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4章 ,莫言:痛,太痛了,我都被痛到了

作品:《我不是戏疯子,我是真能穿剧本

    当日被江文当众说的情绪,从当初的不忿,逐渐变成了屈辱

    特别是得到了如今的成绩之后,那种感觉,就变得更加的旺盛。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这个也许我已将师傅超越,当我已经要将师傅超越的时候。

    他当初的贬谪对陆传来说,就会变成一种,愤怒的情绪。

    师傅,你看啊,更优秀的人,不就在这里吗?

    不就是我吗!

    那个泥腿子,他凭什么

    “如果再让我遇到一次,我便会让他尝试一下,彻底的失败.”

    第七代的魁首,去欺负李轩,是否是一种小气了?陆传就询问着自己这个问题。

    但每次想起江文的评价,还有一些人对李轩,这个泥腿子的关注,而忽略自己这个‘魁首’,自己这个三代在这行业耕耘的贵族时,他就觉得不忿。

    自己这个,未来也许能够和张谋子马小刚站在一个层次的第七代导演。

    让所有人知道,谁是主角,谁是配角

    西北农村的大地。

    马老四说是和三哥合住,不过是一直充当免费的劳动力,勤勤恳恳被人使唤了大半辈子

    现代的化妆技术就是厉害,李轩此时的脸上,爬满了老长的皱纹,被西北的风沙侵蚀出来的痕迹,在他的脸上,完全呈现的出来。

    但有些东西,是化妆呈现不出来的.那就是神态,那如尘烟隐没的神态,风沙就这么吹拂在李轩的脸上。

    除了主角之外,其他人都是素人的电影

    此时,马老四在饭桌上,被赶了出来,他就蹲在驴子的旁边,吃着粗面馒头。

    眼见侄子就要结婚了,哥嫂嫌弃他是个累赘,便张罗着给他作媒,也好顺理成章的把他赶走。

    女人名叫贵英。

    和老四一样是个可怜人

    化妆让刘亦妃变得‘平凡’了不少,但还是难以掩盖她的丽质就算皮肤因为粗糙,但容貌还是绝美。

    在开始拍摄的时候,刘亦妃就不再想着让自己朝着【平凡】的感觉去

    让原本以为刘亦妃没办法作出平凡感觉的余桦,看到了一种感觉

    是——麻木。

    残疾的她被哥嫂嫌弃,残疾,小便失禁——最重要的是,丧失了生育能力,在这偏远农村里,失去生育能力的女人,就是绝对意义的边缘,绝对意义上的无价值的人

    这两个人的家人都想抛掉累赘,光明正大的分家,将他们赶出家门,于是乎,就将这两个边缘的‘瘟神’,安排一场婚礼。

    在拍结婚照的时候,两人的脸上没有丝毫笑意。

    只有一种。

    尴尬。

    局促。

    不安。

    李轩还好。

    刘亦妃的演技——是怎么可以那么好的?

    至少,余桦就感觉到了。

    刘亦妃,也开始,渐入佳境了。

    和一开始,不同。

    此时。

    才发现,刘亦妃的眼神变得浑浊,便得有黄斑这不是化妆,也不是演出来的。

    看着盯着太阳的刘亦妃,余桦就有些震惊。

    “这也太拼了吧。”

    总是流传,刘亦妃有着绝强的家世,在娱乐圈里非常的优越,就是一个含着金汤匙进入这圈子的人,出道便能拥有别人绝对无法拥有的资源。

    对她的了解就更像是偶像派。

    但如今,刘亦妃在这里的表现。

    似乎,就不像一个家世优渥的大小姐。

    她,好拼。

    是为了什么?

    此时的刘亦妃,就坐在黄土地上,看着远方的土坡坡

    就这么看着高悬的太阳。

    盯着烈日,把眼白看出了黄斑来。

    很刺眼。

    但为了演好这个角色,至少,‘形象’上肯定是不能落下的吧。

    如果,我的代入感和演技没办法去达成效果,那就用一些外在的东西,让自己更像吧。

    此时,贵英看着马老四。

    看着李轩。

    我曾羡慕高媛媛总是明白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有时候会厌恶,憎恨自己的迷惘,和她比起来,我不过是更加漂亮,更加有名,家境更加好,更有资源而已——其他的东西,自己确实不如她许多。

    一个人,如果只会随波逐流,那不过是空洞的木偶罢。

    我喜欢高媛媛。

    我很喜欢

    此时,刘亦妃看着李轩,那已经‘隐入尘烟’的李轩。

    想要,追逐,追上他的脚步

    自己,是‘追逐者’。

    “你会帮我的吧,贵英。”

    带着驴子净身出户的马老四,就和贵英安居的地方,都是村子里废弃的房子。

    这一场婚姻,不过是两家人,将两个被嫌弃的东西,丢出来的一次举措而已。

    在炕上的时候。

    新婚之夜。

    老四睡去,贵英却低着头。

    她又一次尿了裤子,害怕被嫌弃的她只能尴尬窘迫的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老四见状,也一声不吭的出门捡了些木炭回来,升起炉子,贵英便坐在火炉旁睡了一夜。

    第二天。

    老四带着贵英来到父母的坟前,告诉二老。

    自己成家嘞

    两人坐在黄土坡上。

    另一个问题,困扰着他们,身无分文的他们,连吃饭都城了问题.老四默默的将贡品递给了贵英。

    贵英扭扭捏捏的不接。

    老四说道。

    “后人不吃,先人不得~”

    地道的甘宿老农的口音。

    太阳下,啃着硬邦邦的贡品,贵英的心却变得有些柔软。

    这个构图。

    烈日下,黄土上,一对‘被遗忘者’的新婚夫妇,他们啃着贡品迷惘,但又.温暖。

    苦,却暖的构图。

    “余桦,是不是你偷偷收的徒弟?”

    此时,旁边的莫言,就悄悄的在余桦的身边说道。

    莫言也来了,这一次就纯粹是为了取材,来到这甘宿,本来也就是抒发一下自己的人文情怀,结果也就来探班了。

    也就是顺便。

    来到片场的时候,他就看出了这剧本,肯定是脱胎于《活着》的。

    那种感觉。

    就差不多,你跟我说原作是余桦写的,他都相信。

    “别说你看起来像,就连我看着也像,简直就像这个世界上另外一个我,写出的本子。”

    余桦就有一种复杂的喜悦。

    这感觉。

    就好像后继有人一样。

    那种幸福。

    并非是留下后代那么简单,并非原始本能的血脉流传,而是知识与精神的传递。

    余桦虽然快乐。

    但是对于剧组的其他人来说,就没那么好受了。

    村里的首富。

    就是在贫穷的山村,都有阶级之分。

    首富病了,需要输血,

    村长的儿子号召全村的人来献血,所有人都低下头,但是又敢怒不敢言,毕竟首富还欠了村里人工钱,谁又敢和他过不去呢?

    担当知道全村唯一符合血型的人是马老四,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是马老四不是我。

    如果说村民们是底层的话。

    然后马老四就是底层中的底层。

    他没有任何拒绝的权利,只是沉默之后说了一句。

    “能不去医院吗?我还要带上老婆。”

    能啊!

    虽然不知道马老四的这个不知所谓的要求是为什么,但首富的儿子便做的到这一点。

    对于穷人来说,医院是一个卖健康这种‘奢侈品’的地方,马老四对医院的天然畏惧和恐惧,让他拒绝医院的环境

    卑如尘土

    贵英第一次坐车去城里的时候,她第一次坐汽车,却晕车了,还尿在了车里,首富的儿子很不满。

    “尿水早点说嘛,咋就尿在车里了。”

    可毕竟需要吸马老四的血,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到达目的地之后,看着富丽堂皇的豪宅和满桌子的山珍海味,老四和贵英有些不知所措——对于虚幻的山珍海味他们就并没有那么渴望,只想快点抽完血,然后回去干农活。

    没想到到了之后还要提前作化验。

    此时,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用小声的话跟女主人说道。

    “没病,能采。”

    血液嘎嘣嘎嘣的从马老四的血管里泵出来,满满的抽出一管子又一管子的血

    贵英就看着老四。

    所有人看着血。

    只有贵英看着老四。

    是《许三观卖血记》吗?

    不是的。

    卖血至少有钱,但是给首富‘献血’之后,开春的一百六十块的种子和化肥,都要赊账。

    因为首富儿子觉得,一顿农村人吃不起的美味佳肴,便能打发他们了。

    听到同村人在嘲讽尿了裤子的贵英,老四只是默默的将自己唯一的大衣,盖在她的身上。

    小心翼翼的遮住了贵英的屁股。

    马老三则是突然找上门来,他让老四早明早五点套上驴车,去一趟城里,给他儿子拉新婚家具——将马老三赶出家门只是嫌他占地方,并不是嫌他这个免费劳动力没用啊!

    木讷老实的马老四早已习惯了颐指气使,默默答应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蒸了一大锅子馒头,留给贵英。

    中午。

    晚上吃。

    生怕饿着她,锅里还有菜,生怕饿着她。

    贵英只是低头小声的叮嘱。

    “路上黑黝黝的,你慢些。”

    “嗯。”

    明明台词很少。

    明明也很苦。

    但给余桦和莫言的感觉,却能感觉的到,这一丝丝苦里的——甜。

    在这里的时候。

    李轩就并没有切换到‘导演’和‘马老四’的身份里。

    他就一直是‘马老四’。

    而刘亦妃一直是‘贵英’。

    因为这就是两个人的戏,对其他人来说,只要本色的说话便可以了

    首富的儿子,买了一件大衣给马老四。

    一百块钱。

    虽然只是想要继续让他献血,但实际上,也守住了马老四的一丝丝尊严。

    当马老四回到村子之后。

    看到了黑影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那是贵英

    老四第一次对贵英发了火。

    “深更半夜你不在屋里蹲着,出来干嘛?冷飕飕的!”

    贵英只是默默的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水瓶。

    里面的水还是温暖的。

    她已经来来回回换了好多次水了,在这里等着丈夫回来。

    老四愣了下,然后喝下了热水。

    “给你也喝一口去,我身上都走出汗了,也不冷。”

    地道的甘宿方言。

    说完,老四将新大衣给贵英披上。

    能遮住她尿裤子的地方。

    能给予她尊严的。

    温暖的大衣。

    好暖。

    两个被遗忘的边缘人。

    彩色的色调笼罩着这两个被遗忘的人

    两夫妻干着农活,搭配不累。

    两人厚着脸皮去邻居家借了十几个鸡蛋,等着来年小鸡出生。

    然后这个家就有了能够下蛋的小鸡了。

    在土坯房子里。

    箱子戳上洞。

    然后放进去一盏小灯,看起来,就像这什么家具都没有的寒酸屋子里,装进了一盏盏的星辰星光

    贵英忍不住伸手捧着‘星光’,而老四则满脸含笑着摇着电灯,让星光在整个屋子都能见到。

    一种极致的浪漫感觉,就在这黑夜的剧组里——

    所有人都看着这一段‘穷苦’的爱情,生怕自己的呼吸声重了一些,去打扰到这一刻的宁静和幸福

    去打扰了他们。

    旧屋要拆迁了,几万块呢,老屋主赶紧从外地回来,将贵英夫妇赶出房子

    老四也只能和贵英带着毛驴和不多的家当离开这本就属于别人的‘家’,一个被别人遗弃的.但因为如今有利可图,又回来的‘家’。

    失去了‘家’的他们,决定自己建个房子,自己造一个小家来。

    请不起工人,就像祖先一样,用自己的一手,一脚,像一个地道的老农民,去一步步的磊起砖房来。

    但是大雨又一次冲垮了他们的‘家’。

    大雨倾盆里,两人又哭又笑——但总归是回到了平静里。

    房子终究还是建起来了,一次次的倒塌之后,再一次建起来了。

    期间,富人再一次的要马老四‘献血’,这一次,马老四提了一个要求。

    能把村子里的人的工钱结了不,大家都是农民。

    首富的儿子笑了。

    “你连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有心思操心别人。”

    一件廉价的衣服,再一次打发走了马有铁。

    我都不嫌你的血脏了,你还给我提要求呢

    转眼到了收麦子的时候,无论生活怎么苦,只要回到了那破土屋里,只要旁边还有‘贵英’。

    马老四拿出麦子,在贵英的手上按出印子来。

    “我给你种了朵花,作了个记号,你跑到哪里就丢不掉了。”

    这是一个特写镜头,给了马有铁还有贵英。

    此时的马有铁和贵英对视着。

    沉默。

    镜头给怼脸的特写,两人的眼神,皮肤的纹理,风沙吹出的痕迹,妆容和角色融为一体。

    刘亦妃就看着李轩的眼,眼神涌出的情绪。

    感受着手上,被麦子印出的印子。

    西北的荒漠种不出玫瑰,小麦印花是我最汹涌的爱意。

    此时。

    拍摄的进程已经到达了一半有多,很顺利,基本上没有NG的点,都是一遍过的。

    对于余桦这个曾经参与过顶级剧组的文学顾问而言,这个速度,甚至比《活着》还更快。

    旁边的莫言也是这么说的——《红高粱》也是如此。

    “他真的有你的火候了,真就是你的精神传人呗。”旁边的莫言就跟余桦说道:“我就有点后悔了。”

    “后悔什么?”

    “后悔为什么要来这剧组探你的班”

    这是一种很‘痛苦’的感觉,在这件艺术品还没完成的时候,来看了这部作品。

    还没等他完整的时候,就【品尝】了一部分。

    现在莫言就走了.一来是不想继续看下去,二来也是不忍心看下去了。

    汹涌的爱意之后,就是痛。

    就是。

    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