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1 章

作品:《穿成锦鲤天生富贵命

    凌沁渝是直到回到凌家,才知道了杨欣和一个书生滚在了一起。

    杨欣为什么会跟一个书生滚在一起,她并不知道原因。

    过程如何,其实并不重要,结果是什么样的,很重要。

    杨欣跟书生滚在了一起,如果没人看到,也就罢了,凌家如果想要把这事瞒下,也不是不可以。

    但不知道为何,这杨欣竟然就怕别人不知道一样,死死地攥着那书生的衣服,不让他离开,最后竟被人看到。

    看到他们抱在一起的人,并不是别人,而是凌柔儿。

    当时她一回家,凌柔儿就把她拉在了一边,悄悄地告诉她“沁渝,你是不知道,这杨欣啊,竟然死死地抓着那书生的衣服不让他走。那书生可狼狈了,被她攥着衣服,差点将衣服都给攥了下来。这杨欣可真狠,这是看上那个书生了吧”

    不得不说,凌柔儿对杨欣相当的了解。

    这杨欣平日里柔柔弱弱的,关键时候下手极狠,咬人都不松口。

    她当时可是见到,那书生的脸上一阵白一阵青,显然被杨欣弄得,心里极恼火吧

    看那书生的打扮,家里条件肯定也不算好,但书生和普通的庄稼人不一样,读书人一旦功名在身,那就是飞黄腾达。

    谁家有女儿,不愿意嫁给书生除非大户人家,才不会有此心思。

    但也绝不会轻蔑了书生。

    凌柔儿猜测,杨欣这是想嫁了那书生吧

    毕竟,林氏改嫁到凌家,成了小叔的妻子,那也有着不小的前程,只要小叔能够考上举人,甚至进士。

    杨欣估计也有这打算吧

    不得不说,凌柔儿对杨欣太了解,她猜测得已经八九不离十,无限接近真相了。

    凌沁渝嘴角抽动,她竟不知道杨欣竟会这般破釜沉舟攥着书生的手竟然不松手

    这杨欣这样做,将凌家置于何等

    那书生若是不娶她,男人自然没什么,还能传为一段风流佳话,但女人却不一般。

    名声坏了,谁还娶她

    不但害了她自己,还因此连累凌沁渝她们这些跟她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女孩。

    凌柔儿只是堂亲,杨欣又是凌家继女,影响虽有,但不会太大。

    直接影响到的便是凌沁渝和杨兰二人,她们两人才是最直接受害者。

    凌沁渝心中顿时就怒了,这杨欣真是自私到极点。

    为了自己的目的,竟然拿族里姐妹的幸福做赌注。

    一旦她的名声坏了,自己和杨兰就别想嫁个好人家。

    哪怕庄稼人对这些关注小点,那也别想嫁个好人家。

    竟有这般自私的人,只顾着自己,竟连她亲妹妹的幸福都不顾了。

    又如何能够顾到她凌沁渝呢

    更别说,整个凌姓家族,都会受她影响,甚至杨欣亲爹那边的姐妹,也会受连累。

    除非,那书生娶了杨欣。

    但听凌柔儿的话音,那书生显然不喜被人这样算计,整张脸并不好看。

    显然,那书生极不愿意,后续会有怎样的结果,谁也不知道。

    除了讨厌杨欣,恨杨欣之外,凌沁渝也是一点办法没有。

    总不能打她一顿出气

    便是打她也没有用,事已至此,已成定局。

    现在唯一的办法便是,那书生能够娶了杨欣,给南凌村凌姓家族所有未出嫁少女一条活路。

    凌沁渝进入院门,并没有见到林氏,还有她那几个孩子。主房那边,有哭声,也有说话声,显然人都聚集在了那边。

    凌沁渝很快就到了自己的房间,手里的背篓还没有放下。

    凌琛璐的小脑袋探了进来,看到凌沁渝的时候,他眼睛猛地一亮。

    “姐姐”凌琛璐喜滋滋地跑过来,抱住了她的大腿。

    凌琛璐个子矮,六岁的他,因为常年营养不良的原因,看起来只有四岁的样子,只到凌沁渝腰部以下。他抱不到她的腰,只能抱住她的大腿。

    “姐姐,你回来了琛儿好想你。”

    姐姐只去了南山半天,他却觉得好像过了好久。

    今天家里闹哄哄的,似乎出了事,但他却很开心,因为他看到杨欣在哭,林氏也在抹眼泪,爹爹在骂。

    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开心,他罢不得天天都如此,这样他和姐姐的日子,或许就好过了。

    “姐姐才去了半天,你就想了”凌沁渝刮了下他的鼻子,“去把门关了,姐姐给你拿好东西。”

    她的背篓里还有半只兔子,和烧烤的一只兔腿。

    那是严淦给他的。

    给他半只兔子,是让她带回来,交给林氏,而那只兔腿,却是给凌琛璐的。

    当时她吃了一只兔子腿,那味道真是绝了。

    她本不是一个擅长做菜的人,那也是穿越到了这里,才开始学做菜,但毕竟没有大量的菜给她试验,她做得真是一般般。

    哪怕,她曾经在前世见过菜单,知道怎么做,但没有菜源,便是知道理论,也没有办法。

    除非,能有这个条件,让她慢慢学。

    凌琛璐去关了房门,就见到姐姐从背篓里拿出了一只兔子腿,那香味不停地钻到他的鼻子里。

    “是肉肉”凌琛璐眼睛一亮,顿时惊喜道。

    “是兔子肉,快吃了吧。”见到凌琛璐脸上那双因为瘦而过分大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她心里顿时很酸楚。

    只是一顿肉,这么简单的事情,她都不容易办到,她觉得很愧疚。

    在前世,想吃一顿肉,多方便的事情,但到这里,却成了奢望。

    凌琛璐将兔子肉拿了过去,正要往嘴里凑,却又突然停住了,想了想,往凌沁渝面前一推,“姐姐,你先吃。”

    哪怕是饿得背贴背,馋得直流口水,他还是先想到了姐姐。

    姐姐还没吃呢,他不能独吞。

    凌沁渝道“吃吧,姐姐在山上已经吃过了。”

    凌琛璐这才把手收了回去,开始喜滋滋地啃食兔子肉。

    这肉真好吃,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家里,偶尔也会进些肉,就是后娘刚进门那会,爹爹去了书院,将银子交给后娘的时候,家里曾经买过肉。

    但是

    他和姐姐并没有吃到,连口汤都没有喝到,只能眼睁睁看着林氏那一家子吃肉喝汤。

    那个时候,他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将来他一定要好好读书,买好多好多肉给姐姐吃。

    在凌琛璐小小的年纪里,吃肉是最幸福的事情,也是体现爱的最佳方式。

    他要买很多肉,每天可以变着花样吃肉。

    凌沁渝被凌琛璐的模样逗笑了,忍不住就伸手摸上了他毛茸茸的小脑袋。

    弟弟是她在凌家唯一的牵挂。

    “今天可有跟爹爹启蒙”

    凌琛璐用力地点头,嘴里还塞着肉,嘴里胡乱地应着“偶写了。”

    “吃慢点,没人跟你抢。”

    凌琛璐把嘴里的肉咽了下去,这才道“今天爹爹教我读了百家姓。”

    百家姓,这是最常有的启蒙之书。

    哪怕是第一次学,凌琛璐却学得很快。

    他有这方面天赋,生来就该读书。今天凌秀才教授的时候,读了一遍百家姓,凌琛璐就记下了。

    凌沁渝还不知道弟弟有这天赋,她道“学得如何”

    凌琛璐张口就来,背起了百家姓。

    凌沁渝惊得差点跳将起来,这才第一天,琛哥儿就能背百家姓了

    凌琛璐只背了一半,就停下了,再没有背下去。

    今天爹爹就只教了一半。

    凌沁渝却并不知道,以为凌琛璐只会背一半。

    哪怕是一半,那也是非常出色,要知道今天琛哥儿刚启蒙,就能够把一半的百家姓背了下来。

    这是何等天才。

    “姐姐,我会努力读书,将来给你挣一个诰命。”凌琛璐小小的包子脸,此时分外认真。

    那双过分大的眼睛里,全是坚韧。

    凌沁渝却摸着他的脑袋道“好,姐姐等你。”

    心里却并不奢望,诰命哪是那么好挣的

    诰命一般只给母亲给妻子挣,哪有给姐姐挣的

    只当凌琛璐宽她的心,她并没有当真。

    “快些吃,免得香味引来了他人。”

    她本来是打算将琛哥儿带到外面去吃肉,但看到杨欣那事,一家子都围到了杨欣房中,她这才让琛哥儿在这吃。

    柴房离主屋那边甚远,便是有香味,也传不到那边去,除非有人往这边过来,才可能闻到那味。

    正想着,门外突然传来一个敲门声。

    作者有话要说  凌沁渝以后我们天天吃肉。

    严淦对,天天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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