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9章 大肥章

作品:《首辅宠妻录(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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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停地伸颈望向堂外,嘴里嘟囔着“这都过了申时三刻了,侯爷怎么还没从宫里回来莫不是在路上出了什么岔子”

    立侍在刘氏身侧的婆子摇了摇首, 恭敬回道“适才派去宫门口打探消息的小厮说, 侯爷自下朝后, 好像就没从宫里出来过。”

    听罢这话,刘氏用拇指拨弄佛串子的动作却是一顿。

    随即心中,也蓦地冉起了恐慌。

    她顾不得再在正堂安坐,刚要起身出府亲自去打探沈弘量的消息,便听见堂外传来了小厮洪亮的声音

    “侯爷归府了”

    刘氏舒了口气, 赶忙循着声音要去亲自迎一迎沈弘量。

    可甫一看见他, 刘氏的神情竟是愣住了。

    沈弘量的身量生得不高,但是他的个头也不算矮, 只是有些溜肩的毛病,所以每每穿这种庄重宽大的绯袍官服时, 整个人便显得格外的瘦小。

    可谓是人撑不起衣。

    故而他的两个女儿,沈渝和沈涵, 或多或少也都有些溜肩的毛病,她们在穿严服时, 云肩都得命绣娘改造一番。

    但是奇怪的是, 沈沅却没有这个毛病。

    她的容貌生得极美,身材也自是纤秾合度。

    沈沅刚从扬州当京城时, 沈涵也曾同她主动交好过,只是没相处几日, 沈涵便开始有意疏远起这个长姐了。

    刘氏能明白女儿的那些心思。

    沈涵曾经见过沈沅刚出浴时的模样。

    沈沅平日看上去身量偏纤瘦,可一旦褪去了衣衫,便是体酥骨匀, 拥雪成峰。

    那双白皙的双腿笔直而修长,杨柳腰不堪一握,肩头却又纤润如玉,与那优美的颈线组成的比例也堪称天造。

    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沈沅身上的每一处,都生得极美。

    沈涵对这个长姐有嫉妒的心理,再正常不过了。

    故而刘氏便劝沈涵,说沈沅的年岁毕竟要大些,女子长开后,总要比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要更美些。

    等沈涵到了沈沅的这个岁数,说不定能比她还要貌美。

    可话虽这么说,刘氏也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

    沈沅这样的相貌却属罕见,除非沈涵重新再投一次胎,否则在容貌上,她永远都得被自己的长姐压上一头。

    不过说来,同样都是沈弘量的女儿,偏生怎么就沈沅这么会长

    思及此,刘氏却见,刚刚归来的沈弘量不仅灰头土脸。

    身上那绣有仙鹤补子的一品官服也被划了好几个道子,整个人看上去面色沉沉,狼狈不堪。

    刘氏忙关切地问道“侯爷,您这是怎么了这这怎么就给自己弄成了这副样子。”

    沈弘量掀眸睨了刘氏一眼。

    他一想起今日的事,便气不打一处来。

    陆之昀在中级殿前敲打了他一通后,他便如过街之鼠般,当着其余阁臣的面,灰溜溜地出了宫门。

    待乘上侯府的马车没多久后,奇怪的事便发生了。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天气炎热,那平日一贯温驯的良驹竟是突然发起了性子,前蹄一抬,便扬着马颈嘶吼了数声。

    车夫越是拿马鞭抽它,这匹马便越来劲。

    最后它左右乱晃,马车亦因此陡然倾覆,沈弘量坐在其内,也差点便被摔断了腿。

    沈弘量总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也绝对不是意外。

    而是有人在故意设计。

    看来首辅大人,对他的意见很大。

    沈弘量在回侯府的路上,也一直在想这件事。

    可陆之昀的性情最是深不可测,谁能猜出他的心思来

    故而沈弘量瞥了眼刘氏,知她向来是个嘴碎的,还同镇国公府的三房寇氏是表姐妹,便冷声询问道“你是不是同你那寇家表姐胡乱说什么话了,那些碎话还传到了镇国公的耳朵里,惹得他对本侯也产生了怨怼”

    刘氏自是没预料到,沈弘量问她话时竟会这么愤怒。

    故而她慌乱地回想了一番,近日同寇氏见面时的对话,随后如实回道“妾身妾身没同表姐说什么,只是提到了沅姐儿的婚事还说英亲王正好想娶续弦”

    话说到这处,刘氏终于回过味来。

    她亦满脸惊诧地捂住了嘴,赶忙对沈弘量认错道“侯爷妾身可真不是故意的,是妾身糊涂了那英亲王正同陆之昀斗得水深火热,这时如果再让沅姐儿去做他的续弦,无异于是在同陆之昀宣战啊”

    沈弘量眸色深深地看了刘氏一眼,没再言语。

    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陆之昀愤怒的原因,也在心中彻底断了,要让沈沅嫁给英亲王的打算。

    不过眼下,康平伯的脑袋被牌坊砸了后,便受了重伤,现在还未清醒过来。

    沈弘量的心中不免有些焦灼。

    他生怕沈渝同陆谌不能成婚,他们沈家也就再难寻到机会,攀上陆家这层关系。

    康平伯府。

    陆谌连着昏迷了数日,卢氏也为独子操碎了心,还去国公府哭天抢地了一通,求着陆之昀从宫里搬来了太医。

    是日辰时,陆谌的情况终于有所好转。

    他的脑袋上被医师做了针灸,醒来后便觉心口那处,就如被利刃摧折了似的,绞痛难忍。

    陆谌甫一清醒,脑海中首先浮现的,便是沈沅那张柔弱的芙蓉面。

    他也渐渐沉浸在了一段画面异常真实的回忆中

    伯爵府的书房内,炉烟浥浥。

    陆谌撂下了手中执笔,亦命书童将那纸休书平铺在案。

    沈沅则穿着一袭荆钗布衣,站在了书案的一旁。

    因着在雨中跪了三日,所以这时的她患了格外严重的咳疾,嗅到一点香薰的味道,便会咳嗽个不停。

    陆谌听着她痛苦的咳嗽声,却并没有让下人将熏炉里的香熄灭,只冷声问向沈沅“按手印画押之前,你还有什么话要同我说吗”

    他同沈沅虽是有名无实,却也做了大半年的夫妻。

    越同她接触,陆谌便越能发现,沈沅的外表看上去虽然柔弱易碎,但是骨子里却是个极为倔强的女人。

    决定要将她送到庄子前时,陆谌曾对沈沅说过,只要她肯向沈渝低头认个错,再在佛寺里潜心抄经半年,等时日长了后,他还会再将她从寺里接回伯府。

    这伯府正妻的身份,他还是会留给她的。

    可沈沅却对和离的态度极为坚决,陆谌提起了若要和离,便只能将她送到庄子里的事后,她答应的极快,甚至都没怎么思考过。

    听罢陆谌的问话,沈沅却没有言语,只是当着他的面,默默地咬破了自己的食指。

    随后便颦眉走到了书案之前,在休书上按下了鲜红的指印。

    “伯爷再按下手印,你我二人便能一别两宽了。”

    一别两宽

    陆谌听罢这四个字后,心中却蓦地涌起了一阵难言的痛苦。

    这种痛苦让他无法用语言去形容和描述。

    说不清,也道不明。

    他不信沈沅就真的这么释然。

    大半年的时日相处下来,他终于能够承认,他还是对沈沅产生了感情。

    陆谌无法去按原先自己所想的,就那么将她养在后宅中,刻意地去冷着她。

    沈沅她呢

    沈沅她就真的对他,半丝情愫都没有吗

    往昔。

    不,也可谓是前世的回忆于遽然间纷至沓来。

    陆谌的心口越来越痛,他从床榻上坐起了身,喉咙中也蓦地涌起了一阵腥甜。

    男人目眦微红,竟是神情痛苦地往手心中呕出了一股血来。

    卢氏进室后,便瞧见了儿子吐血的景象。

    只是她的神情并未显露惊慌,反倒是多了些欣喜“吐出来好,那医师说了,你只要能将这口浊血吐出来,多半就能无虞了。”

    话说到这处,卢氏见陆谌表情阴沉,复又哭天抹泪道“那个沈家庶女简直就是个灾星,她克死了自己的小娘,还害你至此若你不这么优柔寡断,早早地便娶了沈家的大姑娘,哪会在乞巧节上受这种伤”

    陆谌的表情渐渐恢复了平静,他回卢氏话的语气也很郑重“我知道了娘,伯爵府的主母,是要择位嫡出闺秀。”

    卢氏听罢,心中也更加欣喜了。

    好在陆谌醒过来后,没有变傻,好似还比从前清醒了不少。

    他不再嚷着要去娶沈渝那个小贱人,真是太好了。

    卢氏渐渐地止住了眼泪,复又对陆谌叮嘱道“谌哥儿,过几日可就是你五叔三十三岁的寿辰了,他虽然从来都不过寿,但你也得提前为他备好贺礼。毕竟我们陆家能有今天,可都仰仗着你五叔在朝中的地位呢。”

    陆谌依言颔了颔首。

    五叔陆之昀的生辰贺礼是必然要好好准备的。

    不过在此之前,他先要悉心地为沈沅择份礼物。

    陆谌觉得,自己既是重活了一世,许多事情都未来得及发生。

    现在的沈沅定不会如前世那般恨他。

    而他虽然同她退了这桩婚事,但是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仍有能够重新挽回沈沅的机会。

    永安侯府。

    康平伯府差人往侯府后门送了个刻着团凤纹的紫檀小匣,说是要将此物,交给沈家的大姑娘。

    沈渝这日恰好途经侯府后门,便正巧听到了几人的对话。

    侯府小厮的脸上面露为难,有些难以置信地问“这这确定是要给大姑娘我们大姑娘可是跟你们家的主子退婚了。”

    伯府派来的人也可谓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再一想起陆谌几日前还曾因着那块天降的牌坊昏迷不醒,便也觉得,他许是要将此物交给二姑娘,却因着头脑不清,才说了大姑娘这三个字。

    一个伯府的下人也有近好几十个,被陆谌第一个递话的人也不是他。

    故而为伯府跑腿的小厮便对侯府的小厮道“这也有可能是我记错了”

    话音刚落,沈渝已经走到了几人的身前。

    侯府小厮忙恭敬道“二姑娘。”

    沈渝用眼觑了觑身侧的丫鬟。

    丫鬟立即会出了主子的心思,随即便将那个紫檀小匣抱进了怀里。

    沈渝这时开口道“我说你们也真是糊涂,这康平伯府送到侯府的东西,怎么可能不是给我的”

    两个小厮立即恭敬地应了声是,随即便看着沈渝眸含矜意的携着丫鬟,离开了这处。

    当晚。

    沈渝便戴着那根用和田玉雕刻的玉兰素簪到沈沅的眼前晃了晃。

    沈沅看着沈渝的那副模样,只是觉得陆谌的脑子八成真是被那牌坊砸坏了。

    因为沈渝的容貌生得娇艳,她喜欢的,也都是诸如芍药或是海棠这类颜色艳丽的花卉。

    她还记得,前世陆谌送沈渝的那些簪饰,也都是些攒金镶宝的富贵之物。

    和田玉这材质固然珍贵,但属实不太衬沈渝的气质。

    沈沅倒也没有再多往深处想。

    她只知道陆之昀的生辰快到了,可要送他的贺礼,她还没有想好。

    伯府的小厮归府后,陆谌立即便唤他到了正堂,略有些焦急地询问道“你见到沈家的姑娘了吗她可喜欢那根簪子”

    陆谌说的,是沈家的姑娘,并未说大姑娘。

    故而那小厮的心中也再度确认了,陆谌赠簪的那个姑娘,是沈家的二姑娘沈渝。

    小厮恭敬回道“姑娘立即便让丫鬟抱起了装簪子的木匣,看样子是很高兴。”

    话音甫落,陆谌的唇畔也终于有了笑意。

    他便知道,沈沅的性情柔顺,最是个好相与的人。

    旁人对她稍稍示好些,她的心肠便能软上许多。

    陆谌知道沈沅最喜欢的花便是玉兰花,也知道这根白玉簪素简归素简,但却最是衬她古典温娴的气质。

    沈沅既是收下了这根簪子,便说明她对他,还是存着些好感的。

    两日后,恰是陆之昀的生辰。

    沈沅和碧梧在亨顺楼同掌柜打理完账目后,便欲往常去的那家酒楼走去。

    实则陆之昀今日过生辰的事,还是沈沅从廖哥儿的口中问出来的。

    廖哥儿说陆之昀向来不会过生辰,每每到了这个日子时,都同往常一样,连菜品都不会多加一道。

    碧梧想起了亨顺楼近来接的一笔单子,便对沈沅道“原来二姑娘发上戴的那根玉兰簪子,是康平伯在亨顺楼提前定下的,还花了好几十两银子呢。”

    沈沅对陆谌送给沈渝的礼物毫不在意,却一直在想,她到底怎么样才能寻个合理的借口,去将这三间铺子的地契和权状还到江丰的手中。

    其实她先前也尝试着还过几次,但是都被江丰以“我们公爷送出去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还回来的道理”给退回来了。

    沈沅无奈,如今也只能暂时帮着陆之昀打理这三间铺面。

    她想着,等廖哥儿再大些,陆之昀也定会将他送到书院里,去和同龄孩子一起治学。

    到了那时,她说什么也要将这三间铺子和利得,都尽数地还给陆之昀。

    沈沅正惆怅着,便见碧梧的面色竟是微微一变。

    她循着碧梧的视线望了过去,却见身着月白直缀的陆谌正携着两个随从,朝她的方向走了过来。

    沈沅看见陆谌,心中可谓是波澜不惊。

    她也不想主动避开他,便想着同他颔首示意一下,陆谌应该就会从她的身前走过去了。

    可谁料,陆谌走到她的身前后,却是停住了步子。

    沈沅面色微诧,便见男人微启薄唇,似是有什么很严肃沉重的话,要同她说。

    “沅沈姑娘,可否同我到附近的茶楼一叙,我有我有很重要的话要同你讲。”

    沈沅淡掀美目,看向了他。

    她见陆谌面色微郁,眼下亦存着些许的乌青,瞧着比一月前还要清减了些。

    智力什么的,好像并没有受损。

    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明显不是如此。

    沈沅也不好直接点明,陆谌到底是不是被牌坊砸傻了,只保持着应有的礼貌,淡声回道“康平伯,我早便同你退婚了,你我现在的身份,是不能一起去茶楼谈事情的。”

    陆谌微微抿唇,他其实也料到了沈沅会这么说。

    他刚要开口,想再将沈沅留住时,却见她已经是要携着碧梧离开这处了。

    陆谌心感不妙,忙用眼示意随从拦住了主仆二人。

    沈沅见他如此,面容渐染薄愠,她柔美的嗓音也沉了几分,道“康平伯这是要做什么”

    “我”

    陆谌的心中有好多好多的话想同沈沅说,能再度见到她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于他而言,都是种难言的欣喜。

    他永远都忘不了,前世得知沈沅被沈渝陷害,惨死在雨日的庄子里时,他的心有多么的痛。

    好不容易才见到了沈沅,陆谌是一定不会放过这次机会的。

    陆谌刚要往沈沅的方向再走几步,却因着一道严冷低沉的声音,顿住了步伐。

    “陆谌,你在做什么”

    这副低醇浑厚的嗓音陆谌再熟悉不过了。

    他只觉得,自己的背脊也于一瞬间,凉了好几分。

    猜出了来人是谁后,陆谌的面色骤然一变。

    陆谌循着声音回身看去,便见往他和沈沅的方向走来的人,果然是他的五叔陆之昀。

    陆谌的父亲去得早,而在陆家的所有长辈中,他最敬怕的,便是这个只比他大了十岁的五叔。

    不只是他,其实陆家上上下下,所有的人丁,最怕的人都是陆之昀。

    陆谌九岁那年,当时的皇帝洗清了老国公陆鸿昂的冤屈,陆家也从满门流放的落魄豪门,再度翻身成了当朝的新贵。

    而那年,陆之昀十九岁。

    陆谌的三叔陆之晖也仍在世上,是镇国公府的世子。

    十九岁的陆之昀,便为大祈立下了赫赫的战功,他是行伍出身,也曾在战场上杀敌无数。

    纵然那年祈朝太平,他也将戎装换成了文士的襕衫和深衣。

    可毕竟陆之昀曾在战场上杀过数不清的人,双手也曾浸满过鲜血,他身上的狷煞和戾气仍未消褪半分。

    实则,陆谌的小叔陆之旸颇有陆之昀年少时的气质,却也远不及陆之昀让人心生畏惧。

    当时陆家的下人便总说。

    五公子陆之昀虽然生得英俊高大,可每每站在门前时,就像是个活脱脱的煞神。

    虫子见到他,都会绕着他飞。

    再凶悍的恶犬见到他,也都会立即吐出舌头,不敢再狂吠。

    虽然陆谌也搞不清楚陆之昀为何会在那年突然选择了参加科考,走上了入仕为官的这条路。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纵然陆之昀的气质早已在官场的浸淫中变得内敛又深沉,但是他那威严和凌厉的气场,也定是与少时的行伍岁月脱不开干系。

    思及此,陆谌却见,身着黯色襕衫的陆之昀已然走到了他和沈沅的身前。

    男人仪容峻整,气宇轩昂。

    深邃的凤目在看向他时,也莫名多出了些许的侵略意味。

    陆谌有些慌了阵脚。

    他知道五叔此前就厌恶他在沈氏姐妹之间纠缠不清,而今又正好被他抓到,他在街上缠着已经同他退了婚的沈沅。

    完了。

    陆谌的面色渐变得惨白。

    他竟然被他的五叔抓到了,他真的完了。

    单这条街上的商铺和酒楼,有近半数都是陆之昀的私人置业。

    这些置业也不单单是为了盈利,而是方便他在各处设置眼线。

    而这家酒楼的雅间,则被布置得很是清雅,颇有江南风格。

    沈沅的身后立着一卷草海棠纹的小座屏风,一旁的香几上,小炉正冒着嫋嫋的青烟。

    陆之昀深邃的目光仍落在她的身上。

    这一靠近看他,沈沅便觉,他的那双凤目还真是生得独特。

    竟不是单睑,而是开扇型的重睑。

    高挺的眉骨下,那漆黑的瞳孔也显得格外的深沉高鹜。

    沈沅垂眸,很快避开了他的视线。

    自小到大,她也没被什么人的眼神灼得心口慌颤过。

    她来时还想着如果见到他,便要装的羞赧一些。

    可如今看来,她属实不必去装羞。

    陆之昀进室后,碧梧也明显被他的气场骇到了,她站在沈沅的身后,连脑袋都不敢抬起来。

    而廖哥儿虽然日日都跟在他五叔的身旁,也没比碧梧的神色好看多少,他小小的身子坐在宽敞的圈椅上,两只小短腿还悬在半空。

    陆之昀一进来,他便乖巧至极地将两只小胖手放在了膝头,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看着可怜兮兮的。

    沈沅微启柔唇,终于准备回他的话时,廖哥儿却帮她开口解释道“五叔,沈姐姐她中了暑热,刚才她差点就在外面晕倒了”

    陆之昀听罢,眉宇微沉,低声问道“寻医师看过没有”

    沈沅摇首,柔声回道“劳大人惦记,不碍事的。”

    言罢,陆之昀未动声色地看了江丰一眼。

    江丰似是立即会出了主子的心思,随即他便出了雅间,同外面候着的随从嘀咕了几句,方才归室。

    沈沅也不想一直这么局促赧然。

    便主动又问向陆之昀“离午时还远着,陆大人来这酒楼是要做什么呢”

    沈沅虽是在扬州长大,但是抚养她的舅母却是苏州人。

    祈朝还未建朝时,因着兵戈扰攘的战乱,苏州的许多商户便都跑到了扬州,以至于现在的许多扬州人要睡觉时,都会说句“上苏州”。1

    罗氏操着一口吴侬软语,便也教养着沈沅,让她自小便说吴语,她总说,女孩子还是讲一腔吴语更好听。

    故而沈沅说话时,便是绵绵的软腔柔调。

    江丰站着一侧,他能明显觉出这沈姑娘入了京师后,也是有意在控制着自己的江南口音的。

    可话落时,那音调极软的尾音,还是听得人骨头发酥。

    而那美人儿说话时,浓长的羽睫也在微微垂着。

    含蓄矜持,可又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柔媚而不自知的美态。

    江丰却见,主子陆之昀的视线就没离开过她,可是他的面色却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无波。

    陆之昀掀眸看了一眼廖哥儿。

    随后语气淡淡地回道“他还没到十三岁,不到国子监入学的年纪,所以我今日准备带他看看这附近的书院。原本也想过给他寻个先生单独教他,但廖哥儿的性格有些内向,让他接触些同龄的孩子可能会更好些。”

    沈沅微微颔首,做为回应。

    她暗觉,陆之昀严厉归严厉,但是他在廖哥儿的教育上,考虑得还是很周全的。

    廖哥儿却于这时又对陆之昀软声央求道“沈姐姐以前也在书院当过夫子,五叔,您能不能让沈姐姐教我呀”

    孩童清亮的话音一落,陆之昀的神情似是多了丝兴味。

    他低声又问沈沅“你还在书院当过夫子”

    沈沅点了点头。

    陆之昀又问“哪个书院”

    沈沅柔声回道“是大人曾经亲自提过字的,梅花书院。”

    京中的许多人都看不起扬州的盐商,觉得他们只是财大气粗,胸无点墨的一些庶商罢了。

    可实际上,扬州的盐商却很重视子孙的教育,很多实力雄厚的盐商都曾资助过书院。

    梅花书院在巅峰时,曾经有一年,有四人榜上有名,在殿考中还曾出过状元郎。

    而沈沅的夫子,亦是梅花书院的掌院袁猷,当年曾同还是巡盐御史的陆之昀有过往来。

    故而陆之昀当年要离任回京时,便给袁猷的书院提了“梅花书院”这四个字。

    江丰这时近乎谄媚地赞赏道“原来沈姑娘在扬州时还做过夫子呢,那您一定能将我们廖哥儿教得很好。除了公爷,我们廖哥儿最听您的话了。”

    沈沅赧然垂眸时,陆之昀却眸色颇深地睨了江丰一眼。

    他又问沈沅“沈姑娘,可愿单独教授廖哥儿”

    廖哥儿乌黑的瞳孔满溢着期待。

    他看向沈沅时,却听陆之昀又道“若是不方便,那便算了。”

    江丰见沈沅有些犹豫,连忙劝道“姑娘您正好要打理附近的糕饼铺子,若觉得不方便,您其实也不必入公府教我们廖哥儿的,大可以上这家酒楼来教。我们公爷给姑娘的犒赏,也指定丰厚。”

    碧梧看着欲言又止的自家小姐,却觉沈沅定是想去教那陆家廖哥儿的。

    罗氏当时让沈沅随她的表哥唐禹霖一并去书院治学,她还总说,她家禹哥儿将来肯定要走科举致仕这条路。

    而沈沅则是罗氏看中的儿媳,她一直想着等沈沅大些,便让她同唐禹霖成婚。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