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莫惊春 消得泼茶香

作品:《不朽祭司

    一月末,洋流带来的暖湿气候,让地处号玄洲的海丘比想象中温暖,经过寒冷的冬天,还没来得及笑话,就要感受春天的浪漫。

    风尘向来对温度的反应比较敏感,这种怕热不怕冷的人,遇到这样骤变的天气,实在有些烦躁。

    不禁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老宅是那种北方典型砖瓦房的构造,一条胡同长长的,能住进几十户人家。

    一到仲夏左邻右舍的孩子们就全都聚集在他家门洞之中,大开着门,将门弦搭在门柱脚下的石墩上,造一条板凳,有门廊的遮阴和过堂的微风,捧着半个西瓜,撒上白糖,说不出的惬意。

    初中搬家以后就再也没有这种体会,虽然也住在父亲单位的集体大院中,但楼群林立,楼上楼下,甚至同层的叔伯唯一的来往,也不过停水的时候,借一壶管用而已。

    人在异乡总是喜欢思家、念旧。这种伴着暖风的想念,让风尘意识到原来自己那么容易随遇而安,身处永尽之上,本应该时刻不忘曾经的家乡,却因为生死之间的跌宕,衍生了那么多对于杏坛的归属感。以至于现在离开杏坛,才有了这么多的感慨和感叹。

    为了不让风尘再惹出没必要的麻烦,遇到比较棘手的人,所以白阅微干脆取消了午休,难得的有了散布的兴趣,跟着风尘继续漫无目的的在整个城市间寻找。

    至于寻找什么白阅微不知道,风尘说不清。

    “不知道家里那几块料怎么样了。有没有趁我不在,把道行宫直接拆掉。”

    白阅微四处看了看,不知道他又发现了什么事物,引起了思念,但这两个人的脑回路显然有着莫大的差异,无果之后,白阅微想了想回答说“钟家的长女虽然没有正式接任过家族的事务,但是以六大家的教养,统辖区区一个道行宫,应该胜任有余。但我觉得,即使没有钟沫,他们也没空捣乱,因为估计现在他们正忙的不可开交。”

    风尘想到白阅微肯定知道些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顿时来了兴趣,问道“哦我这一把手都不在,他们能忙什么”

    白阅微故意毫无斑斓的说“王国在一月十五日的时候,颁布了任选擂比昭文,要在境内适龄适格人员中选出参加四月份开放探索王权业障的队伍。按杨书的癖性,大概这种活会被扔到你们几个人身上。”

    风尘顿时冒出一阵冷汗,脸上全是惊讶和无奈的窘迫模样,“我擦嘞一月十五,难怪你要选这一天。幸好我溜的快啊,我现在突然有点庆幸。”

    白阅微却有些不懂,问道“看你的样子,是要谢谢我了你不是最爱热闹吗我还以为你会后悔跟我出来。”

    风尘如释重负,轻松说道“你看看,我就说你不了解我,凑热闹和冒险,只是业余爱好,当枪玩命这种事情,我可没有兴趣。不过话说回来,茵陈师兄和问柳师姐都在,大概用不上他们。”

    白阅微似乎很愿意给风尘泼上些冷水,摇着头给出了否定意见,“你可能想多了,据我所知,每个队伍需要安排最多六人参与,而且杨问柳和茵陈已经被王国编入了轮值幕僚之中,下个月就要启程去往边境了。半年后才能回来。所以杨书是不会让他们两个参与的。”

    风尘突然有些不好的预感,说道“停云馆戍边幕僚在这个节骨眼上”

    白阅微丝毫不惊讶他的反应,“你也觉得有问题看来上次受的伤并没有影响你的脑子。”

    风尘没有理会她的调侃,皱着眉头陷入思考,“按之前王权的想法,王国断不至于这种时候给杏坛挖坑,如果是某些人并不想让杏坛在这次任选擂比当中过于强势,到还说的过去,但那样做的话,目标应该是我才对,结果这个节骨眼上我却失去了灵晖,才把他们牵扯其中的吧,那也不对啊,现在王国能够使动杏坛的只有王权,其他人想要做些什么都得王权首肯才行。”

    白阅微淡淡的说了句“只不过是场交易罢了。”

    风尘恍然大悟“是了,问题还是在我这里,杏坛重设西院,如此顺理成章,那么院长必然要有所表示,杏坛也得给些诚意才行。”

    白阅微点点头,“左右不过是一种证明,为的是让王权放心,杏坛依然心甘情愿为王国效力。”

    风尘顺势说“哼,不会的,不过是障眼法罢了,杏坛常此以后,会不会为王国甘心卖命,我确实不知道,我也左右不了杏坛的未来,更看不透长辈们的想法,王权肯定更不会安心。但是这样的做法,却会让全世界的人都认为杏坛依然是王国的附庸。这就够了。”

    白阅微闪着柔亮的目光,不觉有些出神,很多时候,风尘的看法和角度十分敏锐,让白阅微总觉得模糊,拼命的想把眼前侃侃而谈评论时事的青年,和平日里那个吊儿郎当的坏痞身影,联系起来。

    风尘没有察觉身边人情绪的变化,只是紧接着哀叹了一句,“哎可怜了茵陈和杨问柳。”

    淡薄的天光经过穹顶幕布的散射,勾勒出一片片模糊的影像,宛若老式放映机里播放着发霉曝光的胶片。

    配上偶尔飘过的云彩,像极了某位大师的抽象派油画,只不过笔法轻快,不念痕迹,不多时就已经绘出霞光,换上了暖暗的韵调。

    也许是之前回忆勾起的画面,又或者知悉杏坛近况后心里悄然飘起的急促,让风尘开始往来路走去,全然失了散步的兴趣。

    “诶你干嘛去”

    “回酒店啊,不想逛了。”

    “喂”

    “又怎么了”

    “回去的路在这边。”

    风尘低着头闷声走向白阅微所指的方向。不愿看她望来的目光。

    第二天一大清早,实在睡了个好觉,两人又出发上路。昨天积攒的情绪变成一捧细沙散在风尘心底,填补着某些看不见的空档,琢磨不到,却明显有些分量。

    按照白阅微之前的规划,两人需要通过几个小站的辗转,直达临渊部落西南部海岸边城,然后还要换船。

    本来盘算着能不能顺路去看一下落落,却被白阅微无情的否决了。这让风尘十分诧异,大骂她这个母亲好狠的心。

    “落落在帝都,你这样吊儿郎当的模样,跑到帝都去,我怕惹出来的麻烦处理不完。”

    “怎么是谁在来的路上说无极寮多少在临渊还是有点面子的”

    “无极寮的面子是我的,我干嘛要管你”

    这真是一个十分正确但无比混账的理由。

    其实风尘的动机也并不纯洁,他甚至搬出了白阅微的老娘白胜雪交代的任务目标,都没有效果。

    白阅微给的理由同样让人抓狂,“我妈是说过让你找到需要找的人,期间无极寮会协助你,但是我妈也说了,让你护好我和白行简。”

    风尘不得不承认想要对着白阅微阳奉阴违显然没有可能,所以只要打消了征用免费导游的想法。

    风尘乖乖的跟着白阅微,继续去往既定的目标。只不过下一站,却出乎他的意料,明明前一刻还说着少一些麻烦,转眼就来到了极有可能遇到熟人的城市。

    “是谁说要少惹麻烦的”

    “没办法,海丘的巢穴不能随便用,需要向统领府申请,所以最近的地方就有浮樵港,你难道想要走过去吗”

    后来风尘才知道,临渊部落所说的巢穴,便和王国的小站有着同样的作用,只不过据白阅微描述,穿越巢穴的感受并没有使用小站那样舒服。

    浮樵港位于临渊海岸,是临渊部落吞吐量最大的港口之一,主要负责针对号玄洲的航线。浮樵港是典型的港口城市,从产生到繁荣全部依托于港口的建设。

    从浮樵港向北其实是风尘非常熟悉的地方回合森林。回合山脉南麓山脚,就沉寂与浮樵港北面百余里的地方,这里也是枫江的东入海口呼嚎嘴。

    港口的作用,让浮樵港的经济十分发达,并且因为是新兴的城市,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建筑风格都迥异于海丘,甚至是风尘在永尽大陆从未有过的体会。因为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浮樵港整座城市的排水系统十分发呆。

    本来以为浮樵港的行程只是一个周转,但临近巢穴,白阅微突然让风尘等候,自己要去取些必要的东西,临走时千叮咛万嘱咐不要惹事。

    这让风尘很不服气,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到处惹是生非的纨绔。索性找了个茶馆歇起了脚。

    就这样边闲时听着来往行人的唠叨,看着意犹未尽的春风,忙里偷了闲。

    茶馆的老板是个四十多的大叔,为人爽气,和间里的每位客人都能聊上几句,看见风尘进来似是觉得面生,于是主动打了招呼。

    “小后生,喝点什么你的样子应该不是本地人吧,要不要老哥给你推荐推荐”

    风尘看着老板热情的模样,又瞅了瞅自己的穿着,更是自来熟了起来,调笑着问,“老哥,怎么就看出我不是本地人”

    老板呵呵一笑,干脆坐了下来,“呵呵,本地人今天都去看热闹了,怎么可能有空来我这里喝茶。”说罢又一抬手,“惊春,来,沏茶,沏好茶。”

    “好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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