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前汉的衰亡

作品:《吕思勉白话中国史. 中古卷:汉唐强音

    第一节 汉武帝的内政

    汉武帝这个人,武功文治亦有可观他的文治见本书第八章第六节。然而他这个人太“不经济”。他所做的事情,譬如“事四夷”“开漕渠”“徙贫民”,原也是做得的事。然而应当花一个钱的事,他做起来总得花到十个八个,而且绝不考察事情的先后缓急,按照财政情形次第举办。无论什么事情,总是想着就办,到钱不够了,却再想法子,所以弄得左支右绌。至于“封禅”“巡守”“营宫室”“求神仙”,就本是昏聩的事情。我如今且把武帝手里罗掘的事情,举其大者如下。

    一、募民入奴婢,得以“终身复”,其本来是“郎”的,就再增加爵秩。后来又命民“买爵”“赎禁锢”“免赃罪”,特置“武功爵”十七级卖给百姓,共值三十余万金。

    二、用齐的大盐商东郭咸阳、南阳大冶孔仅管盐铁。铁器皆归官铸,制盐的,都得用官发的器具。又榷酒酤。

    三、算缗钱舟车。做买卖,放利息的人,有资本两千个钱,出一算一百二十个钱。做手艺的人,有资本四千个钱,出一算。有轺车的人出一算。商贾有轺车的出两算。船长五丈以上出一算。

    四、置均输。用洛阳贾人子桑弘羊做大农丞,又代孔仅等尽管天下盐铁。桑弘羊想了一个法子,叫各处地方把本地的“出口货”作“贡品”,官却把它贩卖到别处。

    五、改钱法。秦有天下,仍定以黄金、铜钱为货币。黄金用“镒”计重。铜钱仍照周朝的旧样子,每一个重“半两”,上面就铸着“半两”两个字。汉兴,黄金仍用斤计重,钱文的轻重屡次改变,最后才定为“五铢”[初用“荚钱”。高后二年,行“八铢钱”就是半两,六年行五分钱就是荚钱。文帝时,铸四铢钱,武帝初年,改作三铢,后来又行半两,最后才改作五铢。五铢通行以后,铜钱的轻重,就没有改变。汉朝的五铢钱,在唐铸“开元通宝”以前始终算作良好的货币]。文帝时,“除盗铸令,使民放铸”,铜钱本已很多。武帝时,用度不足,就即多铜的山铸钱,“钱益多而轻”。“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又造银锡白金。”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形,其文龙。名白撰,直三千。其二较轻,方形,其文马,直五百。其三更轻,其文龟,直三百销半两,铸三铢,禁私铸。后来为三铢钱轻,又铸一种“赤仄钱”,一当五。然而白金、赤仄,毕竟俱废不行。到后来,到底“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钱法才算大定这一次的办法,却颇合于“货币政策”的原理。所以钱法就此定下来。可见天下事不合学理是不行的。

    以上几条,第一条波及吏治,固不必言。而且“买复”去民太多,则“征发之士益鲜”,就不得不再兴别种苛法。官筦盐铁,则物劣而价贵。算舟车,则商贾裹足,物品缺乏。设均输的时候,桑弘羊说“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则明是和商贾争利,而其害人最甚的,尤要算“算缗”和“变乱钱法”。汉书食货志说“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师古曰曹,辈也;分辈而出为使也,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这种行为,简直和抢劫无异。论钱法,则文帝时听民铸钱,本已害人不浅。贾生说“法使天下公得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淆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淆之甚微,为利甚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执,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众。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陷阱,孰积于此。”又说“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可谓“怵目刿心”了。到武帝时,“法钱不立”,而突然禁民私铸,这时候的钱并不是不能私铸的,而且私铸了是很有利的大抵禁止私铸,只有两个法子其一是国家所铸的钱技术极精,人民不能效为;其二是“铸造费”极多,私铸无利。此外都不足恃的。武帝专令上林三官铸钱之后,所铸的钱大约颇为精工。汉书食货志说私铸的人“计其费不能相当”,就自然没有人铸了。政府想借铸钱取利,专靠严刑峻法去禁止人民私铸,于是“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就演变成极大的惨剧了。

    文景以前,近七十年的畜积,到此就扫地以尽,而且把社会上的经济,弄得异常扰乱。这都是汉武帝一个人的罪业。然而还有崇拜他的人,不过是迷信他的武功。我说国家的武功,是国力扩张的自然结果,并非一二人所能为。以武帝时候中国的国力,倘使真得一个英明的君主,还不知道扩充到什么地步呢。“汉武式”的用兵,是实在无足崇拜的参看本书第八章第四节。

    第二节 霍光废立和前汉的外戚

    武帝因相信神仙之故,许多“方士”“神巫”都聚集京师,就有“女巫”往来宫中,教“美人”把“木人”埋在地下,说可以度厄。到后来,就互相告讦,以为“咒诅”。于是“巫蛊”之狱起。水衡都尉江充和太子有隙。武帝派他去治此狱,他就说在皇后、太子宫里,得到木人更多。太子急了,要见武帝面诉,江充又不许,太子无法,只得矫诏发兵,把江充杀掉,因而造反,兵败自杀。于是武帝就没有太子,到晚年,婕妤赵氏,生子弗陵,武帝想立他做太子,恐怕身后儿子幼小,母后专权。先把赵婕妤杀掉,然后立他。武帝崩,弗陵立,这个便是昭帝。霍光、金日

    霍光秉政的时候,鉴于武帝时天下的疲弊,颇能安静不扰,与民休息。天下总算安稳。霍氏败后,宣帝亲揽大权,宣帝是个“旧劳于外”的人,颇知道民生疾苦,极其留意吏治。武帝和霍光时,用法都极严。宣帝却留意于平恕参看本书第八章第五节,也算西汉一个贤君。宣帝死,元帝立,从此以后便步步入于“外戚政治”了。

    外戚不是偶然发生的东西,是古代社会组织上当然有的一种阶级,我在第二章第三节里已经说过了。却是中国,从秦汉而后,又有所谓“内重”“外重”之局。外重是外有强臣,政府无如之何,到后来便变成“分裂”之局。像后汉变作三国是。内重是中央政府权力甚强,政府说句话,通国都无如之何,到后来便成了权臣篡国之局。像王莽的代汉是。前汉时代,地方政府的权力,本来只有诸侯王是强的。从七国之乱以后,汉初的封建名存而实亡,就成了内重之局;而外戚又是当时社会上一个特别的阶级,那么,汉朝的天下,断送在外戚手里,是势所必至,无可挽回的因为任用贤才,只有英明的君主才能够,是特别的事情。普通的君主,就只能照常例用人,而当时的社会,还没有脱除阶级思想。照常例用人,不是宗室,就是外戚。宗室是经过七国之乱以后,早已视为“禁忌品”,断不能用它秉政的。那么,照常例用人,就只有外戚。英明的君主,不能常得,所以外戚的被任用,是势所必至,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

    汉朝外戚的专权,起于元帝时候。元帝即位,任用外戚史高,又用了旧时的师父萧望之、周堪。元帝是个“柔仁好儒”的人,颇崇信师父说的话。史高心上不大高兴,就和宦官弘恭、石显结连,把萧望之、周堪排挤掉,这是汉朝外戚和宦官发生关系之始。成帝即位,任用外家王氏,王凤、王音相继为相,权力大盛,“郡国守相,皆出门下”,内官更不必说。王氏之势,由此而成。成帝无子,立侄儿子欣做太子,是为哀帝。哀帝颇喜欢大权独揽,要“上法武宣”,然而他这个人,其实是糊涂的。罢斥王氏之后,仍代以外家丁氏和祖母的同族傅氏,又宠爱了嬖人董贤,给他做了大司马。所以政治毫无改善之处。哀帝亦无子,死后,成帝的母亲太皇太后王氏即日驾幸未央宫,收取玺绶,召了他的侄儿子王莽来“定策”。迎立了元帝的孙儿子衎,这个就是平帝,夺掉董贤的官,董贤自杀。又逐去傅氏、丁氏,灭掉平帝的母家卫氏,于是大权尽归于王莽。平帝即位的时候,年尚幼小,到后来长大了,为卫氏之故,心常不悦,为王莽所弑。迎立宣帝的玄孙婴,号为孺子,莽“居摄”,称“假皇帝”,公元9年,把他废掉自立,改国号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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