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番外:江湖八卦速递4

作品:《[综武侠]我带盲盒系统穿武侠

    番外:江湖八卦速递4

    四个故事,将四侠客折磨得不轻。

    叶蝉衣情况最好,她本来看的小说就多,再加上有小猫咪暗中协助,帮忙试读调整;花满楼次之,他最大的困惑在于听“故事书”的时候,“故事书”的内容,过于令人羞赧。

    不过写的时候……也蛮令人羞赧。

    《海后》一书,是章回体,一章回一个新的男人,一共六十二章,沐仙子就换了六十二个不同类型的男人。

    简直是皇帝都得羡慕的程度。

    花满楼本不想写,他是个对感情无比专一的人,实在没办法理解,一个人哪里来的心,能够接连喜欢这么多人。

    叶蝉衣心道,也就幸好是接连喜欢,不是同时喜欢。

    也不对。

    海后她没有心,只是沉迷欢愉,找人谈感情玩玩罢了。

    初时,因花满楼实在没办法代入,两天才提笔写下两行字。

    叶蝉衣一看,这速度不行呐,月中就得出初稿呢。

    于是,她想了个办法。

    “花郎~”

    当晚,她就按照预设大纲的第一章回,用沐仙子的语气逗弄他,将人折腾了半个晚上。

    “花郎真是道心坚韧……”她圈住对方脖子,坐在他腿上,“不过,我可听说你们门派能娶妻生子,吃肉喝酒,也不像那和尚一般。你怎么就不愿意和我……嗯?”

    她的行为和语气,都与平日大为不同,像极了那些偏门话本里面,要找唐僧吃肉的妖精。

    妩媚撩人得不行不行的。

    二人已成夫妻,花满楼当然没什么当柳下惠、活太监的意思。

    可他一想到叶蝉衣饰演沐小仙,就更加没办法写下去了。

    温雅君子脾气好,也不能出让老婆啊!!!

    他没这种大病。

    叶蝉衣趴在他胸口上,“凶巴巴”拍他:“你代入不了不早说,还一副初次破戒,毛毛躁躁的样子,动作狠得不行。”

    她揉了揉自己的肚子,气鼓鼓戳他那张泛着红云的脸。

    花满楼将她手抓住,亲了一口,诚恳道:“我错了。”

    “哪错了?”

    “都错了。”

    等等。

    这令人熟悉的、该死的经典情侣对白。

    “噗呲——”叶蝉衣没忍住,笑场了,怒气要一下子再提起来,有些困难。

    她破罐子破摔,耍赖:“我不管,你必须给我写!要是写不出来,你做三个月和尚吧。”

    叶蝉衣伸手要去捞地上的外衣。

    “我不行。”花满楼伸出手臂将人拦住,决定讲讲道理。

    他也没做错什么事情,不能这样罚他。

    叶蝉衣白他一眼:“你还不行?你可不要太行了。哼!”

    花满楼震喉轻咳一声,很是无辜:“衣衣,你这是为难我,要是我将沐仙子想成你,怎么可以将你和其他人配在一起。”

    想都不能想!

    君子又不是傻子!

    叶蝉衣双眉微扬起,有些惊奇看着花满楼:“花郎这是吃醋了?”

    她故意用妩媚的语气说话,手指还不安分划着他耳廓。

    温润君子无奈,将那手抓住:“我亦是凡人。”

    花满楼这么说的话,叶蝉衣就开心了。

    她一开心,就搂着棉被想起办法来。

    代入感……代入……

    “有了!”她一拍手掌,笑道,“你就当这是我们夫妻之间的情趣,在玩角色扮演不就好了。这第一章回的道士是你,第二章回的富商是你,万妖王是你,杀手组织头头也还是你!他们都是你,只是你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模样。”

    若是如此。

    其实只能勉强可行。

    他并不觉得,自己能变成那种什么霸道、狂放、阴狠、偏执的样子。

    可俊秀君子也没办法拒绝。

    叶蝉衣用指腹挑起君子下巴:“为了让你更有代入感,以后你写一个小故事,我就陪你演一段?花道士……你说可好?”

    她就说就来。

    白皙中带着点薄茧的掌腹,从他肩胛骨往上穿行。

    带着幽莲的气息,吐在耳际。

    “不知,道长……可能再战呀?”

    花满楼用行动代替回答。

    春帐晃动,鼓吹烛光。

    《海后》总算是想到办法,能够持续连载下去。

    叶蝉衣第二天,午后才出现在报社里。

    暂代掌柜那位小姑娘,看她时不时就要扶腰、摸肚子的动作,一度以为她怀了孩子。

    《男人引趣》发出以后,陆续有人投稿,只不过稿子要么中规中矩,平平淡淡,要么就狂拽诗文,没点实际内容。

    “什么玩意儿!”叶蝉衣审稿审怒了,“这是给人看的东西?我要纯看诗文,不会买两本诗集吗?!!哪个诗人写得比他们差?”

    就算一定要用,那也得彰显主角逼格,或者渲染烘托气氛所用。

    这像是写论文一样,用来论述观点是什么鬼?!

    她觉得现在的书生还是太保守了,不如古时醉西湖心月主人所写的《情侠纪》①那一集。

    人家短短五回,就那么曲折,好几个小高-潮。

    再看手上的稿子,颇有一种吞苍蝇的感觉。

    她丢一边,重新寄回,不予录取。

    近晚。

    陆小凤和楚留香前来,提交《万人迷盗帅今天崩人设了吗》和《倒霉大侦探》的稿子。

    叶蝉衣看他们满脸坦然,光风霁月的样子,就觉得稿子肯定不太行。

    “你们等等,先坐。”

    对着老朋友,她完全没有客气的意思。

    陆小凤和楚留香也闲着,无所谓,甚至还问询了叶蝉衣的意见,拿其他投稿看起来。

    叶蝉衣悬着朱笔,皱眉将《万人迷》和《倒霉》的初稿,画满圈圈。

    她直言:“你们这么写,不行。”

    陆小凤不理解:“怎么就不行了呢?”

    他的稿子不行还能理解,就楚兄那皇帝都夸赞的文采,也不行?

    “传奇话本都是通俗读物,你用考状元的文采来写,普通人会看不懂。”叶蝉衣解释着,将花满楼昨晚被迫写的三千初稿给他们看,“你们看看花花被我督促写的《海后》。”

    陆小凤和楚留香伸手接过那皱巴巴的稿子。

    唔……不太淡定看完。

    叶蝉衣看着两只通红的大龙虾,又将上一期的《男人引趣》递过去:“再看看这个。”

    看完,两人脸色恢复正常。

    “你们现在,明白读者需要什么了没有?”

    明白。

    通俗易懂,以及……刺激。

    叶蝉衣稍稍放心,让他们回去重写。

    不过,有些习惯不好改。

    特别是楚香帅这种浑身透露着优雅的人,写大白话尤其不容易。

    台词一出,俱是风雅禅意。

    叶蝉衣又将他们的稿子退了四次。

    陆小凤一咬牙,去青楼取经,当晚回来奋笔疾书,写到大清早,堵在院子里将稿子交给叶蝉衣。

    叶蝉衣目送陆小凤脚步飘忽去,将稿子带到报社的办公室,仔细看起来。

    不得不说,陆小凤取经还是有点用处的。

    她满意看着手中的稿子,只打了两三个圈圈,放到一旁去。

    总算解决了一项燃眉之急。

    中午,花满楼前来和她一同吃饭,听她哼着歌审稿,就明白她心情特别好。

    一问才知道怎么回事。

    温雅君子摸了摸陆小凤的稿子,将书稿掉转,面朝来人这边,并放到最上层摆着。

    ——位置格外醒目。

    叶蝉衣扬眉。

    花花真是,太坏了。

    她真的好喜欢!

    君子饭菜刚摆开,楚留香就踏着楼梯,一手背着,一手拿着书稿,优雅进来。

    不期然。

    他只需要一低头,就瞧见陆小凤稿子上写他被花魁围攻的那一段。

    楚留香心里也清楚,叶蝉衣和花满楼肯定是故意为之,目的就是刺激他和陆小凤互相“比”起来。

    可他该死的,就是想要主动中计!

    “我拿回去改改,晚上再送来。”楚留香维持优雅微笑,不听花满楼挽留他吃饭的言辞,将稿子死死捏着,脚步匆匆回去。

    陆兄,这么玩是吧。

    他楚留香奉陪!

    秉持着朋友一定要用来霍霍的原则,陆小凤和楚留香卯足劲儿,势必要给对方一个最难忘的故事。

    两人互相伤害了十来个章回,才猛然想起。

    此事,花兄和衣衣姑娘凭什么幸免?

    狂人四侠客,一个都不能少!

    于是,叶蝉衣新拿到手的稿子,看见了自己和花花的影子。

    很好,这么玩是吧。

    叶蝉衣转头就在还只有粗略大纲的《海后》上,添了陆小凤和楚留香当倒霉大反派。

    一个故事给他整一个。

    来吧,大家一起毁灭吧!

    在他们锲而不舍的互相伤害……呃……努力奋斗下,《万人迷盗帅今天崩人设了吗》和《倒霉大侦探》,比《男人引趣》和《海后》更早更完。

    叶蝉衣将两本书集结成册,并把精心挑选的读者评论插-入章节末尾,付梓销售。

    报社的架子上,终于不再空寥寥。

    《万人迷》和《倒霉》憋着气,一起完结,销售当日也并排在货架上,对外出售。

    为了让书籍销售更好,叶蝉衣还找画师给弄了个水墨动漫形象立牌,放在对应的书架背后、门口等显眼的地方。

    两书不出半个月,就各自卖出十万册。

    门口立牌……一个被亲得面目全非,一个已经不翼而飞。

    叶蝉衣看到账册数据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不是眼睛出错了。

    二人的销售,就差个位数?

    连载期间,她也收到过读者来信,说《万人迷》和《倒霉》两本书,好像隐约有些联系,像是一对吵架的冤家,互相赌气所写。

    不少人还从两本书里面扣糖,自己脑补小甜文。

    没料到,现在的读者还真是说到做到,说要收藏两本就是两本,少一本都不行。

    对此。

    叶蝉衣也只能默默竖起大拇指。

    干得好。

    请继续给她送小钱钱。

    钱,她不嫌弃多。

    成册的书籍,还运了五万本到姬冰雁手上。

    姬冰雁看完故事,冰块脸没绷住,乐不可支,转手就大力推销,势必要让“万人迷盗帅”原地出道,风靡十八到八十岁阶层女子的梦想,变成现实。

    只不过这个风靡,得打个引号。

    《万人迷》一书毁誉参半,得到的反馈和《男子引趣》差不多。

    喜欢的人跪求,不喜欢的辱骂。

    四侠客初入江湖那么久,不至于连区区意见都听不得,甚至连载期间,还经常拿着八卦报互损对方。

    万人迷叫林禾。

    没错,陆小凤这个懒鬼,直接在楚留香名字上截取两个字,就算主角名。

    楚留香也不甘示弱,取陆小凤单字反义,将本来的主角名“凤在天”改了,倒霉大侦探干脆唤作海大龙。

    叶蝉衣看到的时候,只觉得这俩人幼稚。

    出场,林禾帅得惨绝人寰,才华惊人,性格完美无缺;海大龙便也英俊潇洒,幽默风趣,讨人喜欢。

    第一章回。

    林禾出场智斗四大才子,琴棋书画同时应战,游刃有余,淡定从容;海大龙便也被四大富商捧到上座,请他帮忙探查庄园侍女死亡真相。

    林禾在万众瞩目中赢得比赛,得到一片赞赏,万千少女为他欢呼丢荷包;海大龙也在将事情了解过后,一针见血提出关键问题,出了一把风头,获得无数赞许目光。

    事情写到这里,画风开始突变。

    万人迷林禾的富家公子身份,受到质疑,他被怀疑是一个假公子,原本应该是家中已经不干了的老管家的儿子。对方甚至摆出证据,要当着全城老百姓的面,揭穿林禾。

    林禾不慌不忙,半点不心虚,根据对方提供的线索,一步步了解对方的底牌。

    期间,因着证据过于充足的份上,连爹娘都开始怀疑儿子是不是假的,围观看热闹的人就更是唏嘘,更有甚者,幸灾乐祸,等着看贵人从高处摔下。

    可林禾最终却以极其缜密的逻辑,逮住对方漏洞,一举推翻前面种种推断,而对方提供出来的线索,也变成了他翻身的有力证据!

    林禾的名声,经此一“役”,更是全城响亮。

    不过,他还不知道,当日围观的人里面,还有这座城的城主,沈芮。

    “阿达,这样有才有貌,临危不惧,于困境之中镇定自若的男人……”沈芮眯了眯自己狭长的丹凤眼,眼里满是势在必得,“注定是我沈芮的男人。”

    沈芮的人设,陆小凤借鉴的是石观音。

    咳咳,美得惊天动地,与帅得惨绝人寰甚是般配;武学奇才,与才华惊人亦甚是般配;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呃……也勉强与性格完美无缺相得益彰②。

    这女主简直完美,堪称良配。

    林禾的万人迷光芒,无时无刻不在沈芮眼前闪耀。

    他见到老婆婆摔跤会搀扶,看见小猫小狗受伤会帮忙包扎,瞧见小乞丐没饭吃,会怜悯带着小乞丐去吃一顿能把正常人撑死的饱饭。

    他是如此善良、温柔、美好。

    以至于沈芮脑子抽掉,给了自己一刀,装成一朵被仇家追杀的柔弱小白花,倒在林禾面前。

    林禾不知道真相,将黑莲花当成风雨中坚韧长大的小白花照顾着。

    她不经意间摸到他的手背,脸会潮红,会不好意思挪开眼睛;她刚好起来,就帮他收拾别庄,将事情打理得整整齐齐;她会在风雨中,点上一盏灯,站到门口殷切盼望他回来。

    沈芮以为,她在攻略林禾。

    殊不知,其实林禾大出风头,做这么多事情,都是为了攻略她,再……杀了她。

    沈芮这些年,为了登上城主的高位,做过的坏事实在罄竹难书,无数人都想杀她,却又不敌。

    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请拥有过无数红颜知己,阅遍万紫千红,不会被沈芮美貌蛊惑,素有“盗中元帅”之称的林禾出手,偷走林禾的心。

    对此,楚留香表示过强烈抗议。

    他只盗宝,不盗心。

    他与人一夜欢愉,也都是你情我愿,一年拢共也没几次,两巴掌都能数得过来,哪来无数红颜知己。

    陆小凤不听,继续编造。

    “林禾是林禾,又不是你楚留香,你代入作甚?”

    沈芮最后一次试探,便是请了十八个不同州府的花魁,送到一条船上,并且将林禾一道关了进去,考验他对爱情的忠贞。

    此等手段……一般的正常人,都想不到。

    由此可见,沈芮精神状态堪忧。

    “这得是个太监,才能不为所动吧?”当初,叶蝉衣是这么吐槽来着。

    别说是个男人,就算是将她和一群漂亮小姐姐关一起,谁忍得住不动手动脚啊。

    除非小姐姐很抗拒。

    当真面对一船花魁没动心,还曾将人关在同一间屋子,自己脱身的楚留香:“……”

    十八个花魁姐姐,各有特色,有活泼可爱、善解人意、高贵冷艳……她们早已经听说过林禾的名声,全都是自愿前来,打着春宵一度也是情的目的。

    “就算是给林公子生下孩子来,一年不能接客又何妨?”

    “是呀……”

    “林公子,来嘛……”

    美人热情如火,朝他生扑去。

    林禾第二天下船,腿都在打颤。

    不过他并没有做点什么,只是为了脱身,答应了带十八位美人在郊外飞一圈,给累着了。

    至此,沈芮才算是信了林禾对她有真情。

    由此可见,沈芮逻辑也堪忧。

    她将人带回城主府,却不敢露出自己的真实性格,也令其他人三缄其口,不得透露。

    在他面前,她依旧是那个温柔体贴的小白花。

    林禾也假装不知道,夜里被赶鸭子上架,与她缠缠绵绵,纱衣乱丢,春帐乱晃。

    好不快活。

    小白花这种时候,稍稍表露了一些自己的病态,床底之间,总爱用牙齿咬人,再将鲜血渡他嘴里,让他和她一起品尝。

    每每描写到这种场面,有着丰富经验的陆小凤,就写得特别得心应手。

    楚留香看了心梗,于是给倒霉侦探安排了更倒霉的事情。

    小凤凰一看。

    这不行,林禾必须比海大龙更难熬才行!

    于是,他大手一挥。

    一个叫沈鳐的双胞胎妹妹,出现了。

    沈鳐和沈芮身材长相一模一样,甚至连身上的气味都一样。林禾一开始被蒙住眼睛,和对方在卧房快乐追逐的时候,并没有发现。

    直到脸上黑纱掉落,他瞥见对方肩膀上有一颗红痣,鲜艳欲滴,犹如浸泡在水中的芙蕖一样,才意识到,正和自己欢愉的人,不是沈芮。

    他赶紧撤出,扯过衣裳将自己裹好,厉声问她:“你是谁!”

    沈鳐擡起自己被林禾握得发红的手腕,将泛着水润光泽的红唇贴在上面,眼尾挑起,冲林禾情深意浅,邪气一笑。

    她的眼里,满是对人的戏弄,以及瞒天过海的得意。

    此时,外面狂风起,露出纱帐背后,不知道站了多久的沈芮。

    她那双眼里的温柔尽皆消去,露出偏执阴鸷的眼神,紧盯着沈鳐。

    “他的味道很甜……”沈鳐炫耀一样,亲着自己被林禾亲过的手背,朝沈芮示警一样送去,“姐姐眼光还不错。”

    沈芮再装不下去,着人将沈鳐拉走以后,将林禾推倒,动作生猛。

    林禾不甘示弱,反过去责问沈芮,为何不展示自己真实的性格,以及说清楚自己有个一模一样的妹妹!

    这一段对战,势均力敌,看得人脸红心跳。

    是晋江所不能描述的激烈。

    我们要懂事点儿。

    姑且跳过。

    过了这晚以后,沈芮不再隐藏自己的真实性格,开始各种道具齐上。

    林禾实在憋不住了,眼看时机成熟,开始实施刺杀沈芮的计划。只是沈芮武功高强,他反被按倒捆绑,给对方折腾得更厉害。

    后续林禾多次刺杀沈芮不成,被榨干休憩在榻上时,反倒陆续结识了好几个城主府其他想杀沈芮的人。

    比如,她们并非双胞胎,而是三胞胎的三妹妹。

    三妹妹属于斯文败类的人设,毛笔墨砚常在手边,还有一盒盒不知名的碎金涂料。

    只不过那画卷,是林禾本人罢了。

    眼看直接刺杀沈芮不成,林禾看中了她们姐妹、亲戚之间的不合,干脆利用自己的美色和才华,将沈鳐和三妹妹等人,拉到自己的阵营,将沈芮杀死。

    杀死沈芮的法子,由三妹妹提出来,让林禾当着沈芮的面,和沈鳐以及她恩恩爱爱,缠缠绵绵,扰乱对方心神,再一举将她心脏刺破。

    临死之前,沈芮拉了自己的两个妹妹陪葬。

    可她的手捏在林禾脖子上,却是凄然一笑后,对他说:

    “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这句话说完,她后退跳入深渊,自爆而亡。

    叶蝉衣看到结尾的be时,人都麻了。

    陆小凤这厮,干的人事儿?

    在这里,我们也姑且掐两段连载期间的读者评论品一品。

    林禾描述得这么厉害,为什么还非要靠美色来杀掉沈芮,男主难道除了美色之外,就不能自己奋斗了吗?——阿强

    呜呜呜,看到最后,我甚至有点喜欢沈芮了,她虽然坏事做尽,但是她爱林禾是真的啊!——某个脑子不行的少年郎

    女孩子何必自相残杀,其实……写了不能发,诸位都懂吧?——在官府审核底线上蹦跶的热心市民

    斯哈,这碗红烧肉肥美而香气四溢,不错,再来一碗。——我只是个食客

    男孩子们,以后碰上这种女孩子,记得离远点!女孩子们,以后碰上这种男孩子,记得不要交出自己的心!都放着让我来!我胸怀宽广,不介意你们爱不爱我。——空想家

    哦,语助词侠客们和老百姓都不会用,是叶蝉衣添上去的。

    陆小凤下手狠,楚留香看到以后,也不逞多让。

    海大龙出完风头以后,被庄主留在山庄里,随他探查线索。

    只是当晚,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悬在深渊之上的铁索桥,被人断掉。

    一般侦探模式,切换为暴风雪山庄模式。

    凶手,一定就在这些人里面。

    只不过当时城中富商基本都到来了,他们的家丁护卫、随从小厮、侍女厨娘加起来,浩浩荡荡几千人呢。

    除了他们以外,还有一窝奉命前来主持皇商竞选的太监。

    陆小凤本是悄咪咪偷看,看到这却忍不住吐槽楚留香:“几千人?这地窖里的粮食,还够用吗?”

    楚留香推走他:“你还带好几年没吃过饱饭的小乞丐,去吃了一桌子油腻饭菜,甚至连毛血旺和宫保鸡丁都点上了,小乞丐还能龙精虎猛朝你磕头。区区几千人十天八天的粮食,偌大的山庄怎么就装不下?”

    一切设定为大纲服务的陆小凤,心虚摸光溜溜的嘴巴。

    叶蝉衣和花满楼沏茶,各自提笔,笑看他们不说话。

    楚留香逻辑也严谨,写案件并不比陆小凤的推理差哪里去,只不过除去缜密的逻辑,紧密的剧情节奏,以及各种意想不到的反转以外……

    他给陆……啊,不,海大龙安排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设定。

    就算是叶蝉衣这种饱览小说十九年的人,也忍不住直呼有意思,并且常常催更。

    一开始,叶蝉衣给大侦探冠上个“倒霉”的前缀,只是觉得朋友里面出反派概率过高的陆小凤,实在很适合这个头衔。

    没料到,楚留香将这个头衔发挥到了极致。

    海大龙侦探最出名的地方,不仅在于他成名侦破的各种大案件,还有伴随他每次找到线索,都必定会发生倒霉事情的定律。

    横竖在第一章回的案件里,陆小凤给林禾安排得多倒霉,海大龙就多倒霉。

    倒霉的海大龙不仅被改了名字,还在深夜探查某些线索时,脚下瓦片和木料腐朽,一松,“哐啷”一声,掉入正在搞对食的太监窝里。

    他屁股着地,尾椎巨疼。

    疼痛还没缓和过来,就见一个手握瓷质长柱形工具的老太监,笑眯眯打量着他。

    海大龙:“……”

    老太监在光溜溜的小太监伺候下,将裤子穿好,下榻拉起海大龙的手,关切问候他大小。

    ——年龄大小。

    海大龙表面笑嘻嘻,心里苦水倒腾,想要抽手。

    对方的手没洗!!

    没洗!

    别人都说“性盛致灾,割以永治③”,怎么不见这老太监被治好!

    这样的事情,还算普通倒霉。

    毕竟听到动静来了不少人,老太监也不能将他怎么着,他就是得想想深更半夜踩爆别人屋顶的借口罢了。

    更倒霉一些的,是有一次他发现黑影潜入商户房间,他跑去追,跳过荷花池的时候,把脚怼进了泥土里,将自己栽种起来,无法自拔。

    ——该说不说,种得比旁边的柳树要笔直。

    十来个人,就这样站在他身后愣神看着,沉默无声。

    而他,收获了黑影遗留的一条深蓝色络子须须。

    关键证据,成功到手。

    最最倒霉的,是陆小凤写完沈芮大姨夫也迷恋林禾,夫妻两人双双为他哐哐撞大墙那一期。

    楚留香一发力,手下没留情,给海大龙安排了一连串倒霉事儿。

    先是送到房间的饭菜,被老鼠和狗子趁他洗手的时候舔过,而海大龙不知道。

    糟糕的是,狗子和老鼠刚抢完一只死猫吃。

    海大龙把饭吃完,当即就肚子翻江倒海,叽里咕噜一通闹腾。他捂着肚子,跑去茅房,却不料还有人闹肚子,厕所满人,他得等。

    可怜的海大龙,双手捂着肚子,双腿紧紧夹着菊花,把自己塞在路边的树头底下等候着,却被匆匆路过的人踩了好几脚,差点儿就憋不住,一泻千里了。

    好不容易有个人从坑里出来了,坑位却脏得没办法下脚,他只好转身找水冲一下。刚冲完,有人以为他是洗厕所的小厮,将他挤到一边,霸占了坑位。

    这一切,是多么顺理成章,丝滑流畅。

    海大龙:“?”

    就在他憋得快要成为史上第一个将自己憋死的人时,另一个一样惨不忍睹的脏兮兮茅坑,门被大力推开,“哐啷”一声响。

    这一次,海大龙吸取经验,将门关上再用水冲干净,舒心上厕所。

    将水桶丢下的那一刻,他别着腿,扭着腰,脸部五官紧紧皱在一起,用全身的力气抵御着要冲出来的爽快感,直到双手将裤腰带拉开……

    他蹲下来,一脸如释重负之际。

    门!

    咚——

    掉下来了。

    门板往外砸,溅起一地丈高的灰尘,也露出一群同样闹肚子,匆匆跑来上厕所的人。

    这群人里,还有那个老太监。

    他毫不避讳,盯着海大龙死命看。

    海大龙:“……”

    他宁愿门板往内,将他砸进茅坑里!!

    如此种种,在往后的案件之中,数不胜数。

    为此,《倒霉》一故事在读者板块反馈中显得格外欢乐,和其他三本连载故事,简直就是不一样的世界。

    《倒霉大侦探》可以改名叫《论人能够有多倒霉》,这简直就是一本倒霉事大集合,每每看完,我都感叹自己生活真美好。——乐天大女孩

    哈哈哈,每次看海侦探倒霉,我就特别开心。——我承认我是黑心人

    海侦探的运气,和脑子真的反向而行,南辕北辙,令人……忍俊不禁,哈哈哈。——笑鼠君

    为什么《倒霉》和《万人迷》的情节发展路线这么像,高光一起高光,火葬场一起倒霉……我有充分理由怀疑,你们商量过故事情节!——扣糖的火眼金睛

    叶蝉衣审稿的时候,一直拍着陆小凤的肩膀,笑到肚子抽筋,差点儿滚下椅子。

    陆小凤本来还憋着一副要生气撒野的样子。

    见朋友忍笑忍得辛苦,他自己先没忍住,仰头倒在椅子上,哈哈大笑起来。

    这故事,的确有些诙谐。

    当事人都笑成这样,其他人也不客气。

    “哈哈哈……”

    狂人四侠客,放声狂笑。

    那日夕阳正好,最后一丝天光也格外眷顾他们,落在他们肆意的笑脸上。

    彼时,他们灿烂而热烈。

    像明日要升起的朝阳。

    ①出自《弁而钗》,明,醉西湖心月主人著,是一本小说集,成书于明崇祯年间,共四集二十回,分别是:《情贞纪》、《情侠纪》、《情烈纪》、《情奇纪》。

    ②只是调侃,相得益彰不是这么用的,不要把语文老师气死,我们要干点人事儿(卑微小作者一脸正经jpg)。

    ③性盛致灾,割以永治:网络段子,看到好几次了,但是找不到出处,知道的宝贝告诉一声,重新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