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一见别离”之刀
作品:《金色骷髅行动》 博士完全没有和野兽搏斗的经验。
“唰唰,”
抡了几下匕首,连狼的皮毛都没刺破,还差点被狼咬着了脖子。
手忙脚乱。
两三头狼,把他包围了。这些北欧苔原狼个头比普通山地狼要大,体重可达30-50KG,食物的稀缺造就了残忍凶悍的性子。
博士狠狠向前刺出匕首,刺中一头狼的脑袋,却不想狼异常灵敏,头一偏,匕首顺着头皮滑过,差点脱手。
“嗷——”
狼的血盆大口直咬向喉管儿。
一股臭哄哄的腥味儿直冲鼻孔,博士被那条血红的舌头和白森森的獠牙给吓得惊叫一声,本能地向后闪避。
狼的前爪搭上了他的肩膀。
“唰——”
突然斜刺里伸出一柄宽刃匕首。
那柄匕首比普通的长三寸,宽一寸,形状更象杀猪用的短刀,晶光雪亮,骤然间象闪电一般急袭而至,斜着从狼的下腹向上挑过。
半秒钟内,狼的肚腹被剖开了。
血珠四溅,喷了博士一脸。
狼痛苦地嗥叫一声,栽落在雪地上,连肠子带心肺都掉出来,一片乌七八糟。
博士吃了一惊,抬头看去,手持宽刃匕首劈狼救了自己的人,并非火狐或是哑巴,而是另一个身高体壮的汉子,膀大腰圆,有190CM高,硕大的脑袋,突出的脑门儿,眼窝深陷,吻部前伸,那模样……就跟个无毛大猩猩差不多。
“唰唰,”
“无毛大猩猩”挥开宽刃匕首,左右开弓,瞬间就又杀退两头苔原狼,飞起一脚,又将另一头狼踹得翻了个滚,惨叫着逃开。他动作敏捷,力大无穷,几秒钟内就把局势逆转。
“好,”博士不禁高声喝彩。
伸手抹了把脸上喷溅的狼血,提起匕首上前战斗。
“无毛大猩猩”展现了惊人的搏斗技能。
他雄壮的身躯纵跃如飞,在狼群里左冲右突,宽刃匕首挥起来,甚至比狼的动作还要快,“唰唰”几刀,眼花缭乱间就又杀死一头高大公狼。
战斗中,那张粗陋的宽脸上,竟然——咧着大嘴在笑!
似乎在享受厮杀的快乐!
“猩猩,好样的。”
火狐佐亚高声大叫,挥着匕首冲过来,他的身上斑斑点点,也沾了不少狼血。
博士诧异了一下,原来……这个粗壮的人真叫猩猩。
无疑这也是绰号。
真是名副其实。
同时,博士还看见另外一个陌生人,和哑巴一起,背靠背在和狼群战斗,那个人却是个黑人,肤色黝黑,短短的卷发,手里握着一把类似“飞去来去”的弯曲兵器。
(注:飞去来器,非洲传统冷兵器,形状弯曲,扔出手后还能自动飞回来,回到主人手中。)
黑人的身手几乎和“无毛大猩猩”一样敏捷,而且他瘦瘦的躯干跳跃进退的时候,充满张力,姿势异常美妙,就像跳着一种荒蛮地域的舞蹈。
“叭叭,”
弯曲的飞去来器尖端有刃,打到苔原狼的身上,立刻就刺出一道血口,很厉害。
黑人和“猩猩”加入战团,立刻使局势改观,好几头恶狼被打死打伤,其余的嗷嗷 乱叫,四散而逃。雪地上留下一片凌乱的脚印和醒目的血迹。
红色的血,在白雪映衬下格外夺目。
人与狼的搏斗,以人的胜利宣告结束。
火狐得意地抹了把脸上迸的狼血,对博士说:“来来,博士先生,我给你介绍,这位是猩猩,这位是镖王。都是咱们‘金色骷髅’敢死队的战友。”
猩猩面露不解之色,“队长,你又在演戏?博士难道不认识我吗?”
“哼,博士先生刚才跳伞摔了脑袋,给摔成傻瓜了。”
黑人“镖王”咧开厚嘴唇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嘻嘻,猩猩,博士变成了傻瓜,太好了,咱们队里就有两个傻瓜了。”
“混蛋,少放屁。”猩猩冲他瞪眼吼道。
博士有些尴尬,上前冲着两个新同伴点头,“你们好。”
猩猩一脸悻悻,“哼,好个屁,和镖王一起出来执行任务,还能好得了?谁沾上他谁倒霉,博士,我告诉你,小心点儿,这个家伙一肚子坏心肠。”
火狐喝斥道:“算了,你们俩出来要是不打架,就浑身发痒是不是?浑蛋,赶紧把雪地上的血给清理干净,小心让耳曼军巡逻队看出破绽。真要命,带着你们这些人,比照顾一群魔鬼还难……”
……
五个敢死队员,算是凑齐了,虽然掺杂着博士一个“冒牌货”。
火狐先查问,“猩猩,镖王,你们在哪儿降落的,降落伞都收好没有?有没有被耳曼军发现?”
“报告长官,一切正常,降落伞妥善隐藏,我们着陆位置42-65——3。”猩猩挺胸立正,正色回答。一副雄赳纠的正规军人姿势,一看就是标准的部队作风。
“很好。”火狐简短回应。
接下来的任务,是在山里寻找空投物资,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铅色的天空堆起阴云,雪花夹着狂风,在冰川间呼啸。
“见鬼,”火狐骂道:“赶紧行动。否则物资会被暴雪埋住,再也找不到了。”
五个人迎着风雪出发了。
山里的风雪十分危险,稍不小心,就会被狂风吹到倒,滑落到陡峭的山崖下摔死,而且还随时有雪崩的危险,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天气在山里禁行。
可是敢死队没别的办法。
刀山也得上。
博士紧紧跟在猩猩身后,在他宽阔高大的身板后面躲避风雪,踩着猩猩踩出的脚窝前进,以免滑倒。饶是如此,也是步步胆战心惊,寒风吹透了棉衣,脸和脖子冻僵了,完全没有知觉。
“好极了,这样的天气,耳曼国佬肯定不会出来。”
火狐甚至有些洋洋得意。
遇到雪峰冰砬子挡路,猩猩便用那把宽刃长匕首去硬砍硬剁,“咔咔咔——”刀光闪烁,冰片飞散。
“好锋利,真是一把宝刀。”博士夸奖道。
猩猩得意地说:“当然,我这把‘一见别离’是有灵性的,喝过一百多耳曼国鬼子的血,它比人聪明,会自动去寻找敌人的血管儿,一刀夺命。嘿,撒旦见了它的光芒也要落荒而逃。”
这把刀叫“一见别离”。
名字怪有意思。
镖王在旁边“嗤嗤”地笑,“别听他吹牛,博士,一见别离,说的是另一件事情,他老婆——那个葡萄酒庄的美丽小姐,嫌他丑陋粗俗,无情地抛弃了他,在阿鲁萨斯的郊外,可怜的猩猩象条发情的公狗,冒着寒风跑了二十英里,与老婆见面,换来的却是冷漠分手……”
“滚开,臭猪,”猩猩粗野地咆哮着,骂道,“该死的囚犯,你老婆跟别人跑了,就嫉妒别人,你这种人心肺都是臭的,该埋到橡树下当肥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