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3 章

作品:《穿成锦鲤天生富贵命

    凌沁渝猜得没有错,杨棍虽然没有再去敲门,却也离着房门十几步之处,一直盯着。

    他总觉得,凌沁渝就在房间里,为什么不开门,他猜到了原因。

    但是,凌沁渝房门的门,一直都关着,并没有因此打开。

    他站了许久,直到隔壁林氏叫他,这才离去。

    他一离开,凌沁渝就打开了房门,盯着他远去的背影,冷冷地笑着。

    这一天,凌家闹得鸡犬不宁。

    主要原因是杨欣,她哭着嚷着要嫁给那个书生。

    凌沁渝便是不站到门外,都能听到杨欣在屋里哭泣的声音,还有她嚷着的声音。

    她好奇,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够让眼高于顶的杨欣那般死心踏地。

    一开始,她以为那定是个家里颇有田产之人。

    等到晚饭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那竟是个穷书生。

    这事,也是林氏反对杨欣嫁给那书生,母女两人吵起来,她才知道。

    虽不知道那书生叫甚名谁,却也从两人对话中得出,那书生家里很穷。

    穷到什么程度

    听说老娘生病了,没有钱两治病,只得放下手中书本,上山去采药。

    但,也可看出,这是个孝子。

    听说,这书生不但没钱上书院读书,还要下地干活,是难得一个不是一门心思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

    这点,凌沁渝很欣赏。

    只有这样的书生,才有可能将来问鼎金殿的可能。

    不过,说实话,杨欣在这上面竟然没有嫌弃人家穷,这一点倒是出乎凌沁渝的意料。

    如果凌沁渝知道杨欣是个重生的,知道那书生将来会高中状元,只怕不会这么说了。

    这事,最后怎样处理,凌沁渝不再关心。

    不管杨欣嫁不嫁那个书生,其实跟她关系不大。

    至于名声的事情,杨欣只是她的继女而已,她也没想过嫁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嫁个庄稼汉,没那么讲究。

    晚饭的时候,其他人终于看到了那几盆或炒或熬汤的兔子肉。

    林氏

    她怒从心间起,这么好的兔子肉,怎么能够一餐给解决了

    那些肉,完全可以放着,抹点盐,慢慢地吃。

    一餐吃完了,以后想要吃肉,怎么办

    林氏又气又怒,但是当着凌秀才的面,她又不好发作。

    她狠狠地瞪了一眼凌沁渝你给我等着,到时候看我怎么收拾你。

    凌沁渝却朝她冷笑尽管来,到时候谁怕谁

    杨欣突然道“二妹,你这兔子肉哪来的”

    其他人也都望向了凌沁渝,凌秀才也道“沁渝,这肉哪来的咱可不能做坏事。”

    凌沁渝被气笑了,这是亲爹会说的话

    哪有亲爹怀疑自己的亲生女儿

    这是想问她,是不是做贼偷来的么

    “这兔子可不好抓,便是我上山,也未必能抓下兔子。”杨棍冷不丁也说了一句。

    凌秀才那双惯读读书的眼睛,此时已经严厉地瞪向了凌沁渝“这肉哪来的”

    若不说出个所以然来,凌沁渝知道渣爹绝对不会放过她。

    凌沁渝道“还能哪来的我厚着脸皮,问人要来的。”

    见大家紧盯着她,她又道“今早我和杨欣一起上山,她小脚走不了路,我让她回家,她也不愿意。后来不知怎的,她就走丢了”

    “分明就是你故意甩了我。”杨欣脸色并不好看。

    不过能够遇到史清云,那是意料外的事情,也幸好这凌沁渝甩了她,她才能够遇到史清云,要不然,有凌沁渝在场,指不定这桩亲事,最后又会落在凌沁渝身上。

    毕竟前世,他们是夫妻。

    “我何时甩过你,是你自己脚力不行,跟不上。在山上,突发事件这么多,走散,那是常有之事,何来我把你撇下”

    杨欣撇撇嘴,倒也不再说话。

    倒不是她说不过她,而是现在她并不想再惹是非。

    她还要嫁给史清云,在这关键时刻,她并不想平添烦恼。

    谁知道到时候这凌沁渝会不会哪根筋不对,到时候去史清云那说上什么。

    凌沁渝这人,完全有可能。

    凌家人,除了继父是真心待她,其他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凌沁渝如此,凌琛璐更是如此。

    “到时候上山,那兔子突然倒在我面前死了。是一个猎户,将兔子射杀,正好被我捡了便宜。那人便分了我半只兔子。”凌沁渝接着道。

    这个理由,半真半假。

    真的是,这兔子确实是倒在她面前,是严淦射杀的。

    假的是,严淦把整只兔子都给了她,并没有收走一半。

    但半真半假下,反而让人更加信服。

    她若是说她得了全只兔子,反而不容易有人信。

    甚至会问,那人为什么对你那么好要把整只兔子都给了你

    是不是另有企图。

    她的话一出来,大家果然就信了。

    只有凌琛璐小包子眨了眨眼睛,眼中满是笑意,姐姐果然聪明。

    凌秀才皱眉“那猎户叫什么名字”

    他显然是信了,但又觉得该打听那猎户的名字。

    凌沁渝回答“他叫严淦,是南山脚下的猎户。”

    她对严淦并不熟悉,在今天之前,没有见过他,虽然觉得面熟。

    “严淦啊,我知道此人。”杨棍突然道。

    凌秀才望向他“你知道此人”

    他对村子里的人,除了本家凌姓,其他旁姓人家,他熟悉的并不多。

    并就对这些事情从不关心,自然不会关心村子里有多少外姓人口。

    “知道,那严淦是四年前搬到南凌村,听说到的时候,身上被野兽抓得很伤,是被人救起来,就在南凌落了户。长得人高马大的,脸上还有一道疤,怪吓人的。”

    凌秀才沉吟,杨棍这一解释,他倒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个人。

    当时是村长把人接进来,还让他去写了条子,才让那人住下来。

    脸上确实有道疤,看着很凶狠。

    凌沁渝也在思索四年前到的南凌村

    这么巧正好和她同时到的南凌村。

    四年前,受伤

    这情节,怎么那么耳熟,四年前她就曾经救过一个人,但那时她并没有看清那人长相。

    脸上都是血,是她把他扶进山上的木屋。

    真是这人

    想想,又不可能。

    这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情。

    改日遇到他,问问他。

    作者有话要说  红包随机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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