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拴不牢他
作品:《家道中落的我被赘婿逆袭了》 森雅子回到公寓时,已过午夜,和母亲视频了会儿。
她父母与沈亦相熟,也算是看着沈亦长大的。二老向来不看好女儿和沈亦的缘分。母亲总会说“你呀,端正得过分,拴不牢他。”
沈亦的父亲去世之后,他母亲改嫁了一位有钱人。大约是除了钱也给不了他什么,所以沈亦从不缺钱。
他哥哥大他四岁,长兄如父,感情很深。不过他哥哥早年就去美东读博士了,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看他,通常还是圣诞节感恩节之类的洋节。到了正统中秋除夕的日子,他便形单影只地在校园里闲逛。
因为家里的变故,高中时期的沈亦十分叛逆,抽烟喝酒打架一个不落。
俊俏雅痞的校草,成绩有点好,脾气有点坏,手里揣着些钱,身上带着点孤独倔强的味道,自然而然地成了乌泱泱高中女生竞相追求的对象。
然而女生在懵懂年龄时的追求,多是为了彰显自己的魅力,少有真心在乎这个伶仃小男孩的。
森雅子不同,她打心底里欢喜他,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不过,比起五六年后才出现在他生命中的裴央那种直来直去、烈烈扬扬的爱,森雅子对于沈亦的情愫总是藏得小心翼翼。
那会儿森雅子高一、沈亦高三,寝室间隔着操场。
沈亦时常在晚自习时间一个人踢着球去操场闲逛。刚开始教导处主任和他不熟,也不知道他是哪个班的,但高三学生大晚上的不去自习,当然是要教训两句的。
有回晚自习铃声打响后,森雅子从寝室往教学楼跑,路过操场旁看见他。主任站在几步开外骂人“你信不信我去找你爸妈,啊不信管不了你”
“他们也管不了。”沈亦低头对着墙踹了脚球,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死得早。”
这话像是鼓槌般重重地敲在森雅子心底,和同学去吃夜宵也食不知味。
那晚过后,主任再也没找过沈亦的茬。而森雅子常常偷偷地往沈亦书桌抽屉里塞东西,爸爸捎来的红烧排骨、妈妈冬天织的围脖,合适的不合适的,她都夹着小纸条送他。
沈亦觉得这些东西鸟用没有,刚开始会揣在兜里走到她书桌前,生硬地递还给她“我用不上。”
可他每次这样,都引得周围同学疯狂起哄。所以时间长了,他也就默默收下,不再说什么。
沈亦不傻,知道森雅子的意思,在森雅子又一次晚自习来操场边,垂着头和他羞羞涩涩地打招呼时,托起她的下巴,吻了她。
那是森雅子的情窦初开,但根据沈亦娴熟的姿态来看,那肯定不是他的。
在那之后,沈亦对她依旧是不冷不热的,没有特别主动,但一定叫得动。
她的女友们常会告诫她说,这就叫渣男。
究竟是不是渣男,森雅子不知。但或许正是因为他经的事儿比较多,所以也不轻易为旖旎娇柔所动。
同龄男孩子因为前排女孩光溜溜的脖颈而面红耳赤的时候,他已经晓得如何不动声色地拒绝女孩们青涩的示好。同寝男同学为了几本颜色杂志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拜托他哥寄来一打又一打的美股上市公司年报来打发时间。
森亚子那时候就知道,虽然这个男孩眼下一无所有,但是有一天,他什么都会有。
沈亦在高三寒假决定出国,“去找我哥。”
少见的,他笑得很阳光。
高一的森雅子那时也咬着牙下定决心,本科要去美国找他。
后来两人一东一西便断了联系。森雅子听说他到了大学里混得挺开,身边也从不缺女生。
她暗自下定决心要去找他,考托福、考sat、做申请、练面试,所有的一切都为了高一操场边那个潦草的吻。
结果真如她所愿,她申请上了康乃狄格州y大的半奖,而他当时在纽约念大三。分隔两年多后,她再一次去到有他的世界里。
后来他们断断续续地交往过,也分开过。分开的原因都是些让人记不得的小事,明明是哄她一两句就能过去的矛盾,他就是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懒得与她争执,但也从不让步。就这么分分合合地处了两三年,沈亦连句“我爱你”都没说过。
她觉得自己渐渐活成了她最看不起的样子,患得患失地因为他一句淡漠的话而难过好些天,又毫无尊严地因为他一个问候而欢欣鼓舞,使劲想要过出一份自我,却又把喜怒哀乐都吊在一个人身上。
故作清醒的情感博主们津津乐道的那种潇洒不羁的恋爱模版,原本就不适合大多数人。人就是一种很贱的生物,挺着一身傲骨,却拼尽全力去找到那个让你卑微得一塌糊涂的人,然后所有曾被紧守的原则和底线都会被那个人踩踏得不复存在。
沈亦第一次见裴央时,森雅子就从他深邃的眼眸里捕捉到了那宿命般的虔诚,那么不可一世的性子,也会有窘迫不安的心思;如此桀骜不驯的少年,终是会遇上一个令他不敢肆意妄为的人。
那一刻森雅子是多么的无力,她也许可以给他温暖与呵护,长长久久地守在他身边,试图弥补他的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带来的刻骨铭心的伤痛。
但裴央的出现却倏然点醒了他们,这些叠加在一起,也换不得爱情。
虽然那晚之后,沈亦对她仍是好的,也从不和裴央有任何交集,但森雅子却像得了失心疯一般,用尽自己知道的所有办法把他推远,不合时宜地追问他在哪里,不可理喻地质疑他正常的社交,蛮不讲理地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发脾气,拼命想要在这段感情中掀起好似那晚在他神色里出现过的惊涛骇浪。
不怕他凉薄,就怕凉薄的人深情。
然而她越是撕心裂肺,他便越冷漠疏离,直到她数不清是第几次问他“你到底想不想结婚”,而他依旧沉默不语的时候,她总算把自己折腾得精疲力尽,愿意放他一条生路了。
一开始的时候,森雅子有好多的辗转与后悔,甚至开始质疑自己当初的直觉是不是空穴来风,或许他只是看到个大长腿白富美,心怀倾慕而已。
这个倾慕可以是因为裴央她的外表,又或是由于她的家境,见色起意见钱眼开,自己又何必执着地认定那是爱情。
直到三四年后,沈亦已经结婚了。
森雅子听共同的朋友聊起,说曾有一回裴央陪同几位学者去印度做手工行业的调研,到了那边不知得了什么病,上吐下泻,以为自己要死掉了。裴央给沈亦打电话,通了以后,只喊了声他的名字“沈亦。”
沈亦问她怎么了,裴央觉得自己有些小题大做,没说什么就挂了。
但为了这两个字,沈亦当天飞了十几个小时赶去孟买,错过了一次重要述职。
因为沈亦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裴长宇被气得够呛,在会议室里对着电话里的沈亦暴跳如雷。
“说他儿女情长的成不了大事。”朋友笑着告诉森雅子“其实ies才是对的,裴央这一趟出去,该打的不该打的疫苗全打了,想死也死不了。”
那个故事像是一剂苦涩的中药,令她胃里难过得发紧,却又医好了她的心病。至少她从未猜错,离开了一个到底不会爱自己的人。
二十多岁的年纪,一句“果断甩掉不爱自己的男人”可以说得很轻松,像是胡吃海喝也不会鼓起的肚腩、熬夜派对也不会酸痛的腰椎。
但是过了这些年,和有钱有势却空虚无脑的商政精英谈过恋爱,和浪漫细腻又穷困潦倒的文艺青年分过手,兜兜转转一圈下来,她才意识到,或许沈亦不够爱她,却是最能理解她,令她心潮澎湃的那个人。
可惜过去的毕竟过去了,许多浪花只能留在回忆里。
她从未打扰过他如今的生活。
森雅子知道,她和沈亦,是两个害怕寒冷的人,抱团取暖罢了。而裴央那与生俱来的骄阳似火的肆意,自己永远不会有。
时间到了去年十月,ri集团和伯曼忽然东窗事发,她担心沈亦会被牵扯其中,按耐不住焦急的心境,主动和杂志社主编申请跟进这个调查。
奈何沈亦很不好找,全然不回复她个人或是杂志社的任何邀约。伯曼内部她说得上话的人也一致讳莫如深。
最后还是eiy私底下给了她一条讯息,然后她在某个脏兮兮的酒吧后巷里找到了喝得烂醉如泥的沈亦,手里揣着个手电筒当木棍,傻不拉叽地和别人扭打在地上。
他像是回到了高中时候,一样的孤独无助又满是攻击性,一样的要跟全世界作对又毫无底气。
不论是当年那个一无所有鼻青脸肿的少年,还是如今这个极具野心手段强硬的男人,在森雅子看来,都让她好心疼。
沈亦摇摇晃晃地走出巷子,她就一步不落地跟着,问他要去哪里。
这问题把他难住了,他停下步子,眼神空洞洞的,失魂落魄。 ,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