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十、狙击手们的故事
作品:《末世猎人》 蒸汽岛早在很多年前其实就焕然一新了。
离开贝斯之后的生命舰队依旧在地面和星空之中往返忙碌着,好像和曾经并没有什么区别。
外层空间中的刘则林和同桌指着地面上那些并非实时能看清的轮廓,讨论着那里曾经发生过的许多往事。
“我记得”刘则林努力回想“应该就是在南亚那一片。陆怀远上将首次击败了被遗忘者。然后把整个南亚次大陆都搞沉了。”
同桌点头“是啊那个被遗忘应该算,最强的狙击手了吧”
周莫忘,郭怀忧的前辈,初代幽灵。被曙光号同化的强大狙击手。论枪法和射击能力,他并非最强,但论隐蔽,却始终无人能敌。
哪怕最后同样接近幽灵状态的孙灵,其实也始终差他一筹。当时是靠大家围攻才解决被遗忘者的。
这位在末世之前就被人遗忘的顶级强者,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被曙光号同化已经不得而知。又到底如何成为半神更是一个谜团。
甚至后人讨论他的时候也时不时就要卡壳。
半神虽死,能力却依旧在发挥作用。身为狙击手,不被人记住不被人重视应该是一件好事才对。
隐蔽和距离,是狙击手的重点。能在超远距离攻击,隐蔽本身变得比较容易,所以更难训练的枪法才是门槛。可这不代表隐蔽不重要。
三代幽灵,都是善于隐蔽的高手。当然他们的枪法也都不差。
第一代幽灵周莫忘,如今依旧没有被人记起名字。在历史书上提起来也是曙光号麾下半神,被遗忘者。
第二代幽灵郭怀忧,得益于他死的时候还太弱外加人类的深挖,勉强还算被人记住了。
他在临海城头开枪战至最后一刻,不知道杀死了多少敌人。这已经完全值得骄傲了。那时候的郭怀忧大概是李乐之外全临海最强的吧
说实话两人本来也就在伯仲之间,曾经在废墟中打过一场,但李乐赢得也比较勉强。
或许如果郭怀忧一直活下去,又会是一个半神吧
算起来,临海已经出了一大堆半神了。简直可怕。只是貌似除了李乐他们家那些,其他的都没什么好下场。
像武子齐徐小星等人,走了,但还没走远。所以被曙光号追上,然后控制。
孙灵和李乐一起离开,算是她运气不错。
在当年的安全区,狙击手并不算太受重视。这种暗杀的此刻手段,确实与安全区那种堂堂正正地风气不太相符。
而且他们面对的怪物,通常也都不是把老大干掉就能解决的存在。
所以狙击手在安全区内部,只有人类内战时最有用。当时军中最优秀的狙击手不知道是谁,但最出名的一定是陶省。因为他开枪刺杀了杨琪欣的哥哥杨云。后来被孙灵一枪打死在游乐场雾园中。
杨云死得也挺怨,未来的一代名将,居然就随随便便死在自己手下的应该叛徒枪下。
但说实话,战场上很多人都是死得这么随便。比如中流矢的庞统,还有被车撞死的巴顿。都属于让人无力吐槽,又为其才智惋惜。
后人读起来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但对当事人来说,应该会很不甘心吧明明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却随随便便死在了这种地方。
孙灵一枪杀了陶省。李乐杀了一代黑,也就是那个老乌鸦,然后又杀了宋念祖。杨琪欣干掉了聂原。什么项天齐贾谋国之流也都死了。甚至整个救世军都灭亡,被打成了历史上的反派。
这个仇算是报了,而且报得还挺彻底。
相比于安全区,救世军对狙击手的培养还算不错。但最出名的一个应该是,来自北风军的二代白,维克多。
他是多斯上将身边的左膀右臂,一个相当忠诚的战士。也是一个纯粹的战士。
并没有参与救世军内部的破事,也没有像一代白或者马特森那样直接选择了叛逃。毕竟他还看得太少。
在城市之中与孙灵的对狙,他输了。但维克多并没有什么屈辱的感觉,因为正如多斯所说,雪原才应该是他的战场。在城市与人类打内战,没什么可骄傲的。
北风之下,论单人杀掉的高级雪怪,维克多当年无人能与之媲美。
但在他死后,作为维克多前辈的一代白,也就是死神,却独自镇压风雪二十年。或许以白为代号的人,在精神上多少有些共同的地方吧。
“当年那些狙击手好像,大部分都和灵交过手,不过全都输了。”在不知道航行到何处的哥伦布号上。姑娘们正在闲聊。
孙灵点头“其实,很多人都比我强,只是他们运气不太好。而且,同伴不够强。”
战场从来都不是某一个职业的独角戏。狙击手确实是最有可能越级刺杀成功的存在,像聂原那种普通人拿着高级狙击枪都可以杀掉恶魔公爵。
说实话,孙灵很多次也被敌人逼入绝境,但她的同伴会来救她。姑娘们和李乐早已不只是纯粹的亲密关系。他们是旅伴,也是战友。
而在地面上,戴维在轮椅上被护工推着来到海边。
身为当年玫瑰女皇号的瞭望手兼狙击手,戴维很长一段时间都与危险零距离接触。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居然是自己这么个家伙活到了最后。同伴们却一个个先行离开。
或许贝斯船长就是不想再看到这些,才选择飞往太空的吧
狙击手擅长忍受孤独,在极端环境下潜伏数小时甚至数天都是家常便饭。最后的那一枪,还未必能打中。
在战场上,狙击手被称为死神,与死亡相伴。
但现在,无论是孤独还是死亡,戴维都有些无法忍受。他甚至希望自己能不要活这么久,先那些同伴们一步离开也好啊
戴维闭上眼睛,用难听的嗓音准确地哼起小调。
可能有一百多年没有唱歌的他,却依旧熟练。这是一首怀念过去的歌,一首纪念死去同伴的歌。
属于他那个时代的歌。
s今天之后,明天是最后一天。马上就正式完结了。
其实感觉正文写完之后就算完结了。番外基本上没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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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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