姆便是这些众多绿洲中的一个,囊括了三四个城镇的领邦。

    除了沿河商道的变化不易判断,从下船开始一直到苏伊士,这条路是固定的。赛尔德赶时间,他不会选择坐船,他会和阿巴尔选择的行程一样,从宰海卜下船,骑马前往巴库姆。这条路走得快的话还有十天时间,很紧,但也够了。

    阿巴尔道:“我们要在苏伊士拦住他。”姜媛说:“别动。”船摇晃着,十分不顺手。靴子里藏着的匕首锋锐寒冷,挨在阿巴尔脸上,替他将两腮的胡子刮下来,一个不小心就能挂彩。但这张脸现在是最重要的东西,绝不能有失。姜媛只替他清了鬓角,用指腹轻轻蹭了蹭,仍属于少年的光洁皮肤触感丰润。凑在近处的睫毛颤了下——她才发现阿巴尔的睫毛这样长。他不自然地撇开头,任她动作。

    虽然阿巴尔接受了自己扮女装,但显然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姜媛说:“先这样吧。”他没异议,也不想看自己变成了什么样。他们吃了点东西,抓紧时间睡了一觉,没人想上床,又湿又冷,脏乱不堪。随身的行囊有毯子,可以裹着自己,用一边墙壁上固定的绳子拴着腰入睡。

    这对姜媛而言也是想象不到的体验,下船时她觉得自己腰都快断了。拿着小木棍去领马的时候马僮往她身后张望了眼,说她听不懂的话:“(#)。”姜媛用大马士革的口音说:“少废话。”她伸出手,目光平静,示意他让开。马僮抖了下,不再多管闲事。

    黑夜认得她,被牵出来时也没怎么抵抗。反倒是太阳扭着头不想动,费了她许多力气。她拉着两匹马走到甲板上,在夕阳的人流和腥味中找到全身裹着长袍的女子。她头巾蒙面,身材颀长,笼在面上的柔软布料下,掀起长睫,蓝眸清澈动人。光凭那双眼眸与高挺的鼻梁,就可断定这是个美人,如果非要说她有什么瑕疵,那大概就是身高高得有些过分了,又太瘦,不太讨喜。

    她看见姜媛,怯怯地低头跟上,走了两步姜媛低声呵斥她:“像什么样子,步子小点。”裙子布料都快给她扯断了,女子愣了愣,更加紧张怯懦地低头听命,小碎步地跟上来,像每一个温婉动人的阿拉伯妻子那样,跟随在丈夫的身边。

    不知为什么,姜媛莫名觉得有点爽。

    但无论如何,阿巴尔的缺点还是太明显了。强盗头子从来没学过做一个女人,从抛媚眼到诱惑男人,他统统不合格。姜媛拖着两匹马,汗流浃背地在宰海卜港口就近找了个旅店,被含混贝雅口音【红海附近的民族】的阿拉伯语狠狠宰了一道,终于顺利入住。这回给阿巴尔刮胡子时,他就有力气嘲讽她。“做女人不怎么样,做男人也挺不起胸膛。”姜媛反唇相讥:“你做女人也不怎么样。闭嘴,不然我要刮伤你了。”

    她将他的络腮全都刮了下来,在地上散散地落了一圈。他们从来没凑这么近过,除了那天晚上,那个要杀了彼此的吻。姜媛都快不记得阿巴尔的脸——她第一次见到他时的脸。那时她初来乍到,被风暴卷入沙漠中,月光从空中扑下来,抓住他的臂甲。他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浑身浴血,解下面巾时能看见俊秀干净的面孔,神情冷峻,蔚蓝的瞳眸深邃得瘆人。

    连她那一瞬间的失神都被阿巴尔捉住了,他嘲笑她:“我就知道你喜欢女人。”似笑非笑的眼神一瞬间就染上了让人想打爆头的,熟悉的邪恶。“法蒂尼摸你,你从不拒绝。”

    他果然将法蒂尼夫人和她的互动看得一清二楚。但这只是审美差异,姜媛当然更喜欢没胡子的男人。她平静地说:“衣服脱了。”阿巴尔哼了一声。他不得不动手解下衣服,照理说他在姜媛面前宽衣解带没什么好拘束的,但如果姜媛拿着匕首,准备将他的体毛一并剃了,那就很让人不爽了。姜媛只给他刮了胸毛,这时代也没有剃须水和除毛膏,她用皂角水搓得腰酸背痛,一身大汗。到腿毛的时候她直接把刀扔给了他。“你自己来。”

    不得不屈尊降贵,弯腰捡起匕首,给自己剃毛的阿巴尔冷笑着说:“我若不宰了赛尔德,我就宰了你。”

    姜媛学他的样子,扬起眉讽刺回去。“现在恐怕你还打不过我。”

    他们一边前行,一边逐渐完善阿巴尔女人的形象。他起了个新名字,叫做“贾米拉”。美丽的贾米拉是波斯某个富商从小重金调养的舞姬,只因富商家道中落,不得已用两千金币将她卖出。商人贾南对她寄予了极高的期望,要带她来埃及,在尼罗河畔打出名声,赚取金钱。贾米拉只观摩沿途旅馆中侍女的舞蹈,从不接别的女人的挑衅。但即使她不揭下面纱,男人们也对那双迷人的蓝眸追逐不已。哪怕她眼波流转,对某个人投去一瞥,都有许多人争着为她送上礼物。

    蓝眼波斯舞姬,从来是阿拉伯帝国全男人的幻想。

    姜媛一路前进,一路给阿巴尔买衣服打扮。不得不说,这种购物需求诡异地满足了她身为女人的隐藏天性。她女扮男装,不需要购置华丽衣物首饰,那些适用西亚混血人种,高鼻深目、艳光四射的美人们的潮流衣物也完全不适合她。虽然姜媛也不知道怎么给波斯舞姬买衣服,但阿巴尔似乎有些心得。他会从货物里沉默地指一样,她选中合意的,就买下。

    她买了铃铛,挂在贾米拉脚上,买了手镯,让她舞动时伴音清脆美妙【虽然她还没跳过舞】。她买了披纱,重重裹住贾米拉修长的脖颈,披纱外闪耀的宝石更衬得她肌肤光洁,锁骨修长诱人。

    她买了一堆化妆品。从埃及的烟熏到印度的点红一应俱全。她还买了假发,换着花样儿给贾米拉戴。她换上贾米拉的衣服溜出去找妓/女,用挽回丈夫的理由哭诉,跟她们学浅显的化妆技巧,每天晚上就是她练习打扮洋娃娃的时间。紧迫的时间逼得两个人都没有什么精力想多余的事,赶路,化妆,学习女人,模仿男人,还有跳舞。到苏伊士的前一夜,没有城镇,城外的绿洲很大,足可容纳上千人的住宿,这天商人们的圈子里便涌出消息:“波斯来的绝色舞姬要在这里招揽生意!”

    夜晚虽是行路的时候,但有难得的美人舞蹈,留下来观看也未尝不可。许多人围了里外三层,看贾米拉的第一次出场。昏黄的火光中,被临时雇佣的吟游诗人弹着乌德琴唱起歌儿。美丽的舞姬手持弯刀从人群当中舞出。

    姜媛站在人群中,攥着满手的汗,看他们计划的出场,一手排练的舞。阿巴尔尚刀舞,他跳起来并不比女人逊色,只是想到要给男人跳,他便拉下脸来,僵硬且杀气腾腾。姜媛警告他要改掉这个毛病,阿巴尔沉着脸想了两天。但今天他似乎开窍了。面纱下的双目满是柔媚笑意,扫向众人是高傲的诱惑。贾米拉既高且瘦,不够丰满,但一头长发浓密光泽,宝石与鲜花打扮闪闪发光,两条长腿从开叉的薄纱中伸出,细腻的脚踝上铃铛震响,凌厉又妩媚的舞风让人无不侧目。

    刀舞很男性化,但由美人来跳,却又不自觉地令人热血沸腾。有人打着鼓,跺着脚,鼓着掌,配合琴声的节奏,开始起哄,贾米拉绕过他,珠宝的戒指手镯清脆碰撞,手指绕过他的酒杯流连般地一挠。“贾米拉!贾米拉!哦哦哦!”他们喊叫起来,在火光中,舞姬的肌肤和身段都被蒸腾的空气模糊。只会留下鲜明的记忆,面纱下的一双蓝眼。她朝男人微微弯眸一笑,弯下身似是想要喝酒。他不自觉地为她捧上酒杯,但她随即推开了他,轻轻鼓两下掌。

    “啪啪,”声音清脆,如矜慢的号令。隐约的鲜红的唇在纱后勾起,拉长的眼尾往姜媛的方向一瞄,惊心动魄的勾魂。

    他们挣了不少赏金,还有人想和贾米拉春风一度。但奇货可居的姜媛统统不近人情地拒绝了,带着贾米拉找了个空隙溜回旅店。——是借口,他们俩都不想回旅店。他们在远离火光的野外中找了块石头栖身,这里有许多人,野兽不敢近前,姑且可以放松一会儿,慢慢地卸妆。姜媛用拧湿的手巾给阿巴尔擦唇脂的时候,他不光啃她的手指,还舔了舔,吸吮她指上的胭脂味儿。

    “松口。”她平静地说。阿巴尔说:“不。”他歪过头,拉着她的手指,一根根地轻吮。“你不想知道为什么我跳得这么好?”

    他想用诱惑姜媛来找回自己的男性自尊心,显然他找错了人。她硬是抽出手指,用布巾拧了水,一遍遍公式化地给他擦拭。但每一下布巾的掠过,都露出那双蓝眼。宝石和金粉描绘的眼角擦掉了颜色,只留下泛红的皮肤,他硬是把她拉下来,她隔着胸部的填充物和他撞在一起。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几乎要把她埋在里面。头顶上的气息扑下来,他说:“因为我跳舞的时候,把每一个看见的男人,都当做是你。”

    姜媛:“……”她一时不知道要怎么反应。“哼,”随即阿巴尔仿佛找到她的把柄,志得意满地说:“你果然喜欢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