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4章 不舍得
作品:《野火》 她不是傻子,隐约看的出时宴的态度过了界。
可她不能表现出来。
才从那段感情里抽离出来,鹿一白耗尽了所有的心力,她不敢,也不愿意再去重新开始。
所以,鹿一白的话说的干脆利落“我不会找任何人,也不会拖累任何人。这个孩子是我一个人的,我也会尽全力保护它。”
她态度分明,时宴隐约察觉到了什么,那点旖念,就被压制了下去。
鹿一白太聪明了,他稍微过了点界,便被她毫不留情的丢了出去。
不过
“作为朋友,我只跟你说一句,有什么事情,随时跟我联系。我虽然不能做到随叫随到,可是不管雪中送炭锦上添花,都还是很乐意效劳的。”
他再开口时,就变得进退有度,鹿一白感激的道谢,等到时宴走后,才回了酒店。
鹿月这几天都在酒店里待着,她不知道鹿一白到底去做了什么,只当女儿是去给人帮忙去了。
见她回来,还询问她“怎么样,帮上忙了吗”
鹿一白笑了笑,说“嗯,他已经忙完走了。”
鹿月这才放下心来,又说“你这些朋友,都挺好的。”
不管是这位时宴时先生,还是那个林见微林小姐,都是心肠很好的人。
可见娱乐圈里,也不是没有干净的人。
只是世人大多偏见,再加上鹿一白跟那个有妇之夫的牵扯,更让鹿月心生忌惮。
女儿一时走弯了路不可怕,但若是牵扯不清,不能回头就不好了。
鹿月想着,叹了口气,见鹿一白有些疲惫,又摸了摸她的脸,轻声说“你累了这几天,晚上早点休息吧。”
鹿一白点头应声,却没有立刻去睡觉,而是坐在了鹿月的身边。
她抿了抿唇,神情郑重“妈妈,我想跟您说件事。”
自从鹿月清醒之后,鹿一白鲜少有这么严肃的时候,鹿月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问她“你说,怎么了”
只是鹿月没想到,鹿一白会告诉她这么大一个事儿。
“你说什么”
鹿月的目光几乎石化,一动不动的盯着鹿一白的肚子,好一会儿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却是艰涩至极;“你说,你怀孕了”
鹿一白点了点头。
她不是没想过鹿月会是什么态度,但是她既然打算将这个孩子留下,那么鹿月迟早都会知道的。
隐瞒不了一世,倒不如从一开始就直接坦白。
“我怀孕了,我要留下这孩子。”
她直截了当的说了自己的想法,鹿月也不傻,她震惊过后,就抓住了重点“你这几天,到底是去做什么了”
“去了医院。”
鹿一白知道瞒不住,索性坦诚交代“我本来是想打掉这个孩子的,可是,我不舍得。”
鹿一白摸着肚子,轻声说“妈妈,它是我的孩子,跟我骨血相融,我想留下它。”
这个才三个月大,还没有感知的孩子,以后会跟自己息息相关。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纵然鹿一白知道前路多艰难,可是,她的感性打败了理智,让她不顾一切。
“你知道后果吗”
鹿月看着眼前的鹿一白,看到女儿眼中显而易见的笑容,又有些毛骨悚然“你是不是,想要跟那个男人复合”
见鹿月误会了自己的意思,鹿一白连忙摆手“不,我没有,我不会跟他有任何牵扯的,更不会让他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这个孩子,是我一个人的。”
她将自己的态度说的坚定,鹿月了解鹿一白,知道她没撒谎。
可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更有些难以接受“囡囡,妈妈不是心狠,只是,你难道要走我的老路吗未婚带着一个孩子,会很苦的。”
她这些年受了多少流言蜚语,鹿一白是清楚的。
鹿一白很多次想过,如果没有自己,鹿月的人生一定会比现在更好。
可是现在怀孕了,她才知道,哪有那么多如果。
这个孩子来到她的身边,就已经阻断了她所有的路。
她不舍得。
“我不怕苦的。”
“可是,我怕。”
鹿月红着眼,抱住了眼前的鹿一白“囡囡,你是妈妈的宝贝,妈妈不忍心你吃这些苦。”
她经历过,才知道那是怎样的过程。
听得鹿月的话,鹿一白只是握住鹿月的手,轻声说“您摸摸我的肚子。”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服鹿月,只让对方摸她,声音也跟着柔和了下来“您当年第一次隔着肚子摸我,是什么感受”
鹿月眼神恍惚了一下,但鹿一白低着头,并没有看见。
好一会儿,才听鹿月轻声说“是爱。我的女儿,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姑娘。”
听到她这话,鹿一白却是笑了起来“我那时候还没出生呢,您怎么知道是男孩女孩呢”
鹿月轻轻地摸着她的头,声音悠远“我就是知道。”
是可爱的小姑娘,一双眼大而圆润,猫眼似的,亮晶晶的。
看着人的时候,能让人的心都融化了。
鹿一白靠在鹿月的怀里,神情也放松了下来“我也想知道,它会是男孩,还是女孩。”
想知道这个和自己息息相关的小生命,会长什么样子,出生的时候会不会哭得很大声,蹒跚学步的时候会不会摔跤,会在什么时候
奶声奶气的学会人生第一个词,喊她妈妈。
多么柔软的词语,又多么有力度的词。
可以让她瞬间穿上铠甲,为它而战。
所以
“妈妈,您答应我,让我留下它吧。”
她靠在鹿月的怀里,像小时候一样撒娇。
鹿月低头,看着女儿柔软的头发,好半天才说“好。”
她一下一下的摸着鹿一白的头发,声音里满是温柔“你想留下这个孩子,那妈妈就陪着你。我们一起,守护它的降临。”
鹿一白听到她的话,重重的点头,只是眼眶却一点点的红了起来。
“嗯,我们一起。”
她一只手抚摸着小腹,另外一只手则是抱着鹿月。
这两个,是她在这个世上,血脉相关的亲人。
她想,她的人生,到底不算太坏。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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