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6章 分肉

作品:《重生之都市战王

    神弃之地的动物,体型远比地球上的大很多。

    光是这种黄鹿,一般在地球叫傻狍子,但是在神弃之地,很明显基因被改变过,可以长到五六米的惊人长度。

    而且弹跳力极强,速度又快。

    哪怕是官堡镇的猎人拥有叶问的实力,奈何也不可能一个打十个。

    所以首领原锋带着十多个人猎人出门,经常一无所获。

    而遇到了凶兽,甚至还有可能折损。

    两头黄鹿加加起来差不多四千公斤。

    就按照四百人分,一个人也能分到十公斤。

    这是官堡镇近两年来,最为热闹的一天。

    秦歌这个原本是食物的家伙,摇身一变,成了镇子里的大英雄。

    只是首领原锋看着他的时候,目光隐晦的闪过一抹杀机。

    很明显,秦歌的出现,严重动摇他的地位和威信。

    就连祝望都亲自为秦歌祈福,甚至还让秦歌主持了当天的猎物分配。

    要知道,这一向都是首领才有的荣耀。

    分配食物的人,从来都是一个部落最强大的存在。

    而官堡镇,只有首领才有一把锋利的铁刀。

    这把刀,说白了,就是首领的权杖。

    原锋很强大,但是,祝望才是部落的精神领袖。

    于是铁刀从原锋手上,交到了秦歌手中。

    整个官堡镇加上秦歌,一共有三百二十五个人。

    其中青壮年,只有不到八十个,其余的都是老弱病残。

    这是神弃之地,最弱小的部落。

    秦歌拿着那把刀,不由得轻轻在心头微微苦笑。

    这破玩意儿,已经磨了不知道多少次,稍微用点力,恐怕都会折断。

    不过这刀的钢口却是极好,显然是高科技时代的产物。

    三百多人站在零下四五十度的冰天雪地之中,有的人身上甚至裹着的兽皮都衣不蔽体,但是却根本不觉得冷,双眼冒着惨绿惨绿的光芒,死死盯着那两头黄鹿。

    秦歌开始分肉。

    他手起刀落,不大工夫,一张完整巨大黄鹿皮,就摊在雪地之中。

    几个小孩子实在忍不住了,居然趴在兽皮上,去舔上面的血迹。

    秦歌的眼泪差点没掉了下来。

    他心头仿佛有一股火。

    这就是所谓的从地球上精挑细选出来的精英

    风族就是这样对待这些精英的

    狗屁的神弃之地

    该死

    他手上越发的快了起来。

    两头黄鹿的皮被剥掉,再开膛皮肤把内脏全都倾倒在雪地上,然后他手起刀落,犹如庖丁解牛,分割掉鹿头,再把巨大的鹿身分成了均匀的七十等分。

    他也懒得按照人头算了,他直接按照户头算的。

    上来领肉的时候,全家上阵,人多的,就补一块,人少的,就切下来一块。

    很快,分肉结束。

    所有人几乎是感恩戴德的带着多则上百公斤,少则十公斤的鹿肉,回到了地堡之中。

    而秦歌被祝望迎进了他的房子里。

    茅顶木屋有点类似于日本的那种古代民居,房子中间是一个火塘,上面吊着一个直径一米的大鼎锅,下面烧火。

    火塘一边,铺着一张兽皮,兽皮下面是干草。

    躺在这上面睡觉,和外面冰冷的地堡比起来,那就是天堂。

    “年轻人,请坐吧。”

    祝望干瘦无比,只剩下皮包骨了,但是唯独一双眼睛囧囧有神,仿佛能看透人心。

    身为首领的原锋,这个时候坐在下首,目光也盯着秦歌不转眼,眼底深处那一抹杀机,又是一闪。

    秦歌靠着火塘坐下,原锋的妻子这个时候带着两个半大的小子开始炖肉,两个小子嘴角的口水,都扯出来一尺长了。

    “你叫秦歌出身于哪个部族看你不像是逃民。”

    秦歌点点头

    “尊敬的祝,我不是逃民,只是我的部落被灭,我准备去武山城寻找我的亲戚投靠。”

    武山城三个字,让原锋和祝望都惊呆了。

    对于官堡镇来说,武山城,无疑就是他们所能想象的极限。

    因为官堡镇就是武山城下面数百个部落之一。

    而武山城的城主,是拥有姓氏的贵族,还是部落王族。

    武山城主,叫姒武山,而每一代城主,都是这个名字。

    秦歌已经知道了神弃之地东方五大部落王族的姓氏。

    姒武山,当然是姓姒。

    这是华夏上古八大姓之一。

    果然是源远流长的姓氏啊,

    你们难道忘记了你们的祖上,有一个叫姒文命的

    这个人,很善于治水,被人称之为大禹。

    可惜了,大禹的子孙,活成了这个鬼样子。

    秦歌是绝对不会怀疑这些人的血统的。

    他们几千年之前被发配到神弃之地的时候,完全是举族被丢了进来。

    原锋再看着秦歌的时候,目光就变得极其的敬畏了。

    因为但凡是在武山城有户籍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

    他身为官堡镇的首领,甚至只是年少的时候,去过一次武山城。

    在他的眼中,武山城就是传说之中的神境。

    祝望的目光之中,却闪过一种叫做回忆的东西。

    其实每一个祝,都不是原部落的人,而是部族派到下面各个城,再分配到城下面的部落。

    他们被分到哪个部落,就终身不得离开。

    一部大事,在祀在戎。

    祭祀靠的就是祝,戎当然靠首领。

    “武山城啊那是个好地方,上一代的武山城主,是个很好的人,这一代的城主是他的儿子,据说也是一个有本事的,可惜,我这把老骨头,是不可能再去到那里了。”

    很快,鼎锅之中,开始飘出来一阵阵带着腥气的味道,整个木屋里,已经是白雾缭绕,面对面都似乎看不清人脸。

    祝望似乎也饿得够呛,直接伸手从滚烫的热锅之中,拎出来一块刚把血水煮掉的鹿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原锋也不客气,伸手捞出一块丢给他身后的老婆和孩子,自己又抓起一块,啃得满嘴是血,一块足足有七八斤的鹿肉,不到十分钟,全都下了肚。

    秦歌看得死叹为观止。

    好半天之后,祝望这才打了一个饱嗝,然后看着秦歌问道

    “年轻人,你不吃吗”

    秦歌打死他都吃不进去。

    他只能笑着说道

    “刚才猎鹿的时候,我已经吃过了。”

    祝望没有拆穿他,只是咧嘴一笑,牙缝里还塞着一条红色的肉丝。

    “秦歌,从今天开始,你就睡在我这里,后面有两间房,你选一间。”

    秦歌笑着道谢,表情不卑不亢,仿佛理所当然。

    祝望突然说道

    “你到底是如何杀掉这两头黄鹿的”

    秦歌一愣,随即笑道

    “很简单,只需要动一点脑筋就好,我可以把方法教给祝,但是我也有一个要求。”

    祝望立刻双眼放光

    “你看上了官堡镇什么随便拿走喜欢上了哪个女人吗不管她是谁的老婆,从现在开始,都属于你了。”

    秦歌浑身恶寒。

    大爷,无福消受啊。

    得了。

    好歹算是安顿下来了,晚上找个机会,用阵盘和老婆们煲煲电话粥,要不然干脆悄悄的穿回去看看她们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