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0、掌上明珠副本3

作品:《快穿之考场妖精

    此书开篇第六回目有出现此场景,闹事惊纵马,玉面恶罗刹。

    富丽堂皇的马车差点撞到穷苦的乞丐,就为了表现鲜明的贫富差距和这位爷的来头大,设置悬念,制造波澜。

    男子挑帘,露其真容,那比霞光更摄人心神的容颜,着实让人惊艳不已,尤其是那斜飞入鬓的眉宇,漂亮得惊人,也带着股戾气。

    熟读此书,季海衡马上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权倾朝野的殷亲王,江殷。

    他心跳得很快,隐隐有所预感,这也许是他的爱人没想到这次竟如此快就相逢,他难以抑制心里的喜悦,喜上眉梢,那漂亮的眼睛也就跟着放起光来。

    “就是你这小乞儿,挡了本王的道”江殷微眯着眼,盯了盯马车前的呆坐在地上的小乞丐,手里捏着几张纸。虽然那脸有点脏,全身也灰扑扑的,但尖尖的小脸看着俏生生的,就那样傻呆呆地看着他,莫名地让他很是顺眼。

    听了主人的命令,那些个虎背熊腰的侍卫将小乞儿拉起来,在那些高大侍卫的拉扯下,更显得那小乞儿单薄瘦小,就像只受惊的小动物,看着倒挺有趣。

    明明素昧平生,但那双看着他的黑色眼瞳里却已经悄然生出了爱慕之心,眸光如水般潋滟,洋溢着欢喜,似乎在说着,心悦你、心悦你。

    这让江殷刚刚扬起的好心情也瞬间差到了极点,冷笑了一下,心道,果然又是他这幅好皮囊在其中发挥了作用。他一向自负于自己的美貌,但有时又极为痛恨这张脸。

    忍住心中莫名其妙的情绪,他挥了挥手,冷声道“别磨蹭,继续上路,无关人士驱了便可。”

    这意思是赶他走季海衡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很是大失所望,被侍卫拉扯着不愿意挪开步子。

    “地瓜”馒头很紧张地扑过来,道“咋一晃眼没瞅到你,你就惹事了呢”

    看那些侍卫面无表情,一看就不好惹,馒头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这位官爷,您们担着点,动作轻点,这娃脑子糊,据说八岁那年发高烧,好好一个脑子就这

    样烧坏了,才被亲娘给卖了,咱帮里人瞅他造孽哦,这才官爷动作可真得轻点,不然这脑子又磕了碰了可不好啊”馒头叨叨絮絮,啰啰嗦嗦,卖惨功夫一绝,显然经验十足。

    那侍卫听得头大,实在服了这小叫花子的嘴,只好挥了挥手,让他将这脑子烧糊的娃带走,省得他再听这些有的没的。

    馒头大喜过望,赶紧拽了拽他,没想到被他拽着的人挺倔,脚跟生根似的就是不动,甚至还瘪着嘴,不敢置信地盯着对方,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浸着水,似乎要哭了,衬着那灰扑扑的小脸,看着怪可怜的。

    “走吧,莫让本王改变主意。”江殷催促道,修长的手指在车板上叩了叩,掩饰着心里莫名泛起的疼惜。

    旁边的民众也在催促这个小乞丐赶紧走,你说你这小乞丐侥幸窥得真容还惊了车马,没被剜去双眼、割了双臂已经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了,亲王好心饶你,你还不赶紧逃啊傻站着干啥呢

    看男人轻蹙起眉宇,似乎很不耐烦了。就算再不愿意,季海衡也只得跟着走了。

    看着那踉踉跄跄的小身影没入人群,再也寻不到,直至群众也被侍卫驱散了,江殷薄唇轻抿,感觉心里反而更焦躁,脑海里盘旋的全是那小乞儿走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小模样。那双含着水雾的黑瞳还那样依依不舍地看着他,仿佛想要他回心转意,只需唤一声留下,对方就会马上扑过来。

    在这个位置待久了,他向来性情冷,可是今日着实反常,心里空落落的、坠得慌,看那小小的背影,仿佛心里徘徊着一个名字,几乎要脱口而出,可是他凝眉思索一番,又不知那个名字是谁。

    飞落了几张纸,其中一张轻飘飘的落在帘子外,被眼疾手快的侍女截下,正打算撕了个彻底,突然被冷声拦下,“慢,先让本王瞧瞧写了什么。”他记得,那小乞丐手里也捏了几张。

    收来一看,这画只有寥寥几张,倒是画尽了人生百态,市井气息浓厚。

    画的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蹲在路边要钱,有人给小乞儿赏钱,也有人鼻孔朝天,

    装作视而不见,还有个长相可爱的孩童,手摇拨浪鼓,蹲下来,往那破碗里丢了一枚铜钱。

    每个人物都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那画上小童就跟要跳出来似的。江殷眼光毒辣,自然知晓这些看似简单的画作,没有一定的艺术功底是不会到这地步的。

    江殷薄唇微翘,心里微微带着期待,似乎这些画又在无形之中构建了一种奇妙的缘分。

    还没意识到画丢了几张,走在街上的季海衡很失望,难道真的是他认错人了以往的世界都是对方一眼就认出自己,并且飞蛾扑火般追过来,让他既愕然又感动。

    可是这次,对方毫无反应,令季海衡很是伤心,他也不可能扑过去说他们俩谈了好几辈子的恋爱了,估计会被当成神经病。可是如果真的是他前世的爱人,没道理对他无动于衷,所以季海衡拼命安慰自己,可能真的是认错人了。

    失魂落魄地归了秦府,马上便有贴心的婢女前来为他洗漱更衣,还为他将手头的画纸收拾了放在桌子边上。

    今天没有多少胃口,他潦草了扒了几口饭就完事。也没有多少作画的心情,搁下手中的笔,季海衡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想想自己的任务还是不要懈怠的好,于是便吩咐婢女婉儿来为他铺床。

    收拾小主人上床睡觉后,这婉儿便轻手轻脚地为其整理那凌乱的画作和诗作,在收拾到其中一张的时候,她手指轻颤,小小声地轻读出声,心里微微一动,只觉得这首诗写出了她此刻的心声。

    那俊美的郎君,就如那天上皎洁的明月光,如她心尖尖上那颗烙着的朱砂痣,她爱慕他,无法自拔,可是又碍于自己卑微的身份,又没甚才华,不能入其眼,一番浓浓情意只敢深埋心底,不敢付诸行动。

    将这张薄薄的纸页翻来覆去,婉儿只觉得这首小诗真是越看越喜欢,简直让人爱不释手。想起二房的丫鬟落雁为宋郎君作的鸳鸯刺绣,上面除了戏水鸳鸯外还绣了首情意绵绵的小诗,得了郎君的夸奖,享了几晚的鱼水之欢。

    看着容光焕发的

    落雁,她大为羡慕,心又疼又酸,只感觉拧一拧,就可以拧出一瓶儿酸水。

    幽幽的烛光下,婉儿玉手轻轻托着手中的诗作,不知想到什么,她眸光微微一动,手也微微颤动,心里已有了一个成型的主意。

    可是毕竟是初犯,她手颤抖得厉害,只能拼命安慰自己,这没什么,反正小主人每天都写那般多的诗句、画那般多的画,还总是随手掷放,便不管不顾,她顺几张走,应不为过,也不会被发现。

    耳朵动了动,听着书桌那处没了响动,季海衡马上停止了做作的呼吸声,满意地勾起笑容,当然,马上又恢复了秦阮玉软糯无害的安睡模样。

    这书里的社会,不仅是个贵履贱、贱承贵的社会,更是个奴敢欺主的社会。对于秦阮玉这个主子,奴才都没有多少畏惧,虽然没敢光明正大骑到他头上作威作福,但仗着小主子年幼、耳根子软乎,暗地里还是会使点手脚,吃里扒外的事情没少做。

    毕竟秦阮玉虽然是庶出,但说到底也是个蜜水泡大的孩子,根本没多少心眼,饭有得吃就好,被扣了几两不在乎,画画夺去了他所有的心思,对于奴仆间那些所谓的“欺主现象”根本毫无所觉。

    上辈子这个叫婉儿的婢女就是个手脚不干净的主儿,她不顺什么,她就顺秦阮玉的诗画,秦阮玉画画水平高,诗作水平一般,但也够一个小婢女卖弄了。

    三岁进秦府,自小跟着一个老嬷嬷,嬷嬷自己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婉儿自然也学了三分。知晓宋安才华横溢,又分外爱慕他。看小主子文采斐然,媚眼一转,便起了心思。反正小主子写完诗作总是随手一抛,丢得四处都是,还不署名,她捡几张又不打紧。

    还在诗作的末尾,别有心机用女儿家的胭脂绘了几朵灼灼盛开的桃花,便占为己用。

    有了一回自然便有了接二连三。甜头自然也是尝到了。

    “香雾盈怀袖,幽露打衣湿。轻衫罗袜解,玉臂寒意生。”

    深夜的芭蕉叶下,一个娇小的身影正焦急等待心上人,跟诗作描绘的那般,衣衫被露水打湿,感觉到微微的寒意,忍不住抱

    了抱受冷的玉臂,但又态度执着地等着情郎。女儿家的心思暴露无遗,月光下肌肤莹白,脸颊却是发红的,带着难以言说的羞态。

    长夜漫漫,正羞涩地等待着,冷不防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了个满怀,男人温柔又带着几分轻佻的声音响在耳边:“我的好婉儿,我竟不知你原来如此爱慕我。”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作者没写过古风,所以写得超级慢可能写顺手就好了。

    求留言不然作者很寂寞可是不要发短小之类的,作者裤裆痛痛,不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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