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7 章 村姑N世

作品:《目标赚他一个亿!

    第7章

    村姑三世的我,没有再过多地挣扎,从一开始就选择了开荒务农。

    这一世我学会了建造屋子和制药,生活水平高了不是一点半点,也很长寿。依稀记得最后是年纪大了雨天湿滑,摔下山坡碰了头摔死的。

    三世以后,我又转生了好几次,每一次都是村姑。次数一多,我渐渐也咂摸出,不仅是种族,或许我转生后身份的高低,也是由存款数决定的。

    也就是说,要想尽快摆脱村姑的身份,我得想办法提高自己的存款金额才对。

    想是这么想,但作为一介村姑,光靠种地要赚大钱何其艰难。好不容易攒点存款吧,到了起始大厅,我又有一堆要买的东西,什么酿造、木工、锻造技能啊,还有诸如晴雨表、高转筒车、8424西瓜种子之类的道具。

    值得一提的是,实际购买了这些道具后我发现,与技能不同,道具只能在购买的当次使用。比如我的晴雨表和西瓜种子,在我购买的那一世,它们被放在一个仿佛连接了异次元空间的锦囊里,挂在我脖子上随我一同出生,但只有我才能看见。那晴雨表我用了一辈子,预测天气贼准,8424西瓜种子更是让我成了远近闻名的西瓜大王,赚了不少钱。但那一世的我死了以后,这两件道具就失效了,再也没出现过。

    当然,高转筒车也只让我用了一世。但比另外两样道具划算的是,学会了木工技能的我,通过对水车的拆解,自行学会了高转筒车的制作方法。在那之后的每一世,我都自己制作筒车,汲取山下的溪水用来灌溉。

    虽然不太明显,随着越来越多的本领加身,每一世我赚到的钱数量也在增加。离群索居让我习惯了孤独,也习惯了迎接不知何时会降临的死亡。现在再去回忆,第7章

    村姑三世的我,没有再过多地挣扎,从一开始就选择了开荒务农。

    这一世我学会了建造屋子和制药,生活水平高了不是一点半点,也很长寿。依稀记得最后是年纪大了雨天湿滑,摔下山坡碰了头摔死的。

    三世以后,我又转生了好几次,每一次都是村姑。次数一多,我渐渐也咂摸出,不仅是种族,或许我转生后身份的高低,也是由存款数决定的。

    也就是说,要想尽快摆脱村姑的身份,我得想办法提高自己的存款金额才对。

    想是这么想,但作为一介村姑,光靠种地要赚大钱何其艰难。好不容易攒点存款吧,到了起始大厅,我又有一堆要买的东西,什么酿造、木工、锻造技能啊,还有诸如晴雨表、高转筒车、8424西瓜种子之类的道具。

    值得一提的是,实际购买了这些道具后我发现,与技能不同,道具只能在购买的当次使用。比如我的晴雨表和西瓜种子,在我购买的那一世,它们被放在一个仿佛连接了异次元空间的锦囊里,挂在我脖子上随我一同出生,但只有我才能看见。那晴雨表我用了一辈子,预测天气贼准,8424西瓜种子更是让我成了远近闻名的西瓜大王,赚了不少钱。但那一世的我死了以后,这两件道具就失效了,再也没出现过。

    当然,高转筒车也只让我用了一世。但比另外两样道具划算的是,学会了木工技能的我,通过对水车的拆解,自行学会了高转筒车的制作方法。在那之后的每一世,我都自己制作筒车,汲取山下的溪水用来灌溉。

    虽然不太明显,随着越来越多的本领加身,每一世我赚到的钱数量也在增加。离群索居让我习惯了孤独,也习惯了迎接不知何时会降临的死亡。现在再去回忆,

    但奇怪的是,无论我怎么摇,里面的签就是不见掉下来。

    我觉得点数商店应该不会出售什么假冒伪劣产品,那或许,这个签筒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能使用

    我不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靠谱,但保险起见,我还是养成了时不时取出签筒摇摇的习惯。

    村姑的生活总是千篇一律的单调。

    整日里割草、喂鸡、洗衣、煮饭,闲时猎点野味卖了换钱。到了该离开的年纪,我驾轻就熟,卷起私房钱跑路,在深山找了个地方蹲了下来。

    暂时找了个山洞藏身,把行李放下,我开始有条不紊地烧荒、伐木、打地基、造房子在过去的十几世里,同样的事我已经做过太多太多遍。从小干农活锻炼出的身体一如既往的结实有力,没多久,我就住进了结实牢固的小木屋,拥有了一块水田和两块菜地。

    有一说一,技能可真便利。

    又是搭畜棚又是造酒窖,抽空上山打个猎,独自生活的头两年总是格外忙碌,等我终于把屋门前蓄水养鱼的小鱼塘挖出来,凑齐了需要的最后一样设施,生活开始变得平静而千篇一律。

    这日清晨,早早给田地浇完了水,我蹲在灶膛边,正生火做早饭,忽然听到隔壁屋里传来一阵东西落地滚动的声音。

    我安静地听了会儿,以为是上回赶走的黄鼠狼又跑进了屋,就拎起手里的烧火棍,转身冲进屋里,四处搜寻。房间里很安静,并没见着那讨厌的土黄色身影,倒是原先放在桌上的签筒,不知何时滚到了地上。

    是风吗

    我走过去,弯腰捡起签筒来到桌前,正待放下,忽听得“哗啦啦”一阵乱响,手里的签筒突然自己抖动了起来,那景象十分诡异,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晃它但奇怪的是,无论我怎么摇,里面的签就是不见掉下来。

    我觉得点数商店应该不会出售什么假冒伪劣产品,那或许,这个签筒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能使用

    我不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靠谱,但保险起见,我还是养成了时不时取出签筒摇摇的习惯。

    村姑的生活总是千篇一律的单调。

    整日里割草、喂鸡、洗衣、煮饭,闲时猎点野味卖了换钱。到了该离开的年纪,我驾轻就熟,卷起私房钱跑路,在深山找了个地方蹲了下来。

    暂时找了个山洞藏身,把行李放下,我开始有条不紊地烧荒、伐木、打地基、造房子在过去的十几世里,同样的事我已经做过太多太多遍。从小干农活锻炼出的身体一如既往的结实有力,没多久,我就住进了结实牢固的小木屋,拥有了一块水田和两块菜地。

    有一说一,技能可真便利。

    又是搭畜棚又是造酒窖,抽空上山打个猎,独自生活的头两年总是格外忙碌,等我终于把屋门前蓄水养鱼的小鱼塘挖出来,凑齐了需要的最后一样设施,生活开始变得平静而千篇一律。

    这日清晨,早早给田地浇完了水,我蹲在灶膛边,正生火做早饭,忽然听到隔壁屋里传来一阵东西落地滚动的声音。

    我安静地听了会儿,以为是上回赶走的黄鼠狼又跑进了屋,就拎起手里的烧火棍,转身冲进屋里,四处搜寻。房间里很安静,并没见着那讨厌的土黄色身影,倒是原先放在桌上的签筒,不知何时滚到了地上。

    是风吗

    我走过去,弯腰捡起签筒来到桌前,正待放下,忽听得“哗啦啦”一阵乱响,手里的签筒突然自己抖动了起来,那景象十分诡异,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晃它

    自己煮到一半的早饭,赶忙跑回厨房,用烧火棍把炉膛里熊熊燃烧的木柴拨了出来。揭开锅一看,我的早饭已经烧干,成了一团锅巴。

    托签文的福,我吃了一顿锅巴泡饭。

    但我的心情却很不错。用过早饭,我背上背篓,带着镰刀出门砍柴。半路经过一段溪谷,在一片乱石滩上,我发现了一个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的男人。

    距离男人不远处的地上,散落着几段马车的残骸,和一匹摔死的马。看马尸的腐

    烂程度,马车坠落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一天。

    一个人住久了,我胆子很大,并不害怕血和尸体。说来惭愧,某一世的村姑我,还曾用镰刀干趴下过一个企图对我不轨的歹人。

    男人的身上都是血,看不清面目。我凑上前,伸指在他鼻前探了探,发现他还有气,当即放下身后的背篓,将他小心地装进去,背回了家。

    做了十几辈子村姑,我就没在悬崖下捡到过人。不用想了,他肯定就是我的奇遇

    回到家里,将男人放在床上摊平,我取来清水和布放在床头,扯开男人的腰带,开始脱他身上的衣服倒也不是有什么坏意图,我又不是魔鬼,才不会对一个浑身是血的伤患做什么。扒他衣服只是为了查看伤势罢了。

    出人意料,虽然外衣是廉价的粗麻布,男人里头穿的,却是一身细滑丝缎,光摸就知道绝对是高级货。除了一些碎银子和一块青绿色的玉佩,他身上没带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好歹救了他一命,我从碎银子里捻了两块丢进兜里,权当报酬,至于那块玉佩,看着像是很贵重的东西,我也就没动,原样放在了床头。

    脱掉粗布外衣,像剥笋一样剥开下面的丝绸里衣,一片白花花的肉体出现在我眼前。尽管看着像只白斩鸡,男人的身材还不错,看起来平时应该有锻炼,腹部还能看到隐约的腹肌和人鱼线。他上半身的情况还过得去,虽然腰侧有几处磕碰得青青紫紫,但没什么皮外伤。中间害,这家伙,还挺大。

    继续往下,到了腿部,情况就有些糟糕了。马车的一段碎木扎进了男人的左大腿,伤口附近流出的血早已干涸,凝成一块,把布料和皮肤黏在了一处。这导致我把裤子撸到一半就脱不下去了。害怕强撕会碰到伤口,迫不得已,我只能找来剪烂程度,马车坠落的时间应该不超过一天。

    一个人住久了,我胆子很大,并不害怕血和尸体。说来惭愧,某一世的村姑我,还曾用镰刀干趴下过一个企图对我不轨的歹人。

    男人的身上都是血,看不清面目。我凑上前,伸指在他鼻前探了探,发现他还有气,当即放下身后的背篓,将他小心地装进去,背回了家。

    做了十几辈子村姑,我就没在悬崖下捡到过人。不用想了,他肯定就是我的奇遇

    回到家里,将男人放在床上摊平,我取来清水和布放在床头,扯开男人的腰带,开始脱他身上的衣服倒也不是有什么坏意图,我又不是魔鬼,才不会对一个浑身是血的伤患做什么。扒他衣服只是为了查看伤势罢了。

    出人意料,虽然外衣是廉价的粗麻布,男人里头穿的,却是一身细滑丝缎,光摸就知道绝对是高级货。除了一些碎银子和一块青绿色的玉佩,他身上没带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好歹救了他一命,我从碎银子里捻了两块丢进兜里,权当报酬,至于那块玉佩,看着像是很贵重的东西,我也就没动,原样放在了床头。

    脱掉粗布外衣,像剥笋一样剥开下面的丝绸里衣,一片白花花的肉体出现在我眼前。尽管看着像只白斩鸡,男人的身材还不错,看起来平时应该有锻炼,腹部还能看到隐约的腹肌和人鱼线。他上半身的情况还过得去,虽然腰侧有几处磕碰得青青紫紫,但没什么皮外伤。中间害,这家伙,还挺大。

    继续往下,到了腿部,情况就有些糟糕了。马车的一段碎木扎进了男人的左大腿,伤口附近流出的血早已干涸,凝成一块,把布料和皮肤黏在了一处。这导致我把裤子撸到一半就脱不下去了。害怕强撕会碰到伤口,迫不得已,我只能找来剪

    的水已经一团浑浊。我嘟囔着端起盆子走出门外,重又打了盆水进屋。

    不管怎么说,先把他身上收拾干净吧。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