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二十七章来时
作品:《斩尘缘》 和项峰一样惊得嘴巴合不拢的,还有卫泽中。
他看着迎面走来的衙役,心扑通扑通地跳。
不会吧,项琰还真报了官。
这娘们可真狠啊。
心一虚,腿上就虚,卫泽中原本兴冲冲地走在第一个,腰一猫,头一转,一个眨眼的工夫,他就躲进宁方生身后。
据他所知,被抓进五城的人,不管有没有罪,先在牢里关个几天再说。
五城的牢狱,就算没有酷刑,那也不是人能待的地方。
别说几天,就是一天,这罪他都不想受。
菩萨保佑,千万别抓我。
要抓就抓宁方生,还有我女儿卫东君,他们俩一个出主意,一个实施,配合得天衣无缝。
我,充其量就是凑数的。
卫东君对自己亲爹的一举一动,已经见怪不怪。
再说了,她心又不虚,心虚的应该是说谎的人。
所以,当衙役的视线朝她看过来的时候,卫东君把胸挺得笔直。
宁方生这人就算刀架在他脖子上,脸上都四平八稳,再加上那身气度,衙役们觉得这人就算是私闯民宅,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一行人进,一行人出。
两行人擦肩而过,各自坦然,各自安好。
三人走出项宅,眼神一个对视后,立刻钻进马车里。
小天爷一勒缰绳,一抽马鞭,马车疾驰而去。
车轱辘声中,卫东君来不及就开了口:“宁方生,我觉得我们成了。”
他们这一行,设计了三重打破项琰心理防线的举动。
第一重,猝不及防地拿出属于许尽欢的,那根完好无损的木棍。
果不其然,项琰看到木棍后,眼神都直了,脸白得跟什么似的。
第二重,把组装好的鲁班六通锁,狠狠砸了。
这一砸,项琰的愤怒出乎意料的强烈,如果那时候她手里有把刀的话,她应该会毫不犹豫地刺向宁方生。
第三重,完璧归赵。
这一还,那些强烈的情绪从高处摔落下来,无依无靠,无归无宿,很明显,项琰整个人都懵了。
这三重,就好比狂风暴雨中的巨浪,一波又一波地砸向了项琰心底的最深处,而且砸得一波比一波猛。
她心底的防线被彻底砸开一道深深的口子,那些隐藏得很好的情绪,像火山爆发一样喷涌出来。
项琰今晚,必定崩溃。
“我也这么觉得。”
黑暗中,宁方生看向卫东君的眼神亮得过分:“下一步,就是你,卫东君。”
“我怎么了?”
“你比项琰强。”
他说什么?
我耳朵没出毛病吧。
卫东君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宁方生:“我哪一点能比项琰强?”
“你豁出去的本事,比项琰强,强百倍。”
宁方生浅笑:“你四叔自尽,你为求得一个真相,不惜离魂出窍,跟去枉死城,可谓天不怕,地不怕。
而面对心爱之人的死,项琰什么也没有做,只有将自己封闭起来,无悲无喜,无情无爱。
你自己说,这一点,你是不是比她强?”
“是!”
卫东君眼底波澜四起,心情一下子澎湃起来。
没错,为弄明白真相,她什么都敢做,连命都不在乎。
而项琰呢?
连最心爱的匣子都只敢藏在床底,和许尽欢的那段过往,都不敢坦白承认。
“所以这一回,你一定可以入她的梦,一定不会被弹出去,一定能解开她身上所有的秘密。”
宁方生的口气还是很淡,可话里的每个字却有千钧之力。
以至于,卫东君觉得此刻,别说是项琰了,就是皇帝的梦,她也能照入不误。
“宁方生,今天晚上,我们一定成。”她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迸。
项琰,你给我等着。
……
项琰此刻正提着灯笼,顺着台阶往下走。
没有几个人知道,她宅子的西北边有一个暗道,穿过这个长长的暗道,可以到达另一个宅院。
这个宅院曾经的主人,便是许尽欢。
她和许尽欢,相识在她十七岁那年。
那年,她逃婚,没有带素枝,带了几百两银票,还有两把锋利的锉刀护身。
半路上,她女扮男装住进一间叫“来时”的客栈。
夜里,她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壮举”,满心觉得不可思议。
从小到大,她是和这世间大部分的女子不太一样,但该有的孝道和良心,一点不少。
逃婚除了对她的名声有影响外,最伤心失望的是爹娘。
爹娘是这个世上对她最好的人,所以,她才纠结到了订婚的前一天。
她逃婚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嫁人后,她就是别人的媳妇,几个孩子的娘,而不是一个手艺精湛的工匠。
而做一个工匠,是她此生最大的心愿。
再说了,雕琢一个男人,比雕琢一块木头难多了。
娘对爹雕琢了这么多年,爹还是那个木讷的,不通风月的,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爹。
娘说,她这辈子啊,就跟一根木头生活了几十年。
项琰认床,脑子里又想东想西的,便没了睡意,想着反正祸都已经闯下了,不如再多做一件坏事吧。
她所谓的坏事,便是喝酒。
她爹喜欢喝酒,她也喜欢,一口烈酒喝下去,从嘴里一下子灼烧到胃里,甭提多得劲了。
可娘总拘着她,说姑娘家家的,喝什么酒啊,忒不成体统。
娘这么说的时候,她总在心里反驳。
哪里不成体统?
谁规矩的体统?
还有……
她凭什么要遵循这样的体统?
不能正大光明地喝,她就背地里让素枝偷偷买,偷偷喝。
没有人知道,项府沉默到有些木讷的项琰,其实是个很轴的人,俗称一根筋。
那天也是不巧,客栈的最后两坛酒,都被一个客人给买下了。
掌柜指指大堂的角落,让她实在想喝的话,可以找那个客人匀一点。
她厚着脸皮去了,从身上掏出十两银子,犹豫了好一会,问那人能不能匀个一壶酒给她。
那人看着她,哈哈大笑说:“这酒不匀,但可同饮。”
谁敢跟一个陌生男子同饮。
项琰正要再加银子,那人剑眉一挑:“连同饮都不敢,外头的那身皮囊也白穿了。”
既然话里有话,那就别装了。
项琰一掀衣裳,在他面前大大方方坐下:“同饮就同饮,敢问兄台姓名?”
“姓许,名尽欢。”
“好名字,我姓项,单名一个琰字,琰是王字旁,加两个火的那个琰。”
“也是个好名字。”
他给她倒酒。
她抿一口,笑了。
他懒懒掀起眼皮,“喜欢?”
她点了一下头:“喜欢。”
相传,秦国都城雍城的柳林镇有一口神泉,名为“玉泉”。
玉泉水质清澈,甘甜纯正。
以玉泉水酿的酒,酒色清亮透明,香气清芳,入口甜润,尾净味长。
所以,玉泉酒,又叫柳林酒。
凑巧的是,柳林酒正是爹喜欢喝的酒,而爹喜欢的东西,她多半也喜欢。
喜欢是因为敬佩。
爹如果不是老实木讷,就凭他的手艺,项家的家主就应该由他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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