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百八十二章好贵啊,好心疼

作品:《八零年代:大佬四岁半

    哪怕王秀娥之前没有收到过首饰礼物,在看到眼前这个首饰盒子时,一样能猜到些许。

    秦建华给她递过去,她顺手就接过来了,还在想怎么打开的时候,却发现这个盒子做工精致且结实,她明明已经很用力的去抠了,还是没能打开。

    最后还是无奈地交还给一旁的秦建华。

    看着秦建华用力一掰,这个小巧的盒子才终于被成功打开。

    秦建华笑呵呵地说“看,这不就打开了吗,你打开它的时候用点力。”

    实际上,在看到盒子打开的瞬间,王秀娥已经听不到周围的声音了。

    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盒子里那两个小巧的,精致的,只有指甲盖大小的,黄灿灿的金属色耳环,一脸的难以置信“这是金子金耳环”

    秦建华笑了,连忙拿出来其中一枚,递给她说道“给你戴上试试看。”

    王秀娥才没有任由他折腾,而是把身子往旁边一仰,连忙说道“你开什么玩笑,真的是金耳环啊你哪来的”

    “今天去金店买的。”秦建华说。

    “你不是跟着秦朝去书店了吗怎么又去金店了”王秀娥说话的时候,因为过于急切,导致语速都格外的快,看得出来,她这一次是真急了。

    而且,王秀娥扭头去看秦朝的时候,哪怕她还没有开口,秦朝就已经能猜到王秀娥心里想说的究竟是什么,连忙回答了一句“我们是去西单那边的外文书店了,不过从书店出来的时候,我爸想要去附近的金店转转,说是要给你买耳环。”

    在这个时候,王秀娥不大相信秦建华说的话,但是对大儿子秦朝的话,她却是深信不疑。

    当即瞪着眼睛又问秦建华“这个真是你去金店买回来的是金子的花了多少钱”

    秦建华知道,自家媳妇这是心疼钱了,支支吾吾地不敢说。

    最后还是拗不过,把之前揣在兜里的,那张皱巴巴的发票拿出来,给王秀娥递过去。

    看着发票上面写着的明晃晃的数字,王秀娥感觉一阵头重脚轻,叹息地说道“你可真是败家啊,就这么一个小玩意,竟然要花三百多块钱咱们家得卖多少只小公鸡,才能赚回来这三百多块钱”

    秦家也不是什么多富裕,多土豪的人家。

    平时大家省吃俭用,一年到头的辛苦工作,才能勉强存了一点积蓄。

    说得更加实在一点,如果不是因为有了糖糖的演出费做补贴,别的不敢说,起码那辆黄色的天津大发就一定买不起。

    王秀娥知道,自己家的好日子,都是靠着全家人的双手,一点一滴打拼出来的。

    哪怕现在她的出行已经从自行车换成天津大发了,可她依旧保持着之前的优良传统,不说省吃俭用,起码也是朴素度日的。

    猛然拿了一对价值不菲的金耳环摆在她面前,让王秀娥心里一时有点接受不了,感觉自己就像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错一样。

    这样奢侈,简直对不起全家的辛勤劳动。

    想到秦朝该考大学了,秦国快要考高中了,糖糖刚找到亲妈那边的亲戚,总得让孩子准备一些见面礼吧。

    再有就是婆婆秦喜凤的年纪也不小了,眼瞅着最近几年的身子骨没有前些年硬朗,以后有个病痛什么的,又该怎么办

    还有秦建华,他自己为了这个家和养鸡场的事情劳心劳力这么多年,连几件像样的衣裳都没舍得买。

    虽说家里家外置办了不少物件,可那些都是刚需,和金首饰不一样。

    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王秀娥更加觉得愧疚,倒是也没骂人,捂着脸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她这么一哭,倒是把秦建华给吓坏了。

    看到秦建华搂着王秀娥在那一个劲的哄,秦朝一脸莫名的悄悄退了出去,给他们夫妻留下了说话的空间。

    “你怎么了看起来也不像是高兴地啊”回想起在金店时,导购给自己说过的那些话,秦建华感觉自己一头雾水,努力回想着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王秀娥再抬头的时候,泪眼汪汪地看着他,说“突然给我买金耳环,我害怕,我舍不得花这份钱。”

    见她说得竟然是这个,秦建华长松了一口气,忽地笑了“原来是因为这个,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是嫌弃这对耳环不好看呢。”

    王秀娥白了他一眼,嫌弃耳环不好看,能哭成这样吗

    何况,金饰哪有不好看的,狗头金的名字多俗气,不照样能拿去换了一套北京的四合院么

    在王秀娥看来,只要是金子,拿出来闪亮亮的东西,不管做成什么样子都好看。

    秦建华乐呵呵的连忙表示,要帮王秀娥戴上。

    可是拿出来耳环之后,才无奈的发现,王秀娥并没有耳朵眼。

    他绝望的捏着王秀娥的耳朵左看右看,疑惑地说道“我记得你明明有耳朵眼的怎么会没有呢不扎耳朵眼能不能戴上”

    说话的时候,他真准备把金耳环夹在王秀娥的耳朵上。

    吓得王秀娥连忙躲开“你可真是的,那么贵重的东西,要是一不小心弄丢了,岂不是要心疼死。这玩意能不能退啊,要不你还是退掉吧,就说我没有耳朵眼,不能戴。”

    王秀娥还是有点害怕。

    她长这么大,还从没收到过这么贵重的礼物。

    以前也总是在戏文里,在书本上,有听说过古代地主老财穿金戴银的事情。

    小的时候或许还有过幻想,把晒不死草的叶子拔掉,再小心翼翼地把这种草的红色根茎部分,一点一点的连着表皮折断,之后就做出了漂亮的,仿若流苏状的小玩意。

    女孩子们往往能做出老长一串,戴在脖子上,凉丝丝的,那就是项链,戴在手腕上就是手链,戴在耳朵上就是耳环。

    每年的夏天,女孩子如同花蝴蝶一般,偷偷穿着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别人扔掉的破旧高跟鞋,身上带着晒不死做成的各种首饰。

    一个个在野花野草丛中奔跑嬉戏,玩具简单,玩伴固定,倒也算难得的快乐时光。

    不过长大之后,王秀娥就再没幻想过自己也穿金戴银的过日子了。

    尤其结婚后,成日里浸淫在柴米油盐的琐碎中,渐渐把她当初所有对美好的向往,都磨成了生活中的实质。

    与其去想那些假大空到,只能观赏,没什么实用价值的东西,倒不如为自己,为家人搞点实在物件。

    所以在结婚的时候,她没有遵从年少时的幻想,找秦家要金银饰品,而是遵从大部分人的选择,只买了自行车和手表。

    毕竟结婚过日子,讲究的除了脸面浪漫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得糊饱肚子。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