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2章 奉武运以方昌(2)
作品:《娘子,别这样!》 疯子。
虽知晓宋言胆大,却怎地也没想到居然胆大到这般地步。
焦俊泽是会打仗的。
可面对女真的铁骑,他也只是靠着定州高大的城墙抗住了一波波冲击,没有被女真的骑兵攻入定州城内罢了,真要是让他率领步卒跑到城外跟女真铁骑硬碰硬,终究是没这个本事的,旁的不说,单单只是那百锻钢打造的盔甲,他便没有。
可宋言不仅敢跟女真骑兵硬碰硬,甚至还敢将主意打在女真王庭上。
先不说宋言真到了王庭能有多少斩获,哪怕只是远远往王庭那边射上一根箭,那都够完颜广智丢人的。
说不得完颜广智这么多年积攒的威望,都可能因为这一次偷家烟消云散。
只是,焦俊泽想不明白,他们原本不是想要趁着女真内讧的时候,多砍掉一点脑袋吗,为什么忽然之间就转移到王庭上了?总觉得这宋言的思维有点天马行空,他是有些跟不上的。
而且,王庭,作为完颜广智的老巢,那是女真中最强大的勿吉部,即便是调拨出来大批精锐,留守在王庭的守备定然也不是一个小数字,怕是几万精锐士兵还是有的,自己这边就三万士兵,那究竟是偷家还是去送人头?
这样想着,焦俊泽便很快摇了摇头:“不妥,不妥。”
“我们的兵力太少,想要直捣黄龙根本就不现实。”
“海西咱们也不熟悉,就靠手里这张不怎么准确的舆图,万一真出了什么麻烦,怕是连跑路的机会都没有。我可是带着手下兄弟们来混军功的,若是能砍掉几个女真蛮子的脑袋,降低一下边关的压力,自然是好事儿,但送死,绝无可能。”
焦俊泽的意思很简单,求稳。
“我们还是埋伏在这边,伏击一下对方的疲兵便好,没必要去冒险,宋兄担心兄弟们的身子受不住,那我宁愿撤兵,反正已经灭了一个部落,也算是有所斩获。实在不行,我们还有第三条路。”说着,焦俊泽的手又放在了舆图上,从王庭到安车骨部画了一条弧线:“这大概就是完颜广智的行军路线,从舆图上来看,这条线路山川河流最少,行军最是方便。”
“虽说,女真今年洗劫了平阳府,得了不少粮食,可终究是不够的,他们没那么多粮食去浪费,所以我断定完颜广智不可能绕路。”
“如果宋兄还想要扩大战果的话,我们完全可以选择其他部落,比如这个……术虎部;还有这个,屠单部,甚至是疏族部,这些都是女真的中等部落,部落人数两万,三万左右,被王庭征兆之后,剩下的可战之兵不多,而且,都远离完颜广智的行军路线,纵然是有人逃出去,想要报信都是来不及的。”
“还有这些,都是和号室部差不多的小部落,但数量多,若是全部收拾了,斩首也不少了。”
焦俊泽一连说了许多。
平心而论,这才是最稳妥,也是最合适的选择。
有战果,又没什么凶险。
只是很显然,宋言的目标并不仅仅只是这些斩首,于宋言眼中,女真虽然凶暴,残忍,却终究算不得真正的敌人,不值得他将注意力放在女真身上太长时间。
而且,既然要打,那就要打出来十几年的安稳,不然这战争的意义就不算太大。
想要换来十几年安稳,那就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灭族。
当女真这个种族都不存在的时候,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威胁。
第二种,内乱。
不是现在这样,完颜广智征调所有部落的精锐围剿安车骨,而是让整个海西草原,所有的女真部落全部乱起来。只要乱起来,那就没精力去招惹宁国,能给宁国换来一段宝贵的时间。
“焦兄说的有理。”宋言点了点头,先是承认了焦俊泽的这番话,紧接着话锋一转:“只是,焦兄却没能考虑到一点。”
“哦?哪一点?”焦俊泽有些好奇。
“很简单,完颜广智的野心。”宋言笑了笑,手指点在王庭上。
月光的照耀下,甚至能看到宋言眸子里闪烁着诡异的光。
“完颜广智一直都想要统一女真,在我看来,完颜广智一人给宁国带来的威胁,就要超过整个勿吉部,他想要入主中原,又和一般女真蛮子不同,更有脑子。”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若是让完颜广智顺利绞杀了安车骨,那他统一女真的速度就要快上很多。”
“而我们,现在灭了号室部还好说,可若是像这样的小部落被灭的多了,剩下的小部落自然而然就会害怕,也会选择向大势力靠拢,而完颜广智的勿吉部便是最好的选择,也算是变相在帮助完颜广智完成一统。”
宋言侃侃而谈,分析着其中利弊:“现在女真心不齐,我们尚能应付,若是真让完颜广智成功,那宁国要面对的压力将会是数倍增加,到那时,十万女真铁骑纵兵南下,就新后县那边关,根本挡不住。”
焦俊泽的眉头便紧皱起来。
虽说这样的事情似是还有些遥远,却也让他担心起来。
“或许,我们可以兵分两路。”
“一路由你率领,提前规划好路线,专挑小部落下手,越小越好,一路烧杀抢掠过去,尽可能的造成破坏,带不走的东西便一把火烧掉,什么都别给他们留下,就算是杀不掉所有人,这般天气下,缺衣少食,大抵也要饿死冻死不少。”
焦俊泽下意识张嘴,想要反驳,毕竟三万人他都嫌少,现在宋言还想要分兵。
干脆,你也别叫宋言,叫送死得了。
而且,什么叫烧杀抢掠?
说的自己好像是什么坏蛋一样……嗯,对于女真人来说,他们大约的确是坏蛋吧。
宋言摆了摆手,打断了焦俊泽的话:“至于我,则是率领一批骑兵,数量不需要太多,四千,六千便可。”
“骑兵的机动性相对要大很多,虽然距离有些远了,但若是骑兵的话,三天应该也足够到达王庭。”
“同样,不求全歼……也根本全歼不了。”
宋言笑笑,勿吉部便是调走大批精锐,剩下的人也不下十万之数,就几千骑兵想要全歼根本不可能。
“杀人。”
“放火。”
“尽可能的闹出来一点大动静。”
“如此一来,完颜广智忙着绞杀女真部落,自己的老巢却是被偷了家,这足以让完颜广智颜面尽失。便是想要投靠完颜广智的人,也要好好思考思考,这人究竟值不值得投靠。”
“而其他被覆灭部落的幸存者,他们定然不会觉得部落被灭,是自己不够勇武,不敢拼死一战,他们大约会将原因归咎于完颜广智调走部族精锐身上。”
“如此一来,即便完颜广智剿灭了安车骨,用处也不会太大,反倒是会让其他大部落心生警惕,同完颜广智离心离德;那些不甘心被完颜广智一点点蚕食的大部落,只要不是蠢到家,也绝对会利用这个机会狠狠往完颜广智身上泼脏水……若是我的话,说不得还会暗地里扶持一下完颜广智没死的兄弟,乃至于儿子,最好让他们斗一个你死我活。”
“如此一来,勿吉部乱了。”
“整个女真也都乱了。”
“部落和部落之间的矛盾将再也无法调和,统一的事情将变的遥遥无期,至少再想要给宁国造成威胁,短时间是不可能的了。”
焦俊泽安静的听着宋言的话,他眉头紧锁。
宋言的话,很有道理。
若是事情能按照宋言所想去发展,毋庸置疑对宁国来说绝对是最好的……可还是那句话,这样的计划,太过顺利,太过凶险。
“偷袭女真王庭……若是被围困,当如何?”
“重骑兵,冲击力最强。”宋言想了想:“单单比起冲击力,纵然是女真的骑兵也挡不住重骑兵,便是被包围,应该也是能冲破封锁的。另外,我手中还有一样秘密武器,便是被包围了也无妨。”
宋言咧了咧嘴巴。
他说的秘密武器,自然是手雷。
之前那些时日他也没闲着,自宁平县也调来了一批工匠,除了中间份额配比这一步是宋言来完成之外,其他步骤全都是这些工匠代劳。
这些工匠,多是洛玉衡,宁和帝身旁的老人,忠诚度毋庸置疑。
当然,也有可能像洛玉衡,洛彩衣身边侍女那样被收买,是以在这些工匠中,还有很大一部分做的都是无用功,调配的材料也是毫无用处的,大抵便是起到一个迷惑的作用。
直至现在,手雷其实一直都没有真正出现在战场上,或许也是时候让这个时代的人见识一下科技的力量了。
黑甲士中,王朝马汉率领的那两支,人手一根掌心雷。
纵然是被女真骑兵和战士包围,想要炸出来一条生路,应是不难。
只是,这掌心雷乃是目前宋言手中最大的依仗之一,无论是洛玉衡还是宁和帝都将其当成是最高机密,却是不能告知焦俊泽。当然宋言也明白火药只要出现在战场上,其配方早晚会被人知晓,他只是在尽可能拖延这个时间罢了。
眼见焦俊泽眼神中还是有些怀疑,宋言无奈叹了口气:“放心吧,我可是很惜命的,没有绝对把握,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实在不行,我立一个军令状,便是我死了,也绝对不牵连到你如何?”
焦俊泽苦笑,他算是看出来了,宋言性格极为执拗,做出决定便别想轻易更改:“罢了,就按照你说的办好了。”
至于军令状,却是没提。
这东西没太大用处,若是宋言真出了什么事儿,宁和帝和洛玉衡想要找其麻烦,一封军令状也根本拦不住。
顿了一下,焦俊泽说道:“不过,我们要定一个时间……嗯,就以十日为限。”
“十日到了,不管你有没有机会袭击王庭,必须撤退,我这边也是一样,我会在新后县边关的位置接应你。”
“如此也好,多谢。”
“另外,我这边的骑兵你也带上吧,人多一点总是有用。”
宋言却摇了摇头:“那倒是用不着,我这一次只带六千……不,四千人即可,便是黑甲士也留四千给你。”
若是无人抵挡女真骑兵的冲击,单单只是焦俊泽麾下的步弓手,怕是要折损严重了。
两人又针对细节商议了一番,宋言便将章振,章寒,乃至于雷毅全部留下,至于他自己,则是带着王朝马汉,以及两人麾下的四千黑甲士,乘着月光,往北方去了。
厚厚的积雪上,马蹄留下了杂乱的印子。
焦俊泽默默的望着宋言的背影,一时间居然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感!脑子里刚浮现出这样的念头,焦俊泽便呸呸呸啐了几声,这样的想法多少有点不吉利了。
对于这个少年,他的感观有些复杂,甚至感觉有些看不懂了……在这之前,他是觉得宋言有点反骨的。可现如今,却又感觉宋言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宁国,甚至是为了中原,为了汉人。
甚至让他有种,就算是让宋言掌权,似乎也不错的感觉。这样想着,焦俊泽便笑骂了自己几句,着实是有些对不住王爷的培养了。
他吐了口气,眺望着远方,望着月光下越来越小的背影,眼神中泛起些微的迷茫,无论怎样:
惟愿,奉武运以方昌。
……
东陵。
身为宁国皇城,这里自然是宁国最为繁华的地方。
虽然已经是深夜,可东陵依旧喧嚣。
这里是没有宵禁的,便是晚上,街道上也能见着不少人。
有一行七人,似是从未见过这般喧嚣的景象,便不免东张西望了起来,似是对所有一切都充满好奇和羡慕,这般模样,自是惹来了四周不少人的目光,再看这七人身上的穿着,皆是普通麻衣,虽是汉人打扮,却多少有点不伦不类。
沐猴而冠,大抵如此。
而且麻衣大多破旧,上面不乏补丁。
许是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洗过澡了,身上还散发着一种令人作呕的味道。
皇城中的贵人便嗤之以鼻,大抵是某个乡下来的土包子吧。只是这些人自持素质高,心中虽是瞧不起,却终究没有直接说出来。
便在此时,七人中的一个忽然抓住一个路人,那路人本是有点生气,结果忽地面色一变,就感觉抓住肩膀的手指,仿佛铁钳一样,勒的他肩头都是阵阵生疼:
“你,你做什么?”
当真是野蛮人,一点礼数都不懂。
那野蛮人张开嘴巴,说着不甚流利的中原官话:
“你,认识宋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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