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7章记忆中的河流
作品:《尴尬,女仆机器人陪我穿越正统》 第一次参加如此隆重的宴会,让彩云感觉很是兴奋,转着骨碌碌的眼睛左右去看,每样食物都饶有兴趣的去尝试一下。
却就是不去碰,摆在她面前这盘手抓羊肉。
从经过的侍者手里抢来一根烤羊腿后,唐愜平疑惑不解的问到,
“你平常不是很喜欢吃烤肉的吗”
彩云忙用手把她面前的小碟子护住,不让唐惬平去放切好的烤肉,窘笑着说,
“今天喜欢吃青菜”
“怪人,吃东西还要看皇历看时宜”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怪不得一直做单身狗。”
彩云嫌弃地看着尬笑的他,非常优雅地用手指点了一下摆在边上的野韮菜花酱,慢悠悠的将手指送进嘴里。
有滋有味地吸吮着。
一股辛辣的芬香直冲她的味蕾,让她全身打了一个激灵
“好香”
回过头接着去数落唐惬平,
“你妹说你这锦衣卫是花钱去买回来的,怪不得战五渣。”
“唐蕊这小妞什么屁事都和你说,本大爷的事要你们管“
顾不上再去切肉,愤怒的唐惬平马上去撕咬这个开始松毛松翼的女人。
”老子还升职加薪了,你有本事也去买一个试试”
趁这两人忙着去吵嘴,奸笑着的岩虎偷偷把唐愜平切好的肉,一口气全扫进他的碟子里。
也没怎么去吵,彩云对唐愜平的知识还是相当敬佩。
今天的来宾中有不少汉人官员,唐惬平认识他们中的大部份,对彩云详细的去解说他们的名字和职称。
只是不知道,那些人认不认识他。
帖木儿不停的站起来去碰杯敬酒,幸好他酒量好,加上有哈木儿相
助,不然还真难招加得住这些热情的来宾们。
在送进来的第二只烤全羊给消灭了之后,这场载歌载舞的宴会正式宣布结束。
侍者们要收拾场地。
酒醺中摇曳着身子,帖木儿和哈木儿便领着朱拓哲他们移步一处整洁的蒙古包里。
好继续他们刚才被打断的聊天。
伯颜帖木儿的心情可说是非常好,除了今天是重大的节日,还有别的重要原因。
花了不少钱和礼品到处去打点,他从今天出席的名字叫马芸的官员口中得知。
想与明朝联姻这事终于有着落。
“你确定是真的”,朱拓哲喝了一口菊花茶,小声问他。
“对啊,定了个娃娃亲,想让当今皇帝把二岁的小公举,许配给也先哥的八岁小孩。”
“多美好的一段联姻,这对小娃娃将会被两地人民谨记,加冕日华月萃,铭记进黄金家族的图腾光环之中”
帖木儿说这话的时候两撇胡子都笑弯了,骄傲地翘了起来。
因为知道历史上这段联姻到最后以泡汤为终结,朱拓哲很想大声去告诉他,
“你丫给那混蛋骗了。”
却没去说出口,不想去插手这种混乱不清的事。
稍作思索,他这样去问帖木儿,
“好像史上每一位蒙古部落里的首领,都渴望能娶到一位中原的公主,你们喜欢来自中土的女孩”。
“这当然是个莫大的荣誉,只有最强大的部落首领才有这种资格。”
接过侍者送上来的热毛巾,烫了一下额头和脖子,再慢慢喝上一口酥油茶去解酒气,帖木儿缓缓去说,
“绰罗斯也先哥哥这次的情况却有点不一样,如果能办成这个事,我想最开心的那个人却不是他。“
”
最开心的人理应是他的妈妈,敏达失力啊哈。”
面对朱拓哲他们的疑惑,他起初只是笑了笑,并没去细述内里缘由。
当后面知道朱拓哲想要下江南,激动的帖木儿一下子坐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小声与身边的哈木儿去商量了起来。
经一番激烈的小争吵之后。
帖木儿便在筚筝的甜美柔声翻译下,给朱拓哲他们讲了一个充溢着游牧民族式残暴的凄婉故事。
已迈进花甲之年,敏达失力此时一个人坐在蒙古包的木板床上,她身下是奢华的白狐皮铺就的被褥。
今年是她第二任丈夫绰罗斯脱欢过世第八个年头。
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
悠然自得地转动着、轻声去数手里发出异香的迦楠木佛珠,她虔诚地咏着佛经。
好去祈祷她儿子也先的武运长在。
正是绰罗斯也先,这个儿子的降生,给予了她人生里所有的吉祥和运气。
可能是年龄已高,最近她有点喜欢打瞌睡,头在钓着鱼,她猛的诈醒过来,便咪着眼睛去看那些帐篷帘缝里透来的光线。
这些忽明忽闪的光影,恍惚间竟让她想起关于一条河流的回忆。
她记起还是小姑娘时,常去河边看这条在家乡里淌流着的,波光粼粼的河流。
虽远隔万里之外,在这些迷离光影的诱惑下,这条河此时仿佛超越了时空,向她奔流而来。
却在心里怎么也想不起,这条本应该相当熟悉的河流。
它的名字
回忆中,那些在河里打闹嬉戏,光着身子的小屁孩们,却让她想起了两个男人光着的身子。
他们曾经是她生命里的主宰
第一个。
身为军队里的小校官,有些小资小产,两人
便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下,在那条河流的旁边举行了一场算得上很有排面的婚礼。
祖上是富农,虽没十里红妆铺就,她也也不愁嫁妆。
当披着红盖头、坐在四人抬的小花桥里,在她身体里摇摇晃晃、忐忑不安,怀着对没谋面过的夫君的强烈好奇,那颗悬着的心让她终身难忘。
桥子前进的每一步都是一阵心悸
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喜庆的锁呐吹奏声中,戴着大红花坐着小舟前来迎接她的这个男人。
将当时还是小姑娘的她变成了真正的女人。
新婚燕弥期间,喜庆的他便骑着高头大马,领着坐着小毛驴的她,俩人回到了北方的军营,让她成为了一名军嫂。
戍边的日子很是艰苦。
那里的士兵们除了有时的列队出操,大部份的时间却是在种田中度过。
隐约记得那年天气很热。
比人还高的红高粱还没熟透,从集市里买来的小鸡已长成了母鸡,开始抱窝生蛋。
是一个顺风顺水之年。
种田累了便回到那个温馨的小家,被太阳灸烤到鞣黑的他一进门,笑逐颜开的她马上打水,捧着毛巾铜盘给他去洗个脸。
看到雪白的毛巾被染成了淡墨,他的心里笑成了蜜甜的杜鹃花
到了晚上,就会换成他去打水。
蹲着她面前,去帮在院子里操劳了一天的她去洗小脚丫。
咯笑着,她的心霎时痒成了无边无际、在微风习习里摇晃的芦苇花。
日子虽平淡倒也乐趣昂然。
没想到,这种相敬如宾,平淡如水的小宁静,却很快被无情的击碎。
命运多舛
安逸像只被惊吓到的猫,瞬间消失在那口内里漆黑的古井边上。
只留下那架木
头搭成的摇车,“咕噜咕噜”作响,摇手在不知何意的拼命挣扎转动
凄惨的叫喊声,在半夜里突然降临
为报复之前一次互有伤亡的冲突,一伙穷凶极恶的蒙古人在夜色的掩护下,悍然地袭击了这个位置突前的哨所营地,以及它身后的村落。
这伙贼人屠尽了村落中所有的男子,甚至连哭喊的小孩子也没放过。
奋勇反抗过后,她的夫君倒在了古井边上,流出的血染红了井沿。
更是流进了井里
贼人们放火烧光了村落的房屋,劫走了所有能带走的财物,将所有的肓龄女子都关进了木囚车里。
大摇大摆的离开了这片已被血污染了的罪孽深重之地。
那天晚上,冲天的火光、扑面而来的热浪,带着腥臭味的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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